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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动态

市民政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丹阳纪检监察网 发布日期:2019年1月4日 【打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15日到8月3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丹阳市民政局党委进行了巡察。10月23日,巡察组向民政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党委高度重视,抓紧落实整改方案。局党委在收到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5大项46个问题后,召开了两次专题党委会和一次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深入分析原因、查找症结,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意见和建议,现已完成整改问题38个。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以强烈的责任心和高度负责的态度制定了整改方案。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责任分工。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盛建国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潘耀南、市纪委监委派驻财政纪检监察组组长李振国任副组长,各党委委员任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委委员、人秘科科长周文华任办公室主任,具体承担各项整改推进任务。同时,还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市纪委监委派驻财政纪检监察组组长李振国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潘耀南、市纪委监委派驻财政纪检监察组副组长贡忠元任副组长,人秘科、宣传信息科主要负责人任成员,为做好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细化整改措施,推进落实整改任务。以推进整改落实为落脚点和切入点,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分门别类的制定整改措施。把整改工作与党建工作结合起来,促进民政队伍提升凝聚力、战斗力;把整改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高质量发展目标;把整改工作与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促进领导干部素质的提高,加强干部队伍的交流监管;把整改工作与强化内部管理结合起来,推进民政系统作风转变,提升服务效能。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执行上级有关政策打折扣问题的整改

(1)关于福彩有兼营现象问题的整改。严格按照省福彩中心新增站点必须专营的要求执行。32110604站点已经将体彩进行清退。32110630站点福彩、体彩已经按要求进行了分离。新增站点已不存在双彩站点。

(2)关于执行城乡低保有关规定过程中,存在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没有严格执行“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和“现场抽查率不低于30%”的政策规定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执行低保条例,严把进出关口。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严格执行低保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的监督。实现低保的“动态化”管理。三是严格执行省民政厅关于低保抽查的有关规定。我市已完成剩余的550户的抽查工作,完成本年度抽查30%的总体要求,做到应退尽退。四是建立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做到应保尽保。五是今年我市已取消低保622户1164人,新增低保185户299人。目前低保已由2015年3657户6193人降至2214户3271人。

2. 关于主动履职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我局已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街道)重点围绕联合大检查的排查结果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要进行边查边改、验收闭环管理,直至隐患真正消除。二是我局已完成新一轮的评估工作,对于不合格单位做到立行立改。三是我市已出台《丹阳市养老机构运营评估管理考核细则》,考核细则的核心内容就是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按照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的115条要求进行全面评估,根据考核得分的高低,与养老机构的运营补贴挂勾进行奖惩。四是我局已把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管理成效纳入《2018年镇(区、街道)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实施办法》对各镇进行考核。

3. 关于化解难题缺乏担当,对社会组织管理不严,导致社会组织年检率不高、僵尸组织较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年检力度。我局采取书面通知、电话联系、与业务主管单位沟通的方式,督促社会组织按时进行年检。在丹阳日报上公布超时未年检的社会组织,督促不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及时办理注销手续。二是增强抽查力度。严格落实社会组织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 “社会组织年检”、“社会组织变更注销申报”、“社会组织重大活动报告”、“财务管理”、“印章管理”、“档案管理”、“检查评比验收”等七项工作制度,同时严格按照3%的比例,加大对社会组织的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内部治理、财务状况、业务活动等情况抽查力度,针对活动不规范、超业务活动等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和处理的意见。三是强化综合监管。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沟通联系,确保职责分开、管理有序、责任落实。四是注重能力提升。依托市级公益组织孵化基地,对社会组织进行培训,交流经验。

4.关于党委会与行政办公会权责边界不清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规范党委议事,区分好党委会和行政办公会。二是用专门的《党委会议记录簿》、《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簿》、《办公会议记录簿》记录相关会议内容。三是规范记录事项。

5.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关于局党委为落实推进民政部2016年出台的《关于推行节地生态葬的指导意见》要求议而不决问题的整改。《关于丹阳市推进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已起草完成报市政府,待市长常务会议研究后下发。

