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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动态

市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年3月31日 【打印】

根据统一部署,2025年3月25日至6月2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院进行了巡察。2025年8月12日,巡察组向我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

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试金石。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整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党组书记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亲自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班子成员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形成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全院协同推进的整改责任体系。党组召开专题会研究整改方案,细化分解整改任务,针对巡察反馈的14个方面问题,逐项研究制定了133条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每个问题整改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扎实推进整改任务落实。

(三)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实效

坚持重点整改与全面整改相结合、巡察整改与标本兼治相结合,对能够立即解决的具体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需要持续推进的问题,着力从制度上、源头上进行治理。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1.关于“学习贯彻新思想新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学习研究不系统不深入

一是完善学习制度,我院理论学习中心组紧扣政法工作核心要求开展学习,以精准理论学习筑牢法院工作思想根基。

二是有效利用线上平台培训80余次,线下理论学习200余人次,兼顾灵活性与实效性,切实提升学习质量和成果转化效率。

三是坚持理论学习与法院工作实际深度融合,通过开展专题研讨、案例剖析等方式,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指导审判执行、司法为民、队伍建设的具体举措,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2)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压得不实

一是制定《丹阳市人民法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院党组先后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传达学习各级关于意识形态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二是积极组织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开展相关工作培训,筑牢意识形态工作根基。

三是优化法院官方网站栏目设置,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2.关于“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党风廉政建设重视程度不够

一是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围绕审判执行权运行、干警日常监督等重点,班子成员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多次学习各类典型案例,切实加强廉政教育。

二是精准梳理风险隐患、压实分级责任,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形成调查报告,针对问题,层层压实责任。

三是深化谈心谈话制度,制定《党风廉政谈心谈话实施方案》并贯彻落实,切实发挥谈心谈话预警作用。

(2)警示教育开展不深入

一是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次,发放违纪违法案例选编1次,通过“以案释法”、“以案释纪”做好警示教育。

二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在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在受处分党员所在部门党支部的党员大会上宣布并做好记录,实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警示效果。

(3)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

一是平时工作中,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常态化沟通,主动通报法院相关工作情况,及时征求监督意见。

二是主动接受监督,提前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议题及相关材料。

三是聚焦机关纪委监督履职能力提升,配强队伍,明确岗位职责与工作分工,围绕廉政风险防控、执纪问责流程等核心内容,组织开展业务学习,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监督履职的实际效能。

3.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有弱项”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工作规则》,掌握派驻监督的工作职责和履职程序。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切实提升监督和发现、查处问题线索的能力。

二是强化与法院党组及班子成员的沟通协调,督促法院党组严格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院主体责任,强化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三是督促法院党组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切实筑牢全院干警的“纪律红线”和“法治底线”。

4.关于“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1)公务接待把关不严

一是向全体领导干部告知公务接待规定,没有公函(介绍信)一律不予接待。

二是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完善“三单一函”,做到附件齐全。

三是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不超标接待。

(2)公车维修保养不规范

一是车辆维修前,由车辆管理人填写丹阳市公务用车维修送修单,分别由分管院长、公车管理员、驾驶员签字。

二是规范建立“一车一档”,每季度按车牌号整理一次维修保养清单,一年装订造册留档。

三是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廉政纪律教育,严格规范车辆维修费用报销。

(3)加班费发放不规范

一是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法官、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290号)文件精神规范执行。

二是在工作例会上,再次强调津补贴规范发放要求,要求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上级文件政策,做到学深弄懂,确保实际工作中正确应用。

