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统一部署,2020年4月15日到5月29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党委进行巡察“回头看”。2020年7月14日巡察组向住建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全面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住建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坚持将巡察整改与履职尽责工作相结合,层层传导压力,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经过近两个月的共同努力,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19项问题中, 已有58条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正在推进整改的有15条措施,部分难题正抓紧解决,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市委第二巡察组在反馈意见中,客观公正地指出了住建局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委立即召开党委会,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2020年8月3日召开了党委民主生活会,就问题清单进行细化分解,局党委班子成员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一一认领,同时明确了整改要求和整改纪律。针对立行立改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分期整改的要制定详细措施和时间表,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长效治理。会后各牵头领导对问题清单亲自开展了调查核实,并提出了整改措施。巡察整改方案经局党委会讨论通过后,上报纪委监委监督监察室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制定并下发了《中共丹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住建局巡察整改工作责任清单》,围绕5大类19条反馈意见,制定了5大类73条整改措施,形成详细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文件下发后,立即召开了专项布置工作会议, 要求立即开展整改落实工作。全局上下必须直面问题、勇于担当,认真总结教训,深刻查找原因,严肃整改工作内容和要求,确保思想到位、行动到位。
3. 注重成果运用,建立长效机制。局党委以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契机,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抓班子带队伍、与加强内部管理、与推进业务工作等有机结合起来,举一反三,以点带面,防微杜渐,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对原有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巡察反馈整改和工作实际,新建和修订规章制度28项,真正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钱管权,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强化管理、促进工作,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二、聚焦问题、动真碰硬,逐项逐条落实整改工作
(一)在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对“住建局履行行政监管职能不到位”(原问题2)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梳理日常工作中部门之间沟通不足、协作不畅的问题,明确权责。2020年6月17日制定下发了《住建系统案件移送与立案查处工作的通知》,统一制作了案件移送单、案件退查单、案件回复单、案件撤回申请表、案件撤回审批表,健全案件闭合,确保案件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形成工作闭环。
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20年7月6日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建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通知》,细化了自由裁量基准,加强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监督。
三是成立标后监督管理小组,进一步加大工程项目标后监管的检查力度。根据项目建设单位反馈情况,对重大工程项目、有投诉举报或有不良反映的项目、其他需要进行重点监督管理的项目,采取定期与不定期、集中检查与突击抽查等方式,通过听取业主单位汇报,查阅台账、核对人员身份、资质、到现场查看工程情况等形式进行检查,对经检查发现或投诉举报或有不良反映的项目,经查实后中标单位有违规违约行为的,情节较轻的,进行告诫谈话,责令限期整改,按诚信管理的有关规定计入不良行为档案;对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对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追究法律责任依法处罚,坚决清出本市建筑市场。
2.关于对“化解难题主动性不够”(原问题3)的整改。
一是建立社会矛盾排查制度。定期梳理排查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不累积、不上行,避免形成大规模集访和群体性事件,努力把信访矛盾消除在初始阶段。
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建立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开展专题建议征集活动,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三是规范信访事项的办理。严格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进一步加大交办督办力度,提高一次解决率,使问题不堆积、矛盾不激化,防止初信初访转化为重信重访、新案转化为积案。
四是加大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力度。强化督查职能,确保效果。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力、推诿扯皮、长期拖延不办或结案材料弄虚作假等原因而引发群众大规模进京、去省、市集访或恶性上访事件,造成重大政治影响的,对责任单位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给予责任追究,并对单位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以责任追究推动信访工作责任制的有效落实。
五是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规范物业企业行为。推进我市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组织双随机检查,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服务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借助综合执法的力量对前期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处理;同时,加强物业政策法规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业主合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
3.关于对“政治理论学习成效不明显”(原问题10)的整改。
一是制定了新的《丹阳市住建局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完善了2020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重点强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基本理论知识的学习,并通过组织局党委领导班子开展测试等方式增强学习成效。
