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丹阳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
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统一部署,2022年5月9日至6月2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农业农村局党委进行了巡察。8月22日,巡察组向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1.坚持政治引领,加强组织领导。局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农业农村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契机,及时召开局党委会和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整改工作决策部署上来,仔细剖析原因,深挖问题根源,全力推动整改落实。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
2.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整改任务。局党委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制定了《<市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巡察市农业农村局党委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针对巡察指出的3个方面16个具体问题,研究制定了47条具体措施,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3.坚持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治标上下功夫,在治本上做文章,把服务全局中心工作作为整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自觉把市委巡察与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相结合,聚焦目标任务,细化措施,抓好落实,努力推进全局领导班子建设水平有新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有新加强、工作作风有新转变,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再上新水平。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主要成效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在9月8日的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里安排《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论述》专题研讨,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了讨论交流。
二是深入实践调研。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教育成果,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结合单位职责和领导分工,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每人确立1项课题并形成调研报告。
三是推进学习教育。组织各党支部结合“五事联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关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实施方案》(丹办发〔2022〕20号)文件精神的专题学习,有针对性地开展志愿服务,其中针对杏虎村果品专业合作社反馈的桃树花期遇倒春寒问题开展再调查和技术指导,并继续跟进解决好农户生产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下一步,切实落实好局领导挂钩镇(区、街道)工作制度,组织领导班子各成员,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好“两大战役”的总体部署,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统筹推进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和农村改革等重点工作,结合“三联三促”“勤学习、深调研、真检视、善落实”“学亚夫做亚夫,把成绩写在大地上”等活动,加强走访调研、实地考察。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建立分工负责制,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职能科室抓好落实,并分析研判当前形势,讲问题思考,讲工作举措,于12月底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
2.关于“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衔接融合不够紧密”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帮扶项目监管。已出台《丹阳市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对帮扶项目资产按照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进行了合理分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年度对帮扶项目资产进行了核查统计,推进帮扶项目确权登记。其中司徒薛甲门面房已出租并形成稳定收益2万元/年;延陵镇、陵口镇收益不稳定的项目,现已变更为其他项目。
二是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出台了巩固脱贫成果相关文件,创新了帮促举措,对57个经济相对薄弱村开展“六个一”挂钩帮扶模式,对我市经济相对薄弱村进行了有效帮促。整合各经济相对薄弱村资源,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因地制宜发展建设项目。2022年,我市申报建设59个项目,每个项目为村增收约15万元经营性收入。积极探索“抱团发展”进园区的村集体增收“新路子”,扎实推进富民强村集中物业项目建设,现项目用地涉及的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已获省厅的书面批复,同时编制的成片开发方案已获批,已完成考古勘探区域评估和场地平整,并组织测绘单位就该项目进行用地红线放样和管线测量,通过多轮设计方案讨论,已初步确定项目设计方案共规划了11栋厂房和1栋配套办公用房。截止目前,我市57个经济相对薄弱村中预计有43个村收入达到或超过120万元。
三是统筹推进富民强村。有序推进“六个一”挂钩帮扶活动,挂钩市领导到村49次、协调相关事项40余件。督促乡镇进一步引导无农民成员实质参与、登记后无实质性经营、合作社运行质量不佳、有名无实的合作社自愿开展清理。积极创建示范社,2022年全市共向上推荐申报国家级示范社5家、省级示范社3家。以珥陵、吕城两个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建设为依托,推进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完善龙头企业和基地、创业、家庭农场的连接机制,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并积极组织建立以农业龙头企业为核心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4个。
下一步继续深入探索推进“六个一”挂钩帮扶模式,积极推进富民强村集中物业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厂房施工图设计,对围墙及部分场地平整(施工,监理)进行招标建设,与开发区进一步对接,由开发区牵头外围相关水、电、气事宜,同步进行招商,与意向客户进一步对接,保持联系。力争2023年57个经济相对薄弱村收入全部达到120万元。
