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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丹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原创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1日 【打印】


丹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

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统一部署,2022年5月9日至6月24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丹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8月17日,巡察组向丹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多次召开党组会、整改工作推进会,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部署要求,坚决按照市委要求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明确方向,部署整改工作,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成立了人社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调度,全面负责巡察整改工作。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细化责任分解。紧紧围绕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制定形成了巡察整改工作方案,确定了3个方面16条问题57条整改措施。根据巡察整改方案进一步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具体措施、时间节点,把压紧夯实整改责任作为巡察整改的“牛鼻子”,从严从紧压实主体责任,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落实。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久久为功,以一丝不苟的作风、一抓到底的毅力,把各项整改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三是严格抓好落实,形成长效管理。深入抓好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和后续管理,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做到不解决问题决不放手,不达到标准决不销号。在整改过程中,注重建章立制,推动个性问题分类整改,共性问题专项治理,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通过问题整改,持续改进作风,主动担当作为,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将整改效果体现到全面推动人社发展的实际成效上来。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理论学习与人社主业联系不紧密,学用结合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政治理论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丹阳市人社局2022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案》,举办“人社大讲堂”;印发《关于常态化推进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的通知》,推进练兵比武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依托全国在线学习平台,开展“日日学、周周练、月月比”活动,促进业务能力提升。专题组织学习上级新颁布的重要政策,集体研究讨论实施细则,规范执行政策。二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社工作的系列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并将市党代会对人社工作目标要求列入局重点工作中进行项目化管理。三是针对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加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将人才、就业、社保等方面重要政策纳入学习内容。组团赴昆山学习先进经验,统筹谋划解决“用工难”“引才难”。开展“送政策下基层”系列宣传活动,已在9个镇区为1000余家企业1200余名人员开展人社政策培训;在“丹阳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开设人社政策法规栏目,宣传人社政策法规,推送典型案例50篇、微视频42部。

(二)关于“创业就业工作成效不明显,服务经济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系统内完善企业基础信息20914条,每月通过江苏省企业用工信息监测平台对我市81家重点企业开展用工监测,每季度末依托我市各镇(区)人社服务平台,对用工需求较大的企业及时提供“一对一”用工服务。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采取后台大数据比对方式,精准向符合条件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二是积极开展创业扶持政策宣传月活动,张贴海报、发放政策宣传单超万份,开展集中宣讲20场;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点对点”送政策活动。申请新增500万元富民创业贷款担保基金,深度推进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已为414名创业者发放创业贷款8849.8万。三是扩大监测范围,在原有的100家监测样本企业基础上,将各镇区规模企业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同时将部分三产企业选入样本,企业样本数增加到200家以上;加强就业分析,每月开展企业用工动态监测,每季度开展企业用工需求调查,对人员波动较大的企业和行业及时组织开展跟踪调查,主动靠前服务,研判人力资源需求走势;精准服务企业,定期走访新开工(新项目)企业,建立“一企一策”常态化服务机制。搭建供需平台,提供有针对性的岗位发布、劳务对接、专场招聘、“丹阳人才”抖音号带岗、推荐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用工服务。四是开展重点企业紧缺型工种需求调查,鼓励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参与,重点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工作。优化创业培训课程体系,大力推广网络创业培训。

(三)关于“推动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用力不足,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参加“送政策下基层”系列社保政策宣传活动5次,深入各镇(区)街道及企业,对企业负责人或人事经理及上述镇(区)各行政村分管人社业务的村干部进行培训。与税务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受理职工的投诉和咨询。二是针对我市实际准备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题宣传月活动的宣传材料。与财政、税务部门会商,出台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本标准的文件,从而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个人保障水平。引导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15年的人员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三是与保险公司就企业年金政策及待遇对部分企业走访,宣传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对企业及职工本人影响。对已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企业执行企业年金方案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关于“人才高地打造不力,人才引擎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照市委“4+3+1”现代产业体系分门别类对企业需求完成摸底,并制作成册进行对外发布,方便求职者尤其是大学生进行择业。6月份以来,我局共组织132家次企业参加江苏大学、江苏海洋大学等8场线下现场招聘会,组织85家次规上企业参加2022年镇江市高校毕业生秋季网络招聘峰会等6场线上专场大学生招聘会。10月份,组织15家我市规上企业赴武汉参加武汉理工大学、湖北大学等开展硕博招聘会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应和招聘成果。二是安排了下半年15条校招线路,设计制作《企业招聘效果反馈表》,统计每场招聘会达成意向人数,3个月后进行回访确认招聘效果。通过社保医保数据,筛选出我市本科以上人才引进情况。协助南师大中北学院成立大学生职业发展服务中心,为在校大学生来我市企业提供就业、实习和培训等服务。组织我市52家企业参加“筑巢引凤 才聚丹阳”系列校园招聘活动——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专场线下大型招聘会,提供315个毕业生岗位,共计1550个人才需求。11月中旬组织学校走进恒宝股份,开启在校学生企业行活动。成立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丹阳市高校人才服务中心,做好技术需求、人才引进等双向信息的采集、发布、匹配、落地等全链服务,为大学生实习、就业等工作开通丹阳服务绿色通道。送政策进乡镇,共有303家单位430名人力资源工作者参加;组织57家单位63名人力资源工作者企业人力资源工作者参访吉凯恩(丹阳)工业有限公司、江苏超力集团,交流人力资源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全面落实“十四五”人才新政,确保大学生补贴及时准确发放。在全市大规模张贴人才政策宣传海报,扩大政策宣传面;通过首届“云引才”校园招聘月活动发布一系列新政,举办2022招才引智“镇江日”(丹阳—武汉)专场活动进行“十四五”人才新政宣讲。积极推进对各类引进人才的人文关怀,组织广大在校生和我市大学生参观我市规划展示馆,走进我市部分企业关怀新引进大学生。成立丹阳市高层人才俱乐部,通过论坛交流、文体竞赛、生活分享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人才凝聚度。出台《丹阳市青年人才“凤还巢”计划》,集聚更多优秀青年人才回乡创业就业;出台《“丹凤朝阳”教育领域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和《“丹凤朝阳”医卫领域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突出解决教育、卫生领域高层次人才引进“难点”。四是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化解省外高校对我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名额限制,强化与省内高校对接,畅通高校博士后管理部门与我市博士后站点联系。督促博士后站点用好管理制度,定期随机抽查。