(4)司法作风不严实

一是完善庭审巡查机制,通过常态化检查与智能巡查相结合,对不规范行为实时通报并纳入考核,干警作风与工作严谨性得到有效提升。

二是健全案件流程节点精准管控机制。通过审判委员会、法官会议向干警传达办案程序规范的重要性,对延长审限、程序转换等环节实行分级审核与理由说明,并同步办案平台。

三是组织各部门学习司法作风建设系列规范性文件,在法庭、诉讼服务、安全检查三大场所安装使用“工作提示窗”,时刻提醒干警规范司法作风。

5.关于“廉政风险防范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

一是严格遵循相关制度,财务部门严格规范物品采购,审核相关支出。

二是严格确保报销规范,一人一单。

三是针对机关活动类支出,要求活动前明确方案,开支合规,报销时附件齐全。

(2)部分合同签定不规范且未按合同付款

一是向本院签约人提出要求,明确“合同签订日期”为必填项,合同要素不齐全的财务审核不予通过。

二是在平时的财务工作中,财务人员在合同付款时,对合同、验收报告严格审核,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期限支付款项,缺少合同或者不符合合同约定付款条件的,不予支付。

(3)资产管理不规范

一是出台《丹阳市人民法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确保资产从采购、入账到处置各个环节规范、清晰、可追溯。

二是财务人员严格审核,凡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严禁与耗材、费用合并开票。

6.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严”问题的整改

(1)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最新指示、最新要求,交流学习心得。

二是将党建工作与法院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纳入到各部门具体工作中,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三是树立“老政法精神”时代标杆,深入挖掘本院先进典型,通过镇江日报等媒体广泛宣传,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树立“党建引领问题解决”工作理念,广泛参与法治宣传、矛盾纠纷化解行动。

(2)对下属支部管理指导不足

一是着力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完成丹北人民法庭党支部等6个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离退休老干部党支部被评为“镇江市六好示范离退休老干部党支部”。

二是与江苏大学签订合作协议,并联合举办干警能力提升培训班。

三是完成2个支部的书记任命工作,15个党支部均配备年轻党员干警作为党务工作者,保障各类党建工作顺利开展。

(3)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

一是认真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活动,各党支部通过 “三会一课”、“五事联动”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等内容。

二是按照《丹阳市人民法院党支部工作要点》《丹阳市人民法院党建考核细则》,从制度落实规范性、党员参与实效性、台账管理严谨性等方面,对照创新加分项对各支部进行综合考核。

三是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确保相互批评意见出于公心、直指痛处,自我批评深挖根源、触及灵魂。

7. 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1)党组选人用人职责把关不到位

一是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丹组〔2018〕1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文件,提升干部选任工作业务水平。

二是及时修订完善了《丹阳市人民法院干部选拔任用流程图》。

三是我院对选人用人方面的文件、表格等进行了全面系统梳理,准确掌握整个工作流程和环节,确保干部选任工作科学规范、程序正确。

(2)执行选人用人程序规定不严格

一是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党政机关科(股)级干部管理的意见》等文件进行研学,做到学懂、学深、学透。

二是严格按照规定开展考察工作,考察工作开始之前,成立考察小组,明确考察谈话范围,确定谈话人数不少于7人,对考察内容进行明确规范,全面、规范、准确做好考察记录。

三是明确考察公示时间,从公示第二个工作日起算,公示时长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四是对公示内容和范围进行严格审核,对不予以公示的信息进行调整。

五是明确要求,人事调整发文时间与党组会开会讨论时间一致,并严格落实。

六是已使用专门记录本,指派专人按照固定格式及要求进行记录,会后形成会议纪要,主持人、记录人逐人签字。

(3)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到位

一是明确干部德、能、勤、绩、廉相关材料报送责任及时限,形成定期归集、专人负责的工作闭环。根据上级要求,严格归档审核标准,对收集的材料逐份核查,确保应归尽归。

二是对照档案管理规范,以信息准确性、材料完整性为核查重点,对全院干部人事档案逐卷复核、重新审核校对归档,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全部整改到位,档案管理规范化显著提升。

三是依托线上指导平台,及时跟进学习档案管理政策法规、业务操作要点等内容,通过领导答疑、经验丰富的老同事“传帮带”、自主学习提升等方式系统掌握业务规范。

8. 关于“对巡察整改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5年8月,成立本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党内文件的形式印发《市委巡察组向党组领导班子的反馈意见》和《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反馈会上表态讲话》,并召开会议传达巡察指出的问题和有关要求。

二是根据上级部署和具体要求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学习讨论、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工作,明确剖析材料撰写要求,强化整改自觉。