(2)关于2016年12月20日局党委会研究福彩公益金分配使用情况,党委会记录只有通报情况,没班子成员讨论和表态过程问题的整改。一是在党委会上重新学习“三重一大”制度和议事规则。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会前充分酝酿,会中认真讨论,会后认真整理笔记。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集体决策。三是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6. 关于领导班子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通过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进一步统一思想。二是提升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结合“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进一步激发领导干部工作的热情。加强学习,树立创新思维;解放思想,改变工作模式,主动作为,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压实工作责任,通过双月汇报、领导点评等手段提升业务水平和政策理论水平。四是结合“责任扛在肩上,群众放在心底”主题活动,组织开展下基层调查研究,倾听一线心声。

7. 关于对下属企业的监管缺失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抓好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重大事项由局党委研究决定。三是下属企业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完善财务手续和附件,严把报销关。执行预算制度。四局党委每年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下属企业进行1-2次的审计。

8. 关于“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10月19日,民政局党委主要负责人携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走进丹阳电视台“行风热线”栏目,介绍民政工作职能和有关政策,解答群众的政策咨询。二是每月及时更新中国丹阳门户网站涉及民政局信息,重点加强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优抚安置等惠民利民政策的信息发布。三是加大民政局微信公众号推广力度,原则上每期开辟微政策专栏,重点加强民政相关政策的宣传,真正让人民群众把民政政策读懂、吃透。四是充分利用自然村的民政信息公示栏开展民政政策宣传。五是通过我市相关新闻媒体、自媒体开展民政政策宣传,提高社会知晓率。六是在不同的重要时间节点(比如清明节、八一建军节、重阳节等),开展有针对性的民政政策宣传。

9. 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制度,完善理论学习方案,进行2个月一次的专题理论培训学习。二是定期开展支部组织生活,组织党员学习解读党的方针政策,做好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工作,认真撰写学习笔记,保证学习时间和内容。

10.关于理论学习方式单一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照年初下发的《关于加强机关思想政治和民政业务学习深化“民政论坛”的通知》精神,落实好“民政论坛”读书学习活动。二是结合每月一次党员“五事联动”活动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三是每年局党委统一征订有关学习书籍开展机关干部自学,年底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四是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形式,每年对机关干部开展有针对性的分层分类培训。

11. 关于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党委对代抄代写情况进行了调查,局党委书记找相关人员进行了谈心谈话和批评教育,并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印发了《2018年度民政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围绕十二个主题开展党委中心组学习;明确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原则上每月安排1次,每位中心组成员重点发言每年不少于1次,每人每年至少撰写1篇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三是做好局党委中心组学习笔记,由党委中心组成员及时记录学习讨论情况及交流心得,每季度交党委主要负责人审阅。

12. 关于活动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充分认识开展专题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以党委中心组学习、民政论坛、自学等形式,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把学习当做责无旁贷的政治责任。二是领导带头学,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在专题教育活动中,党委委员积极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带头做好学习笔记,带头开展专题讨论,带头研究思考问题。三是结合实际学,提升学习效果。依托专题教育活动的开展,要本着边学边改,即知即改的指导思想,及时整改落实到位,建立起整改提高的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逐步形成规范化的制度体系。

13. 关于谈心谈话不经常问题的整改。

建立“三级谈心谈话”机制,每半年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做好谈话记录。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围绕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意见建议、加强沟通,促进交流。

14. 关于思想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局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民政局党委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新格局。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局党委中心组开展“关于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的专题学习。三是制定下发《民政局党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意见》。每年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总结、工作要点和工作考核,每年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不少于2次,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述职、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分析材料内容。四是对各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开展年度述职和考核。五是局党委书记找相关同志谈心谈话和批评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委班子成员履行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一岗双责”重要性的认识。

15. 关于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局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民政局党委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新格局。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2018年9月,局党委中心组开展“关于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的专题学习,提高党委班子成员履行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一岗双责”重要性的认识。三是制定下发《民政局党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意见》。每年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总结、工作要点和工作考核,每年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不少于2次,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述职、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分析材料内容。四是对各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开展年度述职和考核。五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19年度民政工作要点。