3.关于“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夯实农业稳产保供基础。制定出台《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的通知》,并成立了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领导小组,正在加强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督查,开展业务培训和乡镇工作指导。编制了丹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在现有基础上充分挖掘了高标准农田项目后备资源,联合水利局对“十二五”以来已建成和正在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的摸排整改,摸排情况已填报监测平台,根据摸排情况,分类指导,逐项整改,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得到更好管护。全面统一土地流转台账统计格式,指导各镇区完善土地流转合同、统计报表等台账资料,做到应统尽统。
二是加强农业园区管理,做好年度工作目标的落实和推进,加快园区在手项目建设,目前省级农业园区已完成2019年度项目建设,等待验收;皇塘食用菌产业园和珥陵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已完成2021年镇江市级项目验收;积极组织园区项目申报,争取各级资金,并组织丹阳市齐梁茶林产业园区申报2022年镇江市级园区。印发《关于印发2022年丹阳市乡村产业招引工作意见的通知》(丹政办函〔2022〕117号)、《关于印发丹阳市2022年乡村振兴镇(区)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丹委农办发〔2022〕8号)等文件,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招引任务,压实部门镇区责任;组织召开“2022丹阳市现代农业产业招商推介活动”,活动现场共计签约15个项目,总投资额达21.72亿元;同时场外签约项目16个,总投资额达4.53亿元。以各镇(区、街道)为主体开展小分队招商活动10余次。
三是深入推进乡村产业化发展。重点围绕肯帝亚秸秆综合利用精深加工项目和江苏沪耀年加工30万只糕点、饼干包装盒生产线新建项目等省级示范项目,有序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共择优11个项目,年度投资11.2亿,目前已经完成10.17亿,投资完成率90.87%。印发《关于印发丹阳市2022年乡村振兴镇(区)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丹委农办发〔2022〕8号),进一步明确各镇(区)重大项目投资额。印发《关于报送2023年市农业农村重点产业类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丹经发农经〔2022〕325号),明确农业农村重大项目认定标准。突出培育重点,加强帮扶力度,推进农业龙头企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产学研联合创新,积极助推我市5家优质农业龙头企业申报更高层级认定,组织6家镇江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申报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进行产业装备提升,新增6家企业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农业(乡村振兴)板挂牌。加强本地农产品品牌宣传推介,努力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加镇江市十大品牌、镇江市农业品牌目录等评选活动。
4.关于“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照《2022年丹阳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由生态环境局牵头抓总,制定计划,检查督办,水务集团负责项目建设,乡镇负责配合协调。2022年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是完成5000户农户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28%。目前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到12月底完成13个行政村、63个自然村、5012户农户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治理率达28.2%。我市2021年延陵镇5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通过镇江市级验收,2022年访仙镇5000亩和珥陵镇5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进场施工,2023年司徒镇6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正在进行初步设计方案编制,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加强我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机耕路硬化得到完善,工程配套率、完好率进一步提高。
二是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开展了“喜迎二十大,净美新家园”村庄环境整治活动和“三夏”、秋收秋种期间村庄清洁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以“四清一治一改”为重点的常态化村庄清洁行动;督促指导各镇(区、街道)健全长效机制,落实“门前五包”,开展环境卫生红黑榜、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明确村庄环境管护事项和管护责任清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村庄环境整治;每季度组织市城管、水利、交运、文体广旅部门对全市168个行政村(涉农社区)开展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常态化督查,按季度考核打分,考核结果在丹阳日报上进行公示,目前已完成三个季度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常态化督查,正在开展第四季度督查考核。
下一步由生态环境部门继续将加强督办,定期发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周报》,对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各相关单位加大工作力度,强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工作任务,对进度落后乡镇加强督办。强化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努力推进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5.关于“防范化解风险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切实加强“三资”管理。印发《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提级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2022年7-8月,组织各镇(街道)对2021年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推磨检查,并在每个镇(街道)选择一个村开展2021年组级财务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村级财务收支、财务公开、民主理财、资产资源管理、工程建设和票据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各镇及时整改。11月联合市纪委监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成小微工程督查组,对村(社区)小微工程情况开展抽查检查,针对小微工程问题召开座谈会,探讨进一步规范工程立项、招投标、建设、资金使用等,推动村级工程规范化。连续举办农村集体“三资”系统培训、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业务提升培训、农村产权交易业务培训,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信息化。