三是建立“党组-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普通干警”四级联动巡察整改压力传导链条,通过专题会议、座谈交流等形式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贯通、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

9. 关于“整改工作标准不高”问题的整改

(1)上轮巡察指出的问题仍然存在

一是在诉讼服务中心醒目位置设置网上立案、在线缴费指引,配备专人提供操作指导,网上立案申请率进一步提升。

二是充分发挥全国法院“一张网”平台作用,加强系统功能运用,着重挖掘数据价值,为审判执行工作高效开展提供有效支撑。

三是利用法答网、上级法院典型案例库等资源,为审判工作提供重要参考,促进裁判尺度统一。

(2)对整改情况专项督查指出的问题未充分重视

一是召开党组扩大会、整改推进会,专题通报督查反馈问题,深入剖析根源,引导全员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政治性、严肃性,深化思想认识,筑牢整改根基。

二是紧盯司法权力运行关键环节,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第一时间提醒、警示,推动监督工作从“事后通报问责”向“事前预警预防”转变,切实筑牢廉洁司法防线。

(3)对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指出的问题整改力度不大

一是全面压实责任体系。将平均审理天数这一关键营商指标纳入院庭长监管职责,建立督办台账,对超期案件实行分级预警、约谈提醒,确保整改责任到人、到案。

二是针对涉企案件,完善“调解优先、简案快审”机制。各业务部门分别就相关指标制定明细,通过调解强化案件分流,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显著提升,案件平均审理周期同比呈下降趋势,涉企案件审执效率明显提高。

三是强化日常监测动态。依托审判管理系统实行跟踪、提示、分析,对异常数据即时核查整改,形成“监测-反馈-优化”闭环管理机制。

10. 关于“整改长效机制落实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基础设施零星维修改造工程合同订立,做到签订合同有时间有经办人,按合同约定付款。

二是维修由部门申请,分管领导审批,维修结束现场验收,并出具正式发票。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整改事项

1. 关于“审判质效还需进一步提升”问题的整改

具体事项(1)(2)已整改到位,(3)(4)整改工作持续推进。

(1)审判程序不够规范

一是将程序问题作为改发案件评查的重要内容,对因程序问题而被改判的案件,在日常通报以及评查报告中进行重点标注,并开展专项管理。

二是强化能力建设。组织覆盖全体审判人员的程序规范专题培训,建立常态化考核与庭审观摩机制,将程序规范要求纳入绩效管理,庭审驾驭及文书制作等实务能力已得到系统性强化,程序操作规范性得到切实提升。

三是强化问责警示作用。建立常态化程序问题评查机制,针对常见程序瑕疵类型开展专项评查与通报,并将结果纳入绩效考核,推动程序意识落实到每一个环节。

(2)庭审安全重视不足

一是加强警务保障人员调配,确保警务保障任务有效落实。

二是自2025年6月起,警队在原有警务巡查机制基础上,指派专人每月1-2次开展人民法庭司法警务安全巡查。

三是院领导和警队一起约谈了保安公司,警队根据管理需求,结合日常警务巡查和人民法庭司法警务安全巡查,经常性组织安检口警务督查,及时查究问题,提升工作质量。

四是自2025年6月起,警队分批多次组织了警务保障培训,并常态化保持每月至少组织1次专题培训。

(3)审判效率偏低

阶段性成效:

一是聚焦长期未结案件“动态清零”目标,每月制发审限预警通报,对已有长期未结案件,由审管办与案件承办人、部门负责人逐一进行对接,明确结案计划,督促尽快结案。

二是严把审限变更审批流程,制定案件审限管理规范性文件1件。对审限及程序变更案件开展专项抽查,对审限管理不规范问题予以通报,敦促办案人员提升审限管理规范意识。

下一步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案件审限日常管理。业务部门加强对案件审限的关注,督促承办人及时推进案件审理进程。

二是审判管理部门加强案件审限跟踪监测,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切实发挥案件评查推进审判效率提升的功效。

(4)审判质量不高

阶段性成效:

一是严格裁判文书院庭长“阅核”制度落实。对于发改案件较多的人员,实施重点阅核,优化疑难复杂案件裁判文书生成机制,提升案件裁判质量。

二是有针对性的开展发改案件类型专项评查,将评查发现的问题作为审执部门业务培训的重点内容,强化裁判结果定纷止争实效。

三是督促业务部门做好判后释法、解惑答疑工作,切实提升实质化解纠纷能力。

下一步措施:

一是每季度对裁判文书阅核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对制度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上报。

二是持续优化审判管理。分析类案被改发较多的原因,提升类案办理质量;动态监测案件收结存变化态势,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因案件数量增长幅度变化较大而影响办理质量。

2.关于“破解‘执行难’问题缺乏有效举措”问题的整改

具体事项(1)(2)(3)已整改到位,(4)整改工作持续推进。

(1)执行效率有待提升

一是严格落实“854模式”3.0版,执行指挥中心下设执行服务中心、执行事务中心、执行监管中心,全面落实分段集约执行机制,持续将执行工作的集约化、智能化和规范化成果转化为胜诉当事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是坚持每周周六加班和专项行动期间夜间、节假日加班,将涉民生、涉金融债权、涉刑事财产刑、集中清场等与凌晨行动、“小标的大民生”、“终本清仓”、“查人控车”等专项执行行动深度融合,以“如我在执”的要求,加快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

三是以执行指挥中心为中枢,实质化运行“事务集约、繁简分流”,执行案件执结率和首次执行案件执结率均有提高。

(2)执行案件完成质量欠佳

一是坚持“小案不小办”工作理念,强化落实一次性有效执行机制和小标的涉民生案件“每案必搜”要求,常态化开展凌晨执行行动;加大“集中执行”攻坚力度,“终本清仓”、“查人控车”等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是打通“审执壁垒”,追求执行案件“实质解”。创新财产管理人制度,将破产程序的专业化、市场化理念前移至执行阶段,引导管理人全程参与拟破产企业资产处置。将符合“执转破”案件及时移送审理,推动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深度融合。

(3)执行队伍缺乏凝聚力

一是为执行员减压减负,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执行指挥中心主动及时与实施团队关键节点反馈,为其高效研判案件提供业务支撑和“点对点”服务。

二是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强化警示教育以及“八小时之外”监管。每月开展局务会、案例探讨等,将理论与实务结合,着力提升执行干警法律适用、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三是紧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以科技赋能提升执行效能,充分发挥“有为才有位,有位更有为”的激励导向,提振执行干警实干担当精气神。

(4)司法拍卖未能实现精细化管理

阶段性成效:

一是网拍专员与辅拍机构人员在同一办公地点办公,确保对专业辅拍机构人员的信息同步和实时监管;明确实施团队和资产处置组的职责范围,加强协同配合。

二是成立“2+4+6”资产处置团队,由2名局领导主攻疑难复杂案件;4名网拍专员全程跟进司法拍卖全流程;6名辅拍机构人员以“助手”身份参与拍前调查、拍中推广和拍后交接,高效做好司法拍卖辅助工作。

三是涉及司法拍卖的重要流程节点,严格合议和报批,在司法拍卖过程中未发生过隐瞒或夸大拍卖财产瑕疵等现象。

下一步措施:

一是严格落实司法拍卖各环节的操作规范和时限要求,确保拍卖整个流程合法合规。

二是最大程度发挥个人和团队优势,细化流程管理,集中实施团队“骨干力量”和资产处置团队力量,深度挖掘线下实地查控和资产处置潜力,努力实现破“难”案、清“积”案效能最大化。

3.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树得不牢”问题的整改

具体事项(1)(2)已整改到位,(3)(4)整改工作持续推进。

(1)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缺乏有效手段

一是将法庭工作全面融入乡村振兴。丹北法庭通过走访、座谈调研了解辖区司法新需求,针对性开展司法服务;吕城法庭积极打造“吕风清 陵里美”“枫桥式人民法庭”品牌;导墅法庭设立丹阳市旅游户外装备商会调解室,构建多元解纷体系,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二是扎实推进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实体运行。三个人民法庭入驻人大代表26名,通过接待来访群众,参与案件调解,促进纠纷妥善化解。