16. 关于阵地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与丹阳日报、丹阳广电等单位的合作,充分利用丹阳发布、丹阳日报及丹阳帮等粉丝量多的微信公众号来宣传我市民政工作。微信公众号每月推出3-4期。二是积极推广我市民政微信公众号,多采编一些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政策及措施,在可读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让广大人民群众全面了解民政工作、支持参与民政工作,逐步提高粉丝量和社会知晓率。三是联合市委宣传部、文明办、文联及摄影家协会,开展丹阳市“福彩杯”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志愿服务摄影大赛,拓展舆论阵地,积极反映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成果,进一步放大社会效应。

17.关于队伍建设存在弱项问题的整改。

宣传信息科已明确一名具体负责人员。

18.关于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的整改。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党建工作专题党委会,做到年初有布置、年终有总结,并做好会议记录。

19. 关于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未能层层传递问题的整改。

每年年初局党委与各党支部书记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状,并纳入年底的支部考核。层层传递工作责任。

20. 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刚性不够问题的整改。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的相关要求,在“五事联动”主题党日活动的基础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的支部党员大会,并做好会议记录。

21. 关于发展党员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党员发展材料。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发展党员,把牢审核关,确保入党材料符合要求。二是明确档案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切实做好党员档案核实、归档等工作,使党员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三是据调查张某是2009年1月到殡葬管理所工作,本人填写简历时出现了笔误,材料审核人员没能把牢材料审核关,已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22.关于干部选拔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市委组织部“6+1”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干部选拔的事前、事中、事后程序,相关材料归档备查。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条件、程序、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并及时做好向组织、人事部门请示汇报工作。

23. 关于下属企业存在进人不规范的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需设岗。下属企业编制岗位设置清单。二是编制用工计划。下属企业根据经营需求每年编制用工计划,报局党委会研究决定。三是规范招工程序。制定招工制度,规范流程。局党委履行相应的监管职责,加强监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四是王某在局财务科业务学习结束后,回原单位工作。

24. 关于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丹阳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接待审批程序,做到公务接待报支手续完备,建立健全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二是对相关人员多次进行口头批评教育。三是明确财务人员的监督职责。四是要求财务严把审核关。

25. 关于自立名目、自定标准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改。

关于发放维稳值班补贴问题的整改。暂停发放,报市政府申批同意后发放。

26. 关于公务出差超标准报支问题的整改。

一是清退相关费用。二是严格执行《关于全市机关因公外出费用报销暂行办法》。三是明确财务人员的监督职责。四是财务加强审核。

27. 关于存在局机关向下属企业转嫁费用问题的整改。一是通过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思想认识。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抓好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三是进一步规范局机关相关费用的列支渠道,杜绝向下属企业转嫁费用。

28. 关于报销及审核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关于2016年1月冷某某报支南京出差费用无局长签字审核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执行内控管理制度,督促各部门履行外出公务手续报批程序,确保报销规范及时,报销程序及票据合规合法。二是严格按照财务规定核查发票所需附件。

(2)关于“募办中福在线2016年10月“幸运满堂彩”促销活动费用,附件为2014年的活动方案问题的整改。一是已终止该促销活动。二是要求募办促销活动方案明确活动时限,严格按照促销活动方案进行促销。

29.关于自备车因公费用报支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已整改到位,并严格规范自备车报销审批流程。

30. 关于政府采购规定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规范采购程序。二是补齐“丹阳市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群体稳定和权益保障工作专班”临时采购相关材料。

31. 关于存在写材料不是深入思考而是机械照抄问题的整改。

一是党委书记找相关人员谈心谈话,进行批评教育。通过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思想认识。二是严肃认真做好每年的述职述廉述学述法工作,加强审核。三是实事求是查摆问题,认真撰写交流材料,和往年的问题和原因逐条对照,党委书记严格把关。