(五)关于“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有漏洞,保障劳动者权益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调整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组成人员,加强与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落实工作例会制度,加强三方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系、协调和执行。积极推进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开展了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我市49名劳动关系协调员参加培训考核,36人取得了劳动关系协调员证书,组织两支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参加镇江市技能比武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积极探索尝试对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调解方式方法,成功调解两起新就业形态下的劳动关系确认案件。积极推动落实《关于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加强正向激励的实施意见》文件相关激励措施,激励和谐企业创建,创成一家国家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二是在南部片区筹建流动仲裁庭,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进行当庭审理和调解。将“互联网+”作为调解仲裁工作的一部分,设立专人负责网上调解工作。通过业务培训、业务练兵、庭审观摩、交流学习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仲裁员的业务水平和业务能力。三是加强监察队伍组织和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优化考核细则,规范和加强大队工作人员管理,提高监察员业务能力。创新案件受理方式,不断拓宽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开展双随机日常巡查,加强对企业用工事前和事中监管,及时掌握企业用工情况,帮助企业规范用工。深化源头治理,根据各阶段劳动用工特点,组织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加大与行业主管部门、信访、公安等部门的联动协调,提高监察执法的精准性。四是出台《关于明确丹阳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责任,督促各行业各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切实落实在建工程预防欠薪各项制度。牵头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隐患排查检查。制定《关于开展全市在建工程项目“欠薪隐患体检”专项行动的通知》,开展专项行动。

(六)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党组专题研究局意识形态工作,并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二是明确了党组书记、分管领导、党组成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参加宣传部新闻发布会1次,对志愿者开展疫情防控培训,组织800余人次参加社区“敲门行动”、核酸检测志愿服务、交通卡口支援等疫情防控工作和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活动。三是在丹阳“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开设人社政策法规栏目,发布《丹阳人社惠民惠企服务指南》电子书,宣传惠民惠企政策。主动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送政策进基层,开展“送政策、暖人心、促发展”主题活动,做实做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七)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未能落实落细”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实施责任清单台账管理和履责全程纪实,严肃查纠各类履责不力问题。党组2次召开会议分析、研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召开2022年党建暨作风效能建设工作会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廉政警示教育会议,开展作风效能及酒驾醉驾专题警示教育讲座,多样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二是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分解目标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开展廉政谈话,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开展人事考试考点建设,规范人事考试操作流程,明确每个风险节点职责。三是机关纪委对科室、事业单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加强防范。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组会集体研究、纪检组监督。

(八)关于“派驻纪检组监督责任履行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明确职责开展有效监督。督促人社局党组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重点监督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紧紧围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方面开展监督,推进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对主要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制定防范措施,督促人社局加强内控监督。进一步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积极参与“三重一大”等重要会议,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和党委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二是聚焦重点强化执纪监督。进一步明确派驻组日常监督范围和案件线索的查找方向,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加强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更强威摄力。进一步增强纪检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全过程跟进日常监督,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发现的问题。三是拓宽渠道突出源头监督。进一步督促人社局建立健全廉政约谈制度,要求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及下属单位一把手建立定期约谈制度,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进一步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人行使权力的监督,派驻组主动与市作风效能办和12345热线对接,针对暗访督查和群众举报挖掘苗头性、普遍性问题。进一步加强对人社业务、政策的学习,掌握权力节点,开展嵌入式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违纪问题。