三是选取典型案例,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发挥“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效应。

四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加强对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指导,着力提升调解员法律政策运用和矛盾纠纷化解水平。

五是积极开展纠纷先行调解工作,推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1起先行调解案例入选最高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

六是充分发挥党员干警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三官一律”进网格,深入开展“送法进村居”、“送法进企业”等活动,将司法服务延伸到群众身边。

(2)诉讼服务便民措施不够完善

一是加强与吕城镇政府、市住建局沟通联系,加快吕城法庭原址装修和导墅法庭异地新建两项工程扫尾工作,吕城法庭和导墅法庭已于2025年8月1号正式搬入办公。

是2025年9月2日,再次将诉讼服务中心迁址办公事项在我院公众号上发布通知。

三是在法院原诉讼服务中心大门口再次张贴诉讼服务中心迁址办公告示,提醒群众注意。

(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举措不够扎实

阶段性成效:

一是完善与上级法院沟通机制。定期与中院沟通司法建议线索,严格规范制发流程,加强管理保障,确保司法建议质量过关。

二是健全司法建议全流程管理制度。审管办负责统筹管理,定期督促提醒业务部门制发司法建议,进一步提升社会效果。

三是建立常态化企业联络机制,定期走访企业,了解经营状况与司法需求,对相关法律问题,及时研究,积极回应。

四是严格审查涉企财产保全申请,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确需采取的,尽量采取“活封活扣”等方式,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

下一步措施:

一是审判管理部门加强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准确传达上级法院工作要求,提升司法建议的精准性。

二是与工商联、商会、行业协会建立会商机制,协同开展专题法治讲座等司法服务。积极邀请工商联、商会等组织参与涉企纠纷调解,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4)防范化解风险工作重视不足

阶段性成效:

一是建立涉诉风险案件常态化排查机制,对于排查出的风险点,研判风险等级、建立专门台账,落实责任部门和化解要求,对重大风险案件及时预警。

二是严格执行信访接待制度,做好初信初访的接待、登记、疏导和程序性引导。

三是对重点案件“一案一策”制定化解方案,有效控制了信访增量,减少了存量。

下一步措施:

一是立案庭协同审执部门,加强在办案件滚动筛查,力争风险“早发现”“、“早干预”、“早化解”。

二是对于接待中反映的问题,及时交办并跟踪处理进度与反馈情况,提升化解实效。

4.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强”问题的整改

具体事项(1)已整改到位,(2)整改工作持续推进。

(1)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严格

一是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讨论流程,每次会议均留足酝酿时间,确保每位成员围绕议题充分发表意见。

二是严格执行表决规则,明确“一事一议一表决”原则,完整准确记录每位成员的表决意见,确保表决过程可追溯,结果真实有效。

三是主动接受监督,提前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议题及相关材料。

(2)高站位谋大局的意识不强

阶段性成效:

一是认真落实审判数据会商工作要求,每月完成数据会商报告,强化对审判执行中新情况、突出问题的态势分析,定期召开专题务虚会,为院党组提供研判参考。

二是组织协调各审执部门做好审判执行运行态势分析和专题分析工作,对相关部门及时提醒督促,推动审判管理指标持续优化。

三是将重点工作的实际成效作为班子成员述职评议核心内容,以述职评议强化履职担当,确保领导班子核心作用落到实处。

下一步措施:

一是健全常态化学习研讨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系统谋划。

二是加强重点难点问题攻坚,以点带面推动审判质效持续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院党组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当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切实把整改工作抓紧抓实,不断巩固整改成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我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狠抓落实。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市委巡察要求和院党组统一部署,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抓好责任落实,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二)进一步强化措施,有序推进。各部门要联系工作实际,不折不扣、求真务实抓好整改工作。举一反三查找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力争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要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持续推进的整改工作,要按照整改要求,积极抓紧整改,加快推进,坚决完成。

(三)进一步抓好统筹,注重长效。坚持标本兼治,既要立足当前,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整改工作与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审判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6570110;邮政信箱:南环路16号,邮政编码212300。

中共丹阳市人民法院党组

   202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