二是在今年已举办的5期农民培训中,专门开设农业农村安全生产类课程,举办农机安全警示教育培训班9期,累计培训达1200人次。建立市、镇、村、社四级农机安全台账,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定期检审工作,其中拖拉机检验率达92.04%,收割机检验率达91.18%,共发放农机安全宣传资料1500份,悬挂横幅标语123条,与机手签订责任书1000份。按照夏季百日行动、秋冬季安全检查、种子经营专项行动安排,对我市36家种子经营门店开展执法检查,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查处销售的种子标签不符合规定案1起。
6.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开展两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专题学习《新时代意识形态建设的历史性成就》等内容,通报巡察反馈问题,分析研判近三年我局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以及问题和不足。
二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2022年度党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和《2022年度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细则》。
三是依托丹阳日报每周一期“田野风”栏目,及时主动发布“三农”方针政策、农情信息和惠农政策。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丹阳市乡村振兴新闻宣传的通知》《关于印发“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的通知》(丹委农发〔2022〕5号)等文件,目前已在镇江市级以上媒体发表宣传稿件70余篇,全市共组织开展宣讲教活动103场次,参与人数达4914人次。
7.关于“‘两个责任’压紧压实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2022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和《关于调整农业农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组织签订了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二是9月召开从严治党专题党委会,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党委书记对所有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录入履责纪实进行提醒。完成对农田建设管理科等四个科室的廉政风险进行逐一排查补录。联合派驻纪检组对局新提拔中层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强化对局中层干部的廉政教育。
三是组织全局机关干部开展局党风廉政建设讲座暨警示教育大会,邀请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做专题讲座,观看2021年警示教育片《清除“绊脚石”,助力“加速跑”》,大会通报了近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传达丹阳纪委监委8号文件精神,对近三年来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的情况进行通报剖析。
8.关于“派驻监督能力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通过集中学习研讨、个人自学、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认真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在党风廉政建设讲座暨警示教育大会上,对《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进行解读。常态化加强与驻在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监督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开展监督并发表监督意见,充分履行派驻监督职责。及时做好了节前警示教育、“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违规发放公务员津补贴自查自纠等工作。
二是围绕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高质量考核细则开展各项工作,在查信办案上,努力拓宽信访和问题线索来源渠道,认真办理各类信访举报,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问题线索处置。
9.关于“‘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是部署开展《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专题学习,组织各党支部围绕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谈心得体会。
二是积极组织丹阳市珥陵镇百益源家庭农场、丹阳市云阳镇天泽家庭农场大米申报绿色食品。
三是成立专班落实粮食烘干机绿色清洁化改造工作任务,通过召开培训班、加强政策资金扶持全力推进绿色清洁粮食烘干装备与技术推广,全市已完成粮食烘干机清洁化改造278台,全市51%的粮食烘干机实现热源清洁化。
四是建立农业龙头企业管理服务平台推广云上智农、金色田野等APP,增加企业用户60余人,开展农业产业化政策宣传和惠民暖企大走访,已走访新型农业主体31家,梳理问题、困难等60余条,答复20余条,协助处理20余条。
五是将支农惠农强农各项政策汇编成册发放至各镇区、各新型经营主体及种田大户,在农业项目申报前联合财政局下达竞争立项的项目申报指南通知,下达到各镇区街道,并通过丹阳门户网站和工作群及时发布,全年申报单位57家,立项质量逐步提高。
六是将考勤请销假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对照市作风办本年度暗访结果,对违反工作纪律人员按照局《规章制度汇编》进行了处分,并结合效能攻坚年活动,常态化组织开展机关内部纪律暗访工作。
10.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警示教育组织机关人员强化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公务接待等相关的规章制度,着重明确具体接待标准,陪同人数限制等规定,明确要求规范填写接待申请,不得超标准、超人数接待。
二是严格遵守补贴发放规定,结合市委组织部和财政局关于清理津补贴发放的要求,我局组织对津补贴发放开展再核查、再清理,未再发现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我局将继续加强补贴发放管理,杜绝超标准,超范围的发放。对巡察发现的出勤次数与报销费用不符涉及的2人,共计金额800元已收回。
11.关于“执行财经法规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确保票据内容必须与经营范围相匹配,进一步加强下属单位资产管理,组织对三个局属企业资产进行盘点核对,重点核查房屋、土地等不动产权,确保资产账物相符。
二是进一步规范报销审批手续,严格按照财务规范制度,对原始票据和附件清单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对报销单上内容填写不齐全或空白的,缺少附件清单的,不予报销。
三是严格执行《丹阳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已严格按照《关于规范全市公务出行用车定点租赁管理的通知》,规范车辆租赁审批手续,选择定点租赁企业进行用车租赁。
四是加强房屋租金管理,进一步规范租金收缴流程,向承租人明确缴纳期限,细化缴费通知单填报内容,核验租赁合同,凭通知单和租赁合同来收取租金,并及时解缴银行,做好账务处理。6月已对巡察发现的两笔应收未收租金征收到位,合计8.56万元。
12.关于“局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印发《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实施“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意见》和《党委议事决策规则》,对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9月份以来,做到了严格将行政议事与党委议事分开讨论,分开记录。