(九)关于“作风效能不实,‘四风’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学习《丹阳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落实出差审批制度,强化差旅费预算和支出管理。财务科进一步加强对各类报销票据的审核把关,确保做到票据及附件合规、完整,符合报销流程。二是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在内部开展自查自纠。三是坚定不移地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严格执行丹阳市会议费规定。四是调整综合服务大厅对外服务时间,上午调整到8点半12点,下午调整至1点半到5点,不再分夏令和冬令工作时,提前上班,减少群众等待时间。

(十)关于“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请专业机构对专项资金进行项目审计。二是制定《丹阳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财务支出管理的通知》。三是严格大额开支手续,规范流程。四是进一步强调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严格按照预算标准支出,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五是邀请第三方机构对下属企业进行财务审计,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六是严格落实《丹阳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制定《丹阳市劳动监察大队车辆管理制度》,规范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七是车辆加油严格实行限车号、油料标号加油。严格按照车辆加油的规定管理油卡,油卡实行专人管理,统一保管。

(十一)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明确议事责权边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有关规定,明确“三重一大”必须经党组集体研究决策,纪检组参与监督。二是强化党组成员、支部书记抓党建意识,制定《2022年党建工作要点》、《2022年党建活动计划表》,部署全年党的建设工作。听取和部署党建工作,指导各支部围绕业务抓党建,创新开展党建活动。年中召开党建暨作风效能建设工作推进会,对党建工作目标再推进再落实。对人社局党务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提升党务工作能力。三是加大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力度,已开展政策宣传活动20余场。大力落实就业创业各项惠民惠企政策,加速消化就业补助资金结余,加快高层次人才补贴发放。四是强化基金内控管理,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召开失业保险基金管理警示教育会议两次,委托丹阳中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失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检查。加强多部门数据共享,主动对接法院、公安、税务、民政等部门进行大数据比对,有效防止冒领、错领失业保险待遇的现象发生,切实防范和化解基金风险。

(十二)关于“党组对下属单位领导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设置机关科室及下属单位内设机构,对职业技能培训业务整合,将培训工作归口管理。二是相似的业务支出进行整合,由局办公室统一扎口管理。局办及各事业单位规范耗材领用制度,提倡节约。三是严格执行《丹阳市就业补助资金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优化业务流程,加强内部风险防控,确保就业补助资金的合理使用和资金安全。

(十三)关于“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各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书记。进一步明确支部书记组织党员开展活动,狠抓支部组织生活的细节和要求,提升支部书记党建意识。二是组织开展人社局党务干部学习工作要求,规范党支部活动记录的细节和要求,掌握党务基本概念。规范开展“五事联动”,对各支部民主议事和志愿活动开展情况督查。组建“党员突击队”,组织党员志愿者奔赴防疫一线,充分发挥“一名党员一面旗”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及时了解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规范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和内容。

(十四)关于“执行选人用人政策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全面深入考察拟提拔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详细记录考察谈话笔录,力求客观真实地反映干部个人情况。二是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理顺人社局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确保材料齐全。三是组织局机关及各事业单位档案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参加了市委组织部10月18日举办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培训班,并于布置开展对全局人员档案专项审核。

(十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市政府2022年度“百项工作”目标责任细化方案及人社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任务分解表,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对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督查。转变原有科室、部门“单线”作战、“重复”用工、“分散”发力工作方式、方法,构建丹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保障体系,成立人力资源服务专班,形成中心工作“一盘棋”,相互配合,共同发力。二是2022年新录用2名法学专业公务员,提高专业人员在执法人员队伍中的比例。对在岗的执法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整体素质,出台《全市劳动监察人员业务培训实施方案》,进一步创新培训形式,全面提升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履职能力和水平。三是开展作风效能及酒驾醉驾专题警示教育讲座,形成“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的浓重氛围。进一步发挥机关纪委作用,强化对关键部门、关键岗位、重点事项的监督。四是制定《丹阳市人社综合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效考核细则》和《丹阳市人社公共服务大厅标准化规范(试行)》,建立激励机制,细化管理措施,规范服务标准。

(十六)关于“落实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财务凭证单据审核,进一步明确公务出行交通费报销相关规定。二是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规范财务凭证,严格按规定审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攻坚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需在持续深化整改、确保长期坚持方面下功夫。下一步,人社局党组将把问题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结合起来,与我市当前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突出政治引领,深化责任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盯巡察反馈问题,切实强化整改工作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按照“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自觉对分管条线的整改任务有效跟进,对仍需深化整改的问题,明确整改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坚持把“两个责任”作为重大政治要求,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

二是注重标本兼治,全面从严治党。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规范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长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各项工作。用好问责利器,对因重视不够、推进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制约。在抓好整改的同时,进一步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体制机制漏洞,围绕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切实扎紧制度笼子,逐步探索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让制度真正发挥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6571136;邮政信箱:丹阳市凤凰路85号;电子邮箱:3122375058@qq.com。



丹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