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8月7日至9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11月13日,巡察组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整改责任。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书记及时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巡察反馈整改意见,研究安排巡察整改工作。明确要求局党组班子成员、各中心所、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要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工作分管责任、直接责任,以巡察整改为统揽推进各项工作;机关党委、各党支部以巡察整改为契机,高质量推进党建工作。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针对分工调整后的情况,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反馈和自身发掘的问题,做好前后有效衔接,确保责任链条不断,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整改措施。通过系列举措不断提升全局思想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的要求和部署上来,为巡察整改工作筑牢思想基础。
(二)突出问题导向,确保整改有序推进。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六个方面,梳理巡察反馈14个45条问题,制定印发《中共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巡察整改方案》,逐条分析细化整改措施。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由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根据“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牵头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坚持近期整改与长期整改相结合,挂图作战,强化分类处置,一项一项抓落实,严肃整改纪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有力的纪律保障确保巡察整改落实到位。
(三)聚焦建章立制,巩固拓展整改成效。把建章立制、强化制度执行贯穿于整改工作的全过程,对上级的规章制度,不折不扣、从严从实贯彻执行,全面梳理本单位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不科学、不健全的,进一步规范完善,坚持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和管物,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过程。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强化党组中心组学习示范效应,着重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各项要求和指示精神。2020年11月27日,局党组专题学习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2020年12月31日,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组织开展重点课题研究,运用新思想指导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高质量发展,形成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调研成果10项。
2.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制定了《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清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了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和通报制度,形成局党组担负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部门负责人认真抓落实的齐抓共抓、职责明晰、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2021年1月29日,在局领导班子述职和综合考核会议上,局领导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做了重点汇报。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责任制清单,确保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有效落实,严格考核奖惩,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各党支部党建考核、科室综合绩效考核,做到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3)针对“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强化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于2021年2月成立了局宣传工作办公室。宣传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宣传工作的总体策划,协调推进全局对外宣传工作,更好地优化整合全局资源,加强正面引导,坚守意识形态阵地。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目前局微信公众号的运营管理逐步规范,保持每周两条以上的内容推送,2021年元旦以来已发布文稿19篇,围绕局中心工作开展系统、深入的宣传,做好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丹阳自然资源和规划”网站内容也做到及时调整更新,第一时间将工作动态上网发布,让社会各界及时获取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资讯。目前,“丹阳自然资源和规划”相关网站和公众号的群众知晓率正在逐步提升。
(4)针对“中心组学习流于形式”的问题,制定了《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进一步推进我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升局党组学习质量和学习水平。按照市委宣传部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结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实际,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确定学习研讨主题,提出学习要求,配备了专门学习记录本;开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研讨,中心组成员结合实际重点发言,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3.关于“主动将国土空间规划工作融入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规划统筹项目实施作用未发挥”的问题。一是推进中心城区控规全覆盖编制工作。2020年,启动中心城区控规全覆盖编制工作,计划在2年内完成。2020年,已经组织编制15个编制单元以及丹阳市开发区东部园区(吕城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总面积约55平方公里。下一步,计划剩余7个控规编制工作于2021年底全部完成。二是推进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各镇政府组织编制。我局已提请市政府发文(丹政办函〔2020〕9号)明确要求各镇(区、街道)加快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的编制工作。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督促和指导各镇加快控规编制。
