

各镇党委、政府、纪委,各街道党工委、工委、纪工委,开发区党工委、工委、纪工委,练湖度假区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院行社中心(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市直属单位,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组、监察室:
根据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现将《丹阳市违规公务接待、公款送礼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丹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丹阳市监察局
2014年9月28日
丹阳市违规公务接待、公款送礼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关于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312”专项整治工作的相关部署,现就开展违规公务接待、公款送礼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通过开展“违规公务接待、公款送礼”专项整治活动,有效遏制公款大吃大喝、违规公务接待、公款送礼等现象,教育引导全市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党员干部厉行节约、廉洁从政,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二、重点整治内容
(一)公款大吃大喝、违规公务接待。(牵头部门:市纪委,参与部门:市接待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地税局、市旅游局)
重点治理:
1. 党员干部违规在高档宾馆酒店、私人会所吃喝、超标准接待、休闲娱乐等问题;
2. 党员干部利用培训中心、单位食堂、招待所、疗养院等场所违规吃喝和工作日午餐饮酒及各单位各部门之间各类公务活动就餐中饮酒的问题;
3. 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以及旅游、健身、娱乐活动等问题;
4. 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接待范围;
5. 用公款相互宴请,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
6. 虚列会议费、培训费等公款吃喝或到下属单位报销接待费用。
(二)公款送礼。(牵头部门:市纪委,参与部门: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商务局、市国税局)
重点治理:
1. 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问题(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
2. 用公款购买赠送或收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问题;
3. 在公务活动中违规接受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纪念品、土特产;
4. 索取、接受或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
三、时间安排
(一)开展自查自纠(10月底前)
1.压实主体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根据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摆本单位在“公款大吃大喝、违规公务接待、公款送礼”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深挖根源、即知即改。
2.释放强烈信号。各单位各部门要运用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形成专项整治良好氛围。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精神以及厉行节约、廉洁自律各项要求,释放从中央到地方持之以恒、毫不停顿地纠正“四风”、深化作风建设的强烈信号。
3.作出书面承诺。各党员干部要作出“不用公款大吃大喝、不组织不参加违规公务接待、不用公款送礼”的书面承诺,把执行各项规定从“不敢”上升到“自觉”的高度。
(二)严肃执纪曝光(长期坚持)
1.强化明察暗访。各单位各部门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作风建设督查有机结合,采取“三不”(不事先通知、不固定时间、不接受说情打招呼)方式,强化明察暗访,提升督查效果。要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电子邮箱,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受理群众关于“公款大吃大喝、违规公务接待、公款送礼”方面的投诉举报、意见建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2.聚焦专项检查。市纪委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市接待办负责对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行为的监督检查;市财政局负责对党政机关预算编制、执行、票据核销等财政、财务和会计事项的监督检查,依法处理发现的问题,并及时报告检查结果;市审计局负责对党政机关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的审计监督,依法处理、督促整改违规问题,并将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市地税局要采用信息化手段,与税控收款机系统有效衔接,组织对餐饮企业、宾馆饭店等进行暗访。
3.组织重点督查。市纪委牵头,抽调市委办督查室、市政府督查科、财政、商务、工商、国税、地税、旅游等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到镇区、机关部门和宾馆、饭店、超市、商场、娱乐、农庄等重点场所进行明察暗访,重点督查“三公经费”财务支出情况,现场察看是否有“三公经费”超支情况,是否有利用公款大吃大喝的情况,是否有单位公款大额消费及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订餐,是否存在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以及工作日午餐饮酒问题的现象,有无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礼品以及旅游、健身、娱乐活动等问题。
4.及时通报曝光。市纪委要在丹阳纪检监察网设立曝光台,不做遮掩、不做选择,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查处的每一起违纪违规问题,举一反三,充分发挥震慑作用。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违纪违规行为保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快查速结,从严从重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同时,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力、问题严重的单位和部门,通过“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三)强化制度约束(长期坚持)
1.建立健全制度。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对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按照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制定切实管用的工作制度,巩固专项整治活动的成果。同时,构建专项整治工作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好《丹阳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丹办发[2014]59号)文件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
2.强化制度执行。各单位要根据所制定的实施细则,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在工作中严格对照执行,并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确保制度刚性。同时,要区分公款大吃大喝等奢侈浪费行为与正常公务活动的政策界限,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保障公务活动的正常开展。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把专项整治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媒体反映和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及时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严格执纪问责追究。各职能部门要根据本方案,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要求,开展专项检查,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率先垂范,带头弘扬优良传统和作风,带头执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