32. 关于调查研究方面,存在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组织召开群众座谈会,认真听取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以及民政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摸清存在问题,找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服务对象所需所盼的差距。二是以“大走访、大调研、大提升”活动为契机,由局党委班子成员带队,分赴全市12个镇(区、街道)共192个村(居)委会开展大走访活动,征集各村(居)委会书记及民政工作从业人员对我市民政工作的意见建议。每位局党委班子成员和各科室每年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群众诉求、工作推进、经验做法、前瞻思考等,形成有一定质量的调研报告和理论文章,并积极向省级、镇江级刊物投稿,争取多录用。三是主动加强纵向和横向联系。坚持深入基层、走进部门,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召开研讨会等方式广泛听取基层的意见和建议,做到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33. 关于台账资料方面,存在弄虚作假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年度民政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要求。二是认真落实镇江市“两个责任”履职纪实信息平台运用的要求,及时准确将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纪实。三是党委会记录真实反映党委主体责任履职情况。四是局党委找相关人员谈话,对相应的造假行为及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

34. 关于思想上不重视问题的整改。

(1)关于局党委没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问题的整改。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委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全局党员干部职工签订廉政承诺书。三是制定下发《2018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将责任目标层层分解到有关职能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四是认真落实镇江市“两个责任”履职纪实信息平台运用的要求,党委班子成员在开展业务工作同时,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按要求认真填写履职纪实信息,做到3天(包含节假日)必须登录一次,5天(包含节假日)必须做一次履职记录。五是局党委找相关人员谈话,对不按规定履职和纪实走形式的人员及时予以提醒和批评纠正。

(2)关于2016年至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不是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拟定问题的整改。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委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全局党员干部职工签订廉政承诺书。三是制定下发《2018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将责任目标层层分解到有关职能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四是认真落实镇江市“两个责任”履职纪实信息平台运用的要求,党委班子成员在开展业务工作同时,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按要求认真填写履职纪实信息,做到3天(包含节假日)必须登录一次,5天(包含节假日)必须做一次履职记录。五是局党委找相关人员谈话,对2016年责任清单的责任部门都未做修改,仍使用市委各部委办局名称的行为给予批评。

(3)关于2017年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全程纪实手册记录敷衍了事问题的整改。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委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与全局党员干部职工签订廉政承诺书。三是制定下发《2018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将责任目标层层分解到有关职能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四是认真落实镇江市“两个责任”履职纪实信息平台运用的要求,党委班子成员在开展业务工作同时,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按要求认真填写履职纪实信息,做到3天(包含节假日)必须登录一次,5天(包含节假日)必须做一次履职记录。

35.关于落实责任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具体落实过程缺少痕迹材料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关键领域、重点工作、重要节点对各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查阅有关文件、会议记录、档案等痕迹材料,对未落实到位的进行督办,限期整改。二是结合党务检查,对各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将测评结果作为评价党支部班子及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情况的重要指标,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

36. 关于“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党委会和部门负责人会议,专题强调“一岗双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进一步加强对主体责任的宣传教育,做到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与主体责任教育同开展、同落实,经常提、重点讲,强化党委及班子成员对主体责任的认识。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从解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以清单条目式列出党委班子共性责任和班子成员个性责任层层推进抓落实。三是结合机构改革,明年根据领导分工、各科室( 部门)具体职能、权力节点的不同,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自上而下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承诺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或履责不力的严格责任追究。

37.关于警示教育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9月11日,民政局党员干部通过视频会议系统组织收看了全省民政系统警示教育大会,观看了近年来民政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专题片,并撰写了心得体会。二是9月27日,民政局党委开展了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互开展了谈心谈话,按照“高质量落实‘推动行业系统精准开展警示教育’巡视整改任务,对照近年来民政行业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结合有关监督意见,对案件特点、发案原因、发案趋势进行深入剖析,查找制度机制漏洞及薄弱环节,扎实推进民生领域防范廉政风险建设”这一专题民生生活会主题,逐个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结合每月党员“五事联动”及民政干部职工政治学习,有计划地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积极撰写心得体会。四是赴革命纪念馆、廉政文化纪念馆等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实地学习。五是通过局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室、民政论坛、民政微信群等多途径、多形式、全方位开展党章、党纪、党规及廉政警示宣传教育。六是按照要求及时对受处分党员在党内进行通报,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结合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开展专题廉政教育,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落实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