(2)针对“城市功能配套规划中民生痛点多”的问题。严格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和控规要求,在旧城改造和城市建设中,严格落实各种公共配套服务设施,逐步改善城市生活品质。截至目前,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要求,将各种公共配套服务设施规划要求等在控规中予以明确,并标明为强制性内容。在编制上市地块的规划条件时,将各种公共配套服务设施规划要求进一步细化落实,并明确要求配套设施须与建设项目主体同步设计、施工和使用。在项目后续的方案审查、规划许可、规划核实中,严格按照要求执行,确保项目实施完成并投入使用。
(3)针对“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融合度不足”的问题。加强与电力部门、水务集团、港华燃气、电信等管线单位对接电力、污水、供水、燃气等专项规划修编,通讯、热力、雨水等专项规划编制的相关事宜。2021年2月,制定了丹阳市管线普查和市政管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实施方案,明确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的时间节点和要求。下一步,按方案要求,指导各相关单位根据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各专项规划初稿和修编现有的燃气、供水、污水专项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管线专项规划编制结束后,组织编制综合管线规划,建设城市管线信息系统,从而实现城市地下管线“多规合一”、信息共享“一张图”。
4.关于“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贯彻落实中央‘三区三线’要求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343号)等文件要求,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的统一部署安排,开展了丹阳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整改和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二是坚决贯彻部、省市“严起来”的要求,常态抓好土地矿产卫片执法,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坚决遏制新增占用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违法用地行为。2020年9月30日,我市召开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目前,全市已经按照整治工作要求,完成底数摸排工作。
(2)针对“耕地管护不力,隐性流失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贯彻“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要求,按照执法巡查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土地动态巡查,切实从源头上遏制新增违法用地行为。不断消除违法用地状态,对通过动态巡查、群众举报、卫片检查、专项整治等途径发现的所有新发生的和历史遗留违法用地,坚持“零容忍”,严肃立案查处,应查尽查,不留漏洞。同时,对每宗案件的办理进程和处罚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导,确保违法用地行为依法依规受到法律惩处。从新发生违法用地数量占比看,2017年以来,违法用地呈现“断崖式”下降,特别是2020年新发生违法用地只有11宗,面积35.47亩,在依法依规用地管地上取得明显成效,从根本上扭转了违法用地形势。
(3)针对“土地资源高效利用不到位”的问题。优化项目用地准入,按照《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产业用地供应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丹政发〔2019〕59号)要求,对新增建设用地实施差别化管理。新增产业类项目用地,由所在镇、区、街道政府与项目单位签订《产出监管协议》,对项目用地的开工、竣工和亩均税收进行监管。针对文件出台前的批而未供土地,特别是未批先建项目,采取暂时不执行履约保证金制度,限期办理土地供应手续方式,加快我市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处置。加强目标考核,提高使用效率,通过中共丹阳市委丹阳市人民政府《2020年丹阳市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实施办法》(丹发〔2020〕34号)、丹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优化用地管理提高使用效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丹政办函〔2020〕68号)文件,将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和存量建设用地的盘活处置纳入对各镇、区、街道年度考核。针对镇江市政府下达的考核目标任务,制定科学处置计划,并超额完成。
(4)针对“批后监管缺位”的问题。我局将全部闲置土地纳入“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图、数、表动态管理,提请市政度将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纳入高质量考核体系,就处置工作对各镇、区、街道政府进行考核和奖励。目前,通过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督促开发建设等方式已处置闲置土地11宗。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协作,条件成熟的地块,尽快落实项目,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重新挂牌上市;近期未纳入上市计划的地块,尽快消除抵押状态,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产业类项目用地由各镇区政府落实处置计划明确处置时间节点,通过督促原用地单位尽快开发建设,或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安排新项目。明确土地批后监管责任主体,落实专人负责,设立批后监管台账,对批后土地的进行动态更新。
(5)针对“履行自然资源监管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强化各镇(区、街道)属地政府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坚决遏制增量,加快整改存量,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持续督促属地政府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推进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违法用地及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违法用地整改。切实履行执法监管职责,压紧压实执法监管责任链条,严格落实实时监管系统工作要求,做到实时上传、实时监督,全面提升监管水平。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市违法用地处置和防范工作的规定》(镇办发〔2017〕71号)要求,第一时间将相关违法违规用地按规定移送相关属地政府整改,将有关问题线索移送市纪委监委。着力违法用地整改。采取有力措施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强制执行到位率,按照规定依法申请丹阳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下一步,将按照巡察组整改要求,将违法用地清单反馈给属地政府,压实整改主体责任,逐宗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和完成时限,并从严落实整改。严格落实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动态巡查工作,健全市镇村组四级巡查网络,实现执法关口前移、执法重心下移,切实做到对违法用地“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以“零容忍”态度遏制新增违法用地,发现一起、整改一起,从源头上防控新的违法用地发生。同时,强化两法衔接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完善移送工作制度,严惩土地违法犯罪行为,形成自然资源“共用共享共管”的新格局。
