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13日至9月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吕城镇11个村(社区)党组织进行了巡察。10月2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吕城镇村(社区)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按照《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深化思想认识,明确整改方向。巡察组反馈的意见,镇党委完全接受,并于10月25日召开了党政联席会,专题通报巡察反馈意见,布置整改工作,统一思想,逐条讨论了巡察反馈意见,逐一明确了整改目标要求,扎实部署了整改落实工作,制定了详细的整改落实时间表与路线图。整改过程中,坚持将整改工作与党建引领紧密结合,旗帜鲜明讲政治,进一步夯实基层党建基础,更好地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坚持将整改工作与正风肃纪紧密结合,从反馈问题中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查、防、纠并举,推动作风持续改进;坚持将整改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教育引导干部知敬畏、遵法纪、守底线,卸下思想包袱,在转型发展的征程中永葆初心、永续发展。
(二)强化组织领导,分层专项落实。镇党委成立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办公室,党建整改工作办公室由党务副书记担任组长,纪委、组织、宣传等部门推进整改工作落实,村组财务整改工作办公室由镇长担任组长,农经、财政所等部门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推进,其他班子成员对照分工,主动领责、切实担责,形成了分项治理、层级落实的工作机制。整改情况由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汇总,重要事项提交党委会讨论决策,形成上下联动、双向反馈的机制,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三)制定整改方案,细化任务清单。针对巡察组提出的突出问题,逐一梳理,认真研究,通过召开党政联席会专题研究讨论整改方案,制定印发《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吕城镇反馈意见整改清单》,将整改任务细化为66条整改措施,对38个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并落实责任领导,明确任务分工,牵头各责任部门根据清单逐条整改,建立整改工作细化表和整改工作台账,做到责任明确、全程留痕。
二、整改落实情况
1. 具体问题:村(社区)党组织议事规则缺失。大多数村没有制定党委(党总支)议事规则。在实际工作中各村普遍以两委会代替党委(党总支)会议、两委干部共同参与讨论党务村务,党委(党总支)与村委议事权责边界不清,“四议两公开”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指导、督促各村建立《党组织“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并督导村“两委”干部学习贯彻“三重一大”制度。定期抽检各村党组织“三重一大”事项讨论记录台账资料。镇党委组织4次专题调研,调研中发现,党员讨论参与度不够,重大事项群众知晓度不够等问题依然存在,目前正在着手调研村民代表参与支部民主议事相关机制,和党员参与民主讨论决策与党员积分挂钩机制。
2. 具体问题: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在工程项目建设、集体资产出租、大额资金拨付等“三重一大”事项方面,所有村都存在不经党委(党总支)会集体研究决定、而由部分两委成员研究通过或书记直接定调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吕政发[2017]69号《吕城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暂行办法》,村级重点工程项目和重大投资活动,必须经村委会集体研究决定。村级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投资实行公开招投标,5万元(含)以上的工程项目须由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招投标。二是进一步对各村加强宣传,认真学习吕政发[2017]113号《吕城镇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实施意见(实行)》的文件内容,对各村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情况进行排查,符合村集体资产转让的,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三是在农经站报支重大开支及工程类发票时,必须附村两委会议记录复印件。
3. 具体问题:扶贫项目效益不高。两轮实施的11个扶贫项目未真正达到预期效益,影响扶贫功能的有效发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新增扶贫项目积极对接市扶贫办、市财政等上级部门以及结对单位,根据贫困村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确保可以实施,保障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二是针对推进过程中对个别难以落地的扶贫项目,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与相关部门协调,果断及时调整到位。三是对已经验收过的扶贫项目“集中荷花池菜市场门面房”项目没有招租成功,要求吕蒙公司强化意识,加大招商力度,争取早日出租,确保项目收益早日达效。四是2018年度因地制宜,根据村实际情况,对项目进行调整。
4. 具体问题:扶贫工作开展不严实。村党组织和帮扶责任人精准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入户走访中发现已脱贫户不了解“持续帮扶两年”的政策,存在认为脱贫后不再扶持而不愿脱贫的误解。各村虽都成立了农机综合服务专业合作社,但基本没有服务“三农”的工作行为和其他收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聚焦短板,举办培训班,对村级加大扶贫政策培训,解读扶贫业务新知识,传达扶贫工作新政策,切实提升村级帮扶干部履职能力。二是由于农机合作社的收入主要是秸秆还田款,秸秆还田补贴款从2018年开始打入农户卡中,各村拟注销农机合作社,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5. 具体问题:村组资金外借存风险。部分村、组存在大额外借资金,外借手续不规范,资金有效监管缺失,存在较大风险。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目前存在村组资金外借管理不严等历史遗留问题,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监管。二是11月初各村如实统计,进一步摸清集体资金外借情况尤其是组级外借资金情况,并建立相应的台账资料,实行实时监管,村级制定催收借款计划。三是严格执行吕政发[2017]69号《吕城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暂行办法》,村委会不得擅自将集体资金出借给个人、企事业单位,不得以集体名义为任何个人、单位担保借贷。