38. 关于廉政风险防范和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养老机构的第三方评估存在盲区问题的整改。禁止发生自评现象,杜绝廉政风险。一是2018年,涉及有关第三方机构评估自己的问题时,我局已联合财政等部门一起参与考核打分。二是在进行第三方机构公开招投标时,对评估机构与被评估养老机构有关联的,我局将在招标公告中设置限制性条件,对外地评估机构或本地不涉及自评的评估机构予以优先考虑。

(2)关于大额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完善议事规则,集体决策,由各分管领导负责将年度项目安排、招标代理公司等事项上党委会讨论,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实行表决制,并做好会议记录,以备事后查证。

39.关于便民服务不给力问题的整改。

我局已经在邮政银行为发放对象办理银行卡,2019年2月将统一打卡发放。

40.关于惠民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对助餐点的补贴力度,鼓励各镇(街道)助餐点开展活动,吸引更多的老人到助餐点就餐。二是加大对低保、五保等托底老人到助餐点用餐的补贴力度,同时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为社会老人到助餐点用餐进行适度补贴,吸引更多的老人到助餐点就餐。三是通过市智慧养老服务中心依托中央厨房和助餐点,为高龄居家老人提供居家上门助餐配送,尽最大可能提高全市助餐点利用率。

41. 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通过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进一步统一思想。二是严肃认真召开好每年的党委民主生活会。实事求是查摆问题,认真撰写交流材料,党委书记严格把关。三是指定专门人员审核民主生活会材料,和往年的问题和原因逐条对照。

42. 关于党建考核机制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2019年专门制定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对党建工作进行考核。

43. 关于支部换届选举长期未进行问题的整改。

按照党支部换届工作要求,机构改革后完成支部换届。

44. 关于股级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关于存在混编混岗问题的整改。对下属事业单位的编制、人员进行统计分析,开展经常性的轮岗和内部交流,逐步消化混编混岗现象。

(2)关于存在长期借调人员还享受原单位福利待遇问题的整改。一是长期借调人员不享受原单位的加班费、销售奖励等福利待遇,只按工作单位的考核得分享受原单位的考核奖。二是逐步消化长期借调人员。

(3)关于存在社会化用工人员担任局中层副职问题的整改。从2016年起,我局已严格执行组织部干部选拔规定,不再提拔无编人员,已提拔人员逐步消化。

45. 关于中层正职年龄结构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对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中层管理岗位进行调查,发现、培养年青干部,建立中层后备干部人才库,有计划地将思想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优秀年强干部进行锻炼,并提拔使用到部门中层岗位,逐步解决中层干部年龄老化问题。

46. 关于存在白条列支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抓好廉政建设,坚决杜绝白条列支的现象,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二是指导下属企业完善财务制度,严把报销关。每年上报年度预算。每月上报资产负债表和支出明细表。三是每年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1-2的审计。

三、稳步推进,强化整改成效

目前,各项整改工作稳步推进,整改工作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但是与最终目标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局党委必须持续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整改态度。局党委将站位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到抓整改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举措、积极的行动对各工作领域出现的问题进行反复自查自纠,查找不足,堵塞漏洞。以一鼓作气干到底的精神,完成政治体检,打造民政系统良好的政治生态。

二是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实效。局党委领导班子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抓好整改工作,主要领导对重大决策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调度,重要情况亲自过问。其他责任领导主动担责,深入调研,加强督办,协调推动重大问题的整改。以时间倒逼进度、以督查倒逼落实,确保问题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及时掌握工作进展,重点事项跟踪督办,达到同频共振的整改效果。

三是注重成果运用,建立长效机制。对巡察反馈的重点问题、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风险节点要坚持“当前遏制”和“长远关注”相结合,由內及外,深挖问题根源,有针对性的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进一步扎紧扎牢扎密制度的“笼子”,确保问题不回潮、不反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6926676;邮政信箱:丹阳市民政局人秘科;电子邮箱:dysmzjrmk@163.com。

 

                                                         中共丹阳市民政局党委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