(6)针对“土地出让金追缴不及时”的问题。目前,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期限,已以电话、当面送达《缴款提醒通知》等方式提醒企业及时缴纳土地出让金。出让金逾期后,采取电话、信函、当面送达《催缴通知》等多种方式多次向有关单位进行催缴,并说明逾期缴纳出让金的后果。截止到2021年2月23日,已有2家企业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及违约金,并已办结供地审批手续。目前仍有6宗地未缴纳。
下一步,我局电话、当面送达和信函等方式进行催缴,敦促相关企业在限定期限(3月底)尽快缴清土地出让金和违约金,办理供地手续。逾期未缴清,将报请丹阳市政府批准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三十条,撤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没收定金。
5.关于“落实自然资源改革要求不深入,机构融合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机构、职能、人员融合还需深化”的问题。一是强化职能整合、工作融合,2021年1月对局班子成员的分工进行了调整,将原规划和国土的工作分管进行了充分的融合。二是成立了局业务综合服务办公室,对办理建设项目土地供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各类建设项目,由“综合办”集中受理、跟踪服务,为建设项目提供全方位、全流程优质服务。三是为更好地将规划、林业职能向中心所下沉,先行在新区中心所进行了试点。将原规划的工作人员充实到新区所,探索寻求将规划林业工作在基层中心所开展的最佳方案。
下一步,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和人员间的交流融合,有计划地将国土、规划、林业等专业人才交叉交流到各个部门;主动与编办沟通协调,将规划、林业的相关职能落实到基层中心所。
(2)针对“主动担当意识不强,一定程度存在‘中梗阻’情况”的问题。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加强分管领导、财务部门对差旅费报销的审核把关制度。四是针对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2020年10月,相关14人已全部将超额部分退缴回单位账上。当事人已对情况进行了说明并接受了批评教育。目前已按规定要求执行。
一是打造“先锋自然让服务跑起来”服务品牌。2020年4月,成立了局业务综合服务办公室,将设在行政审批局的“窗口”作为“综合办”的组成部分,实行统一管理。凡是申请办理建设项目土地供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各类建设项目,由“综合办”集中受理、分类收件、全程帮办、跟踪服务,为建设项目提供全方位、全流程优质服务。建立业务综合服务办公室牵头负责的难题会商、会办制度,打破原有的“中梗阻症结”,进一步疏通办事渠道。“先锋自然,让服务跑起来”服务品牌荣获丹阳市2020年度作风效能“十佳服务品牌”。据统计,对照规定时限,每件平均提前办结率达42.8%,每件平均提前办结天数达2.73天,取得了显著成效。二是经梳理125家小微企业需退费,已与财政局协调好落实退费资金,书面发挂号函和电话联系尚未退费的企业。落实小微企业登记费减免政策,下载小微企业名录,嵌入业务系统,以信息化手段解决企业自行举证难的问题,免收政策有效落实。三是切实提高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强化审核制度。同时举一反三,认真自查是否存在类似问题,对所办证进行随机检查,降低办证错误率。
下一步,严格落实小微企业登记费减免政策,提高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强化审核制度。
(3)针对“‘放管服’改革提速不够”的问题。
一是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一窗受理”平台系统开发已完成,现进行数据汇交对接。目前,税务接口已打通,可实现数据对接;交易接口已打通,因原交易系统正在升级,暂未完成对接。已与公积金签定合作协议,完成互联互通,实现申请、缮证自助办理,通过公积金专线完成不动产抵押登记的受理、缮证。已在工行、建行、农商行开通网上抵押登记申请渠道,实现“外网申请、内网审核、现场核验、即时领证”的“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模式。已在工商银行设立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二是2020年3月,启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完成总体初步方案,并根据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要求继续推进。完成建立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的招投标,完善“一张图”建设,形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消除各类规划不能衔接的问题。三是深化“多测合一”改革,完善“多测合一”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了《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测合一”改革实施办法》,精简整合测绘服务清单,确保服务费用和进场次数均减少30%以上;优化测绘服务方式,提供一站式全程测绘服务,测绘成果由测绘服务单位与相关业务科室直接对接。四是地价评估工作实行公开招投标。我市地价评估工作已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目前有苏地行、苏信、苏地仁合三家公司入围。
下一步,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步伐,协调推进城市综合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等专项规划编制,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现一张蓝图绘到底。以“三调”成果为基础,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查、实施、监测、评估、预警和决策服务提供信息化支撑,并预留与其他部门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接口。
6.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抓的不紧”问题的整改。
(1)针对“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分层级尽责履职。印发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项清单”,依据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领导班子集体、党组书记、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的责任、任务;研究制定了年度党风廉政工作要点,推进“廉洁丹阳清风自然”专项活动,促进全系统政治生态不断净化、持续向好。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专题调研,了解工作权力节点,听取履职情况汇报。动态管控廉政风险点,筑牢廉政防线,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对照廉政风险点,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对照,主动认领,明确责任主体,加强动态管控,全程跟踪研判。