二是召开党委会专题学习《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实施“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意见》和《党委议事决策规则》,并要求班子各成员认真贯彻落实。
三是组织各部门、各党支部认真学习《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并按要求执行。
四是加强谋划能力,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培育行业“链主”企业,推荐和打造以江南生物为链主企业的食用菌产业链、以颐和食品为链主企业的粮食加工产业链,1家企业正在进行资产收购转让谈判。
13.关于“党建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党建责任制度。制定印发了《2022年党建工作要点》,完善了《2022年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建立了《基层党建工作督查制度》。今年以来,已分别于10月18日,12月9日对9个机关事业党支部进行了支部党建工作督查,并就支部活动记录、党费收缴和信息上报等问题进行了反馈。
二是抓实抓细党建工作。召开党支部书记会议,集中学习《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手册》有关内容,特别强调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党员”等具体内容和工作流程;对近三年来的党员发展材料开展自查自纠,已完善到位。对各党支部的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检查,9-11月,各党支部均严格按月收缴。
14.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10月19日,结合市机关工委党建工作检查,对我局机关党委9个党支部的活动开展、活动记录情况开展检查,并就检查情况及时进行反馈。
二是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计划结合年终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前进行专题学习。
三是规范各党支部组织生活。在11月份的“五事联动”主题党日活动指导方案中部署了《学习党支部组织生活相关制度》的专题学习。
四是规范谈心谈话和党员评议。11月10日,召开了机关党委各党支部书记例会,组织学习了《党支部组织生活基本制度》,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流程进行了专题讲解,并就《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征求意见建议。
下一步结合民主生活会组织党委班子成员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高对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的认识;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全面贯彻整风意识,强化班子成员党性分析深度,深入开展出于公心、直截了当的相互批评和自我批评,提高专题民主生活会质量,并在12月的支部书记会议上对组织生活会的召开进行专题培训。
15.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今年10月份的人事调整工作中,考察干部时扩大了参加谈话和测评的人员范围。除被考察对象所在科室人员,还向所在支部党员或业务工作交流较多部门的工作人员、分管领导等进行了解,谈话对象不少于10人,增加考察识别干部的全面性。
二是规范选人用人程序。自查了2019年以来选人用人相关材料,对照问题进行了查漏补缺,目前,之前的动议方案已完善。在10月份的选人用人工作,做到了先谈话推荐再会议推荐;规范了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做到记录完整齐全;近三年来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表,已整理归档到位。
三是强化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组织进行了再一轮的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查漏补缺,及时将应归档的材料归档到位。
16.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党委相继召开党委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学习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班子成员对照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紧密联系班子和个人实际,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凝聚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共识和工作合力。
二是对2018年巡察反馈仍未取得明显整改成效的问题继续深入整改,其中针对“轮岗交流不够”的问题,在10月份的干部人事调整中,提拔7名,交流5名,免职9名,进一步加大交流轮岗力度,逐步减少混岗混编现象。
下一步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完善股级干部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将中层干部任职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在每次干部调整前,把干部人员基本情况(年龄、任职时间、身份性质)梳理汇总报党委,逐步调优干部队伍年龄结构梯次,改善混岗混编现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局在整改工作方面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市委巡察提出的整改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入抓好后续整改工作,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成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1.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党建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
2.抓实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按照既定目标和时限要求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实抓好,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未完成事项紧盯不放,整改不到位决不放手,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一以贯之抓好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3.持续深化巩固整改成果运用。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针对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制定出台一批务实、管用、有效的规章制度,着力构建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将巡察整改工作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改作风、提效率、优服务、加快“三农”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不断完善发展思路,优化发展举措,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1-86526887;邮政信箱丹阳市丹金路356号农业农村局;电子邮箱dynwbgs@126.com
中共丹阳市农业农村局委员会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