6. 具体问题:环境问题整治不到位。贯彻落实省市委“263”“116”专项行动不彻底,各村“263”专项整治行动认识不深入,对实施过程和落实效果缺少有效跟踪督查,对所在村企业整治情况缺乏有效监督,时有偷排偷产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并下发“263”、“116”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与各村签订环境保护责任状。二是制定《吕城镇生态环境保护村级网格化管理考核办法》并依照执行村级考核制度。三是召开环保工作会议,对村级环保专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明确工作任务,及时解决各类环境问题。四是向各村下发环境整治工作交办单,要求各村按照交办单内容限定期限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五是对各村整治行动的实施过程和落实效果实行跟踪督查,对未落实到位的村进行严厉督促。六是对所在村企业整治情况开展有效监督检查,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后督查,形成闭环检查。
7. 具体问题:三资管理不到位。所有村都存在各种惠农补贴无签字或代签字现象、零工支出多且无明细。村集体资产转让不评估、不上平台、资产出租口头约定、固定资产租赁合同要素缺失、土地出租超出国家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出租收益不能及时全额到帐。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吕政发[2017]69号《吕城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暂行办法》,零工支出必须附记工单和记工人,惠农补贴一律通过银行打卡支付。二是进一步对各村加强宣传,认真学习吕政发[2017]113号《吕城镇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文件内容,对各村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情况进行排查,符合村集体资产转让的,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三是农村产权交易中,集体产权(资产)的转让价格,以有资质评估机构的评估值作为依据,转让价格低于评估值的应当经集体产权所有者按法律程序讨论通过或同意。
8. 具体问题:工程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普遍存在工程直接发包、拆分工程规避招投标、不进行预决算和审计、随意增加工程量、白条支付工程款等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吕政发[2017]69号《吕城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9月至12月共有11个项目通过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交易,程序更加规范、公正。二是农经站强化票据审核监督,项目资金支出时,5万(含5万)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附村两委决议或会议纪要、预决算表、中标通知书、工程项目合同、正式发票、项目财务审计报告等材料;5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项目必须附村两委决议或会议纪要、预决算单、工程项目合同、正式发票等材料。2018年9月份开始工程报销还需附同一标志物的前后照片,强化审核对拆分工程的辨别度。
9. 具体问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乏力。所有党委(党总支)没有制定专门学习方案,列出学习篇目,明确学习进度。专题讨论偏少,没有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贯彻落实到位,存在代写和抄袭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专题学习补学计划,年底前针对全体党员补开展不少于1次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党的知识专题学习。以12月20日“五事联动”为契机,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培训,并坚持每月“五事联动”增设党的政策理论方针专题学习环节。
10. 具体问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不正常,绝大部分村党委(党总支)近三年均没有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整改落实情况:年底前结合2018年度工作补开一次村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督促班子成员按分工参与各村民主生活会并逐一点评。12月20日,各村党组织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并邀请党员群众代表参加。同时,镇党委组织科对4个村9个支部“五事联动”开展情况进行不定向抽查检查,重点对党员人数3-10人的非公企业党支部和村党组织下设的流动党员支部开展检查,对部门“读稿子”“走过场”的支部予以现场指导,进一步提高了支部开展“五事联动”的积极性、严肃性。
11. 具体问题:“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村下属支部开展活动不正常,部分村的非公企业党支部不能正常开展活动,“三会一课”会议记录本缺失和记录内容简单,后补情况普遍;部分党员干部不了解“五事联动”主题党日的具体流程。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村党组织按支部开展组织生活,每月检查镇江远教平台村党组织“三会一课”相关记录,对完成不达标的进行电话、上门指导,确保在一周内补充落实到位。明确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两册一本》记录专人记录制度。二是组织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两册一本》记录专题培训。三是明确组织生活规范及活动记录标准,每月“五事联动”主题党日严格按照镇党委下发活动方案逐条逐项落实,党员交流环节记录清楚交流党员姓名和发言梗概;民主议事环节记录清楚发言党员姓名和梗概及形成的决议;志愿服务环节记录清楚服务对象及服务方式。
12. 具体问题: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部分党务工作者对换届选举业务不熟悉,导致部分党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建立村党组织下属支部换届督导制度,要求各村开展下设支部换届时,组织科派员督导。
13. 具体问题:党务公开制度落实不够。党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整,大部分村的党务公开栏中只有2017年以前内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党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推进党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二是细化内容,规范化公开,针对党员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重点,制定党务公开内容,根据制定公开目录,做到细化、量化、不留死角,全面打造阳光党务。