(2)针对“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党组各班子成员及具体分管工作中。依据2021年1月14日调整后的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抓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按照党组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廉政责任分工。抓实“一岗双责”履职记实,班子成员按照“三天一登录、五天一更新”的要求,及时做好网上纪实的记录。2021年1月29日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强化党组班子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性,对落实“两个责任”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7.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定程度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教育。落实任职廉政谈话、日常廉政谈话和警示廉政谈话。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充分运用市纪委《“说说”系列》视频课件等形式,继续深化“警钟长鸣”法纪教育。2021年1月8日,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加强案例警示教育,将身边的典型案例转化为“活教材”,做到以案明纪、以案明责,起到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作用。
(2)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按照《丹阳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丹办发[2014]59号)和《丹阳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实施办法》(丹办发[2014]89号)文件贯彻执行。同时局制定《会务接待报备表》,由局办公室严格把关公务用餐、住宿标准等,坚决杜绝超标准接待,每季度将公务接待情况在政务公开栏公示。
(3)针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针对之前存在的工会福利以现金发放的问题,2019年度起,已明确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我局各项职工福利发放及工会费使用已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4)针对“外出考察存在福利化倾向”的问题,已拟定外出学习考察制度(讨论稿),实行外出考察预报制,加强对外出考察方案的审核;注重学习考察的实效,要求考察后形成学习调研报告。
(5)针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认真执行《丹阳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丹财[2014]87号)文件精神,及时转发了《丹阳市市级机关差旅费执行中有关问题处理的说明》丹财[2019]157号文件,现已按照规定报销差旅费。
(6)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不严”的问题,严格执行《丹阳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丹办发[2021]2号),公务车辆均实行一车一卡加油,公车出行均纳入公务用车管理系统,同时实行专人管理。根据市政府相关车改要求,原规划局车辆已由市车改办组织统一拍卖,并于2018年9月完成拍卖工作。
8.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进一步完善财务报销手续,严格审核原始凭证的签字情况及附件完整度。目前,所有单据在报销前交由财务审计科进行合理性审核,先预审再由负责人审核签字,做到报销手续完善,原始凭证签字要素齐全,附件完整。二是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目前,政府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及《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丹自然资发〔2019〕109号)采购审批流程执行,并对新购置的固定资产进行必要的登记和折旧提取,并指定专人管理。
(2)针对“存在向下属单位转支出”的问题,严格贯彻财政预算编制的要求,各类支付需与年初预算编制科目一一对应。目前,财务审计科进一步加强开票抬头准确性审核,要求开具发票前与财务科沟通确定单位名称,按所属单位列支,支付过程中支付单位与发票抬头匹配。
(3)针对“慰问和困难补助制度和标准缺失”,制定慰问和困难补助相关制度和标准,明确职工困难补助标准和依据,严格审核把关补助发放。依据《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坚持“重点帮扶,公开透明”的原则,结合我单位实际,规范我局对干部职工的探视慰问和困难补助标准,于2021年1月制定了《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探视慰问管理办法》及《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救济补助困难职工管理办法》。成立了由局组织人事科、财务科、工会相关人员组成的困难职工救济补助审核小组,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4)针对“下属单位监督管理存在弱项”的问题。
一是和财政部门沟通,拟将下属各中心所账户的资金全部上缴市财政专户进行统一管理,并按往来款项管理的要求,对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支出方案并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执行,使资金使用合理化。下一步,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加大日常检查监督力度,确保下属中心所财务管理规范到位。二是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服务政府和服务市场两条腿走路,着力构建现代企业管理机制,拓宽业务范围,加强横向合作,加快推进专业人才培养,不断提高服务政府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9.关于“国有资产出租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根据市府办《关于印发丹阳市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将我局下属五个中心所闲置资产于2020年5月全部移交属地人民政府,将局机关闲置资产于2020年11月底前移交完毕。
根据市府办《关于印发丹阳市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将我局下属五个中心所闲置资产于2020年5月全部移交属地人民政府,将局机关闲置资产于2020年11月底前移交完毕。
(1)针对“党组会议事规则不健全”的问题,健全完善了议事会议制度,制定落实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切实将大额资金支出等按规定事项、范围、程序纳入集体决策。
(1)针对“党组会议事规则不健全”的问题,健全完善了议事会议制度,制定落实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切实将大额资金支出等按规定事项、范围、程序纳入集体决策。
11.关于“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1)针对“‘三会一课’开展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深入推动各党支部“五事联动”主题党日活动。根据全局党建工作要点,机关各党支部根据自身工作特点,科学制定“三会一课”活动开展计划。制定出台了《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的建设”工作考核评分细则》(试行),机关7个党支部现已实现动态跟踪管理(“北固E家”党建信息平台)。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组织生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不断改进党课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开展党支部结对活动,以丰富多彩、多渠道的形式来开展活动,推动党员干部进村、进企、进项目,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主动性,同时注重把控内容质量,避免流于形式,不断提高“三会一课”质量。