二是加强学习常态化管理。根据中心组学习计划和“五事联动”活动要求,结合组织部有关方案要求,每月制定《住建局“五事联动”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加大党建应知应会学习内容,形成常态,常抓不懈,持续提高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三是加强“学习强国”APP的学习情况监督管理。建立局属各党组织“学习强国”微信管理群,做到每天通知,每周公示,并进行考核。
4.关于对“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不强”(原问题6)的整改。
一是组织观看了《人民领袖》、赵亚夫《我的故乡梦》、《廉政教育“说说”系列》等教育视屏,切实加强班子的能力建设,激发领导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不断提高统揽全局和统筹协调等能力。
二是制定了《2020年丹阳市住建局高质量发展考核细则》,明确了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结果运用等,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态度消极,简单应付等问题进一步加大督查工作力度。
5.关于对“落实机构改革政策不力,部门合而未融”的整改(新问题1)。
一是按照机构改革要求整合科室。已将人防、地震等业务科室按照《丹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要求进行整合, 设立了“人防地震管理科”。
二是成立了“住建局机关第二党支部”。以加强转隶人员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三是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将原住建局、人防局、地震局的工作人员交流任职到新的部门,进行融合。
6.关于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的整改(新问题3)。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及时调整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网络,成立住建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委员会下设两个专业委员会和三个专项工作组,对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业监管。
二是实行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年初与局属各单位签订安全目标责任状,将安全生产纳入局属单位年底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评先评优挂钩。
三是坚持实行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分析研判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总结前阶段工作,部署安排下阶段重点工作。
四是加强混凝土“小黑站”专项整治。要求所有项目在主体验收和竣工验收前,必须提供混凝土配合比单(镇江市混凝土质量监管平台自动生成),确保无混凝土“黑站”混凝土进入质量监督工程。
7.关于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的整改。(原问题5)
一是完善《住建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住建局党委议事规则》。加强党委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提醒,加强“三重一大”问题决策前充分征求意见和沟通。
二是凡涉及到“三重一大”事项时,及时召开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坚决做到党委书记末位表态发言,杜绝主要领导发言定调,其他班子成员附和的一言堂现象。
三是进一步规范党委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谨防出现非党委委员参与党内事务决策。
(二)在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8.关于对“人员混编混岗情况严重,年龄结构严重老化” 的整改。(原问题25、26)
一是制定了《丹阳市住建局混编混岗整治工作方案》。下一步将根据方案落实专项治理,争取用3-5年的时间将现有混编混岗人员逐步回归原编制单位,企业人员担任机关事业单位股级以上干部的,按规定逐步调整到位。
二是制定了《住建局年轻干部培养工作计划》。注重培养专业技术强,政治过硬、素质较高、群众基础好的年轻干部走上领导岗位,不断优化中层干部年龄结构。
9.关于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到位”的整改(原问题27)。
一是对所有干部人事档案进行重审。对其中工资审批表、干部任免表等缺失资料将其补齐,对其中出身年月、入党时间等信息不符材料进行核实,制定了《干部人事制度档案整改情况登记表》,对所有问题进行了汇总,并一一整改。
二是档案人员重新进行了一对一的业务培训。夯实责任,严格按照规定存放档案。
10.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原问题20、21、22)。
一是制定了《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工作方案》。局党委班子成员按照方案的计划对所有局属党组织开展讲党课活动,使全局党员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
二是召开一次专题书记例会。对三会一课”活动相关台账资料、会议记录、党费缴纳等问题进行再布置、再培训,并于年底绩效考核时统一考核,将完成情况计入总分。
三是召开一次专题培训。对局属各党组织书记开展一次党建基础知识的专题培训,并进行测试,测试成绩纳入年终党建工作考核。
11.关于对“干部队伍法治思维意识不强”的整改(新问题2)。
一是2020年6月30日起针对每份案卷都严格出具法制审核意见书,并附于卷宗之内,从原来的口头提醒改为书面意见,严格督促城建监察大队按要求完善案卷。
二是制定各执法部门年度学法考试计划,纳入年终考核,每月开展党委中心组学法计划。对内加强法制队伍的建设,严格监督所有执法部门学法计划的落实;对外规范执法行为的监督,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到实处。
(三)在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2.关于对“形式主义问题仍然存在”的整改(新问题4)。
制定《丹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风效能日常督查考核办法》和《丹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风效能日常督查考核评分细则》,以制度抓作风,促改进,进一步提升住建系统服务效能,高质量高效率地推进各项工作快落实快到位。一是督查工作实行专项督查、实地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结合作风效能明察暗访“点单制”制度,每月1次。二是督查情况每月全局通报,涉及单位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每季度出一期专题通报。三是考核结果计入年终目标考核总分,与年终评先评优挂钩。
(四)在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3.关于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吃空饷”问题仍然存在的整改(原问题43)。
局党委成立专项问题整改小组,针对住建系统存在的“吃空饷”等问题,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一次大排查。重点排查6类问题:一是是否依然存在“在编不在岗”、无正当理由长期脱岗等问题。二是是否依然存在“上花班”、挂名不到岗等问题。三是对在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的人员是否予以清理清退。四是是否认真核实长期病假人员的医院病检资料,是否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对长期病假人员身体状况进行认真核实,病假人员是否按规定按时提供正规医院病检证明。五是是否对长期病假、事假人员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病、事假工资福利待遇,对病假、事假期间多发的工资福利待遇是否及时、足额追缴。六是是否建立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聚焦发现问题,严肃认真开展工作,坚决避免流于形式、走过场。