(1)针对“‘三会一课’开展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深入推动各党支部“五事联动”主题党日活动。根据全局党建工作要点,机关各党支部根据自身工作特点,科学制定“三会一课”活动开展计划。制定出台了《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的建设”工作考核评分细则》(试行),机关7个党支部现已实现动态跟踪管理(“北固E家”党建信息平台)。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组织生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不断改进党课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开展党支部结对活动,以丰富多彩、多渠道的形式来开展活动,推动党员干部进村、进企、进项目,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主动性,同时注重把控内容质量,避免流于形式,不断提高“三会一课”质量。
(3)针对“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的问题。
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和内容,紧扣会议主题,做细做实个人自学、征求意见、对照检查等准备工作。班子发言材料会前统一汇总、审核,严防“跑题走调”。按照市委巡察办要求,局党组于2021年1月2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之间务实地展开了相互批评,主动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同时做好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按照年度民主生活会要求,局党组2020年度民主生活于1月29日按照要求进行,班子成员既严格检视自身,又相互批评帮助。2021年1月22日,局机关党委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党建工作年终考评交流会。完善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材料,按要求公布党员民主测评评议结果,各支部落实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及台账整理,并对材料进行保存归档。
12.关于“党建基础性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1)针对“局党组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强化党组成员、支部书记抓党建意识。局党组已将党建工作列入党组会议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具体抓、机关党委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局党组专题研究全年机关党建要点,根据市级机关工委要求制定了局全年党建工作要点。围绕建设“先锋自然”目标,推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听取党建工作专题汇报。持续推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广泛开展党建文化品牌创建,现已构建“1+7”党建品牌矩阵(一局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充分发挥党建的有力抓手作用,不断强化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2)针对“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按照市委组织部编印的《发展党员工作标准化操作手册》,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加大局机关党委审核力度,严把党员入口关,坚决杜绝发生党员发展中的不规范现象。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发展程序,当场宣布表决结果。2020年有3名同志进入预备期,将严格按照入党程序规范执行。加强党员档案材料管理,机关各党支部明确专人负责档案材料管理工作。
(3)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严格规范党费收缴。严格依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严格实行一月一交,规定在每月的“五事联动”主题党日活动中收缴党费,确保党费收缴工作稳妥有序进行。2020年度我局全体党员党费已全额上交市级机关工委指定银行账户。机关各支部每位党员2021年度党费缴纳标准已经核算完毕。
(4)针对“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流于形式”的问题,严格按照《关于实行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制度的办法(试行)》开展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工作,成立由支部书记、支委成员、党员代表参与的积分考评小组,具体负责本支部党员的纪实管理和积分考评工作,确保应填尽填,切实做到“年初有目标、年中有纪实、年底有考评”,有效体现奖惩结合,使优秀党员添动力、后进党员有压力。
1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1)针对“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
留职政策。组织人事科负责返还费用的核算,财务科负责收缴,交款情况交组织人事科备案。目前已发放工资、住房补贴等已全部返还。
14.关于“落实审计工作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落实审计工作整改意见,现已将房屋租金和应缴租金按规定全部上缴财政专户。目前,本局及下属中心所所收的2018、2019、2020年度的所有房租均已全额上缴财政专户。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深入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整改成果,紧扣“先锋自然”目标,推进“先锋自然”建设,奋力跑出全市自然资源规划“十四五”的精彩开局,以优异的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一)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提高政治能力。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坚持用政治意识引领工作,充分认识并不断提高适应“三个新”的能力和水平,及时跟进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上级的重大决策部署,突出抓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严格耕地保护、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安全生产“三年大灶”各项任务、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等各项重点工作。
(二)继续强化整改落实,提升服务效能。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紧扣高质量发展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在把党建优势转化为发展实绩和加强自然资源规划领域民生建设上体现担当,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守牢廉政底线。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正风肃纪力度不松减,坚持严的主基调不走样,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建立健全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在改革创新上发力,提升综合治理能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1-88159009;电子邮箱dyzrzyhghjbgs@163.com。
中共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