14.关于对“无依据发放各类加班费和津补贴”的整改(原问题29)。
针对无依据发放各类加班费和津补贴的问题。一是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上级有关加班和津补贴发放的相关文件。按照《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等问题专项整治方案》要求,严禁发放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无依据的加班费和津补贴,如有违反、经查实,将严肃处理。二是针对巡察指出问题,已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15.关于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思想上不重视”的整改(原问题40)。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了《住建局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组织主体责任清单》,全面修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任务,严格对照责任清单履职尽责,局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进行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并有专门部门进行检查考核,从组织上保证落实。
二是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负责。层层传递压力压紧压实责任,督促各责任主体对照责任清单履职尽责。班子成员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履责网上纪实的记录,对照责任清单职责,记录内容要做到真实、准确、简明、详实,从安排部署、组织学习、检查督促、廉洁教育、谈话提醒等多个方面亲自填写。
16.关于对“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执行不严”的整改(原问题28)。
强化了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教育,对财务、办公室人员进行了专项业务培训,以及对《丹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学习。规范公务接待行为把握好“三控”,即控制好接待标准、控制好接待人数、控制好接待菜肴;规范公务接待报支手续,做到“一函三单”附件齐全。同时,对全局公务接待管理开展不定期督查,对办公室和财务人员组织学习和培训,今后在公务接待中禁止出现任何高档菜肴,对仍不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报销手续不规范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17.关于对“向下属企业转嫁有关经费支出”的整改(原问题35)。
一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理清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的财务关系,做到局机关行政开支不在下属企业列支。
二是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原则,科学合理编制单位预算,尽量避免因临时性工作安排而导致预算经费缺乏等情况,出现向下属单位转嫁支出情况。
三是逐步消化混编混岗问题,彻底解决转嫁支出情况。
18.关于对“财务报支不规范”的整改(原问题34)。
一是再次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丹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和《关于全市机关因公外出费用报销暂行办法》丹财[2010]160号的相关文件,严格费用开支审批程序,规范公务卡结算使用,财务人员要严格把关,对超标准、超范围列支事项坚决杜绝,不予报销。
二是针对巡察指出的报支不规范问题,加大财务检查力度和财务内审力度,每年对下属单位财务报支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19.关于对“落实财务管理制度不到位”的整改(新问题5)。
切实加强财务人员的学习和培训,严格执行全局财务制度管理,督促局属各单位规范财务结算方式,及时清理往来款项,确保会计基础工作扎实有序。
三、落实常态,坚持长效,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经过两个月来的集中整改,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从中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目前的整改成果还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巡察反馈整改要求,持续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整改认识、压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强化执纪问责,进一步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局各项工作。
(一)持之以恒抓整改。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提高政治站位,突出局党委领导核心地位,切实加强局党委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其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始终保持“巡察结束、整改持续”的高压态势,紧紧抓住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坚决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迅速的行动、最果敢的担当,持之以恒抓好整改,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一件不落下,件件有成效地在住建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坚持不懈抓督查。持续深入抓好巡察问题整改督查,对已经整改的问题,重点实行“回头看”督查,对整改后发现新问题“再挖深”,对整改效果不彻底的问题“再整改”,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提出整改方案和时限,重点进行跟踪督查,每月督办整改进度,督促整改落实;对于整改不坚决的人和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以“严之又严”、“实之又实”的作风,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坚定不移保长效。牢牢把握巡察整改与住建事业发展的结合点,在全面整改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整改个性问题与破解共性问题相结合,立足长远,举一反三,进一步深刻剖析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认真总结和提炼工作中、巡察整改中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针对薄弱环节和短板,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切实做到治标又治本,推进市委巡察在住建系统长效化运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8031093;邮政信箱:丹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丹阳市东门外大街39号)办公室;电子邮箱:21345288@qq.com。
中共丹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