14.具体问题:部分党员先锋意识有所弱化。各村普遍存在党员参加支部活动积极性不高、不发放误工补贴或会务费就不参加支部活动的现象。2015年以来,存在少数党员越级上访,因赌博、违法占地、偷税漏税、酒驾醉驾等行为受到党纪处分的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年底前针对全体党员补开展不少于1次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党的知识专题学习。二是全面排查违纪违规党员,责成各支部在组织处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批评教育转化工作。
15. 具体问题:村两委班子建设待加强。部分村党组织负责人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经济发展和企业经营上,对村党的建设和村级事务用心不够,一定程度削弱了农村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届中考察”为优化班子结构做准备。二是责成身兼企业负责人的村干部,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已于2018年7月-8月完成对11个村的届中考察工作。完成修订“吕城镇村两委干部”简历信息表。
16. 具体问题:村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年龄结构老化、后备力量不足的问题较为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届中考察”为2019年度村“两委”换届优化班子结构做准备。各村加大后备干部培养力度。依据村年龄结构和各村“两委”会议讨论情况,4个村确定了后备干部培养计划,1个村后备干部已在村“两委”挂职锻炼。
17.具体问题:日常管理制度不健全。各村没有切实可行的两委干部日常管理办法,激励机制不健全,年终奖金分配没有按照个人绩效考核情况确定,“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比较普遍。
整改落实情况:参照村党组织书记“6+X”考核办法,建立村干部考勤、值班等制度,依据干部分工建立相应考核机制和中心工作配合机制。已调整修改农村工作考核办法,并在2018年度年终考核中予以执行。
18. 具体问题:村党委(党总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力度不足。村党委(党总支)很少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没有查到各村主体责任清单,党风廉政专题活动缺乏,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部分村党风廉政建设台账造假后补。
整改落实情况:年初召开党委(党总支)会,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2018年初党委会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党政领导分工到村,督促各村党风廉政工作落实。根据工作情况召开党委会,对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总结,研究部署下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18年12月4日召开党风廉政例会,各村围绕村(社区)巡察反馈意见,召开村(社区)整改落实专题推进会,协调相关部门协助配合各村落实整改任务,实现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有机结合。
19. 具体问题:村纪检委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不强。村纪检委员存在挂名现象,对纪检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熟悉,大多数纪检委员对“四种形态”内容不了解或也未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执纪监督。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定期开展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题学习提升村纪检委员自身素质。二是组织一次村纪检委员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纪处分条例》。已于2018年12月4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纪处分条例》,明确村纪检委员工作职责,加强党风廉政教育。
20. 具体问题:开展警示教育不经常。没有开展党纪警示教育,没有通报本村党员党纪处分情况,部分党员干部不知道本村党员受到过党纪处分,警示教育作用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年开展廉政专题教育、警示教育各不少于1次。二是对本村违纪党员情况及时通报。已于2018年5月开展镇级廉政专题教育和警示教育,各村利用每月开展“五事联动”组织支部党员观看警示教育视频,全年通报党员党纪处分共18人。
21. 具体问题:接待费用明显偏高。部分村全年接待费用远超吕城镇政府规定的限额,存在每年不降反增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吕政发[2017]69号《吕城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暂行办法》和吕政发[2017]7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补充规定》中关于村级招待费的有关规定,农经站从2018年开始对于村级招待费的限额录入三资平台监管进行常态化管理,大于预警中设置的额度,会发生黄灯预警提醒,记账人员无法记账。二是村级招待费的支出需附正式发票、公务接待审批单和菜单,接待人员必须详细如实填写接待事由、招待标准、参加人数等。严格要求各村按照两个制度登记和报销村级招待费,并长期督促。
22. 具体问题: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存在违规发放奖金、年末发放香烟现象。部分票据使用不符合规范,存在较多白条、收据列支情况。大额支出无费用明细,组级资金存在坐收坐支情况。2017年前各村普遍存在为年底结算分配及兑付,从账户提取现金存入个人银行卡而后凭票据结算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吕政发[2017]69号《吕城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暂行办法》和吕政发[2017]7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补充规定》,2018年9月起,村级财务支出实行非现金结算,11个村会计都统一在农商行办理了村务卡,用于小额的零星的刷卡支付,所有支出资金一律不再以现金方式支付。发放补贴必须有上级部门的文件规定才可发放,除了对于不能取得税务票据的如杂工开支、困难补助、赔青款、土地赔偿补偿款等外其他票据一律需是正式发票。二是农经站平时强化审核监督,资金支付时,认真履行审核职能,把好审核关。
23. 具体问题:部分村两委干部工作作风不实。部分村干部身兼企业负责人,村上工作花精力不多,对群众需求了解不深,对政策理解不透,对群众诉求沟通解释不到位,化解矛盾不及时,引起群众上访、矛盾激化。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届中考察”为优化班子结构做准备。已于2018年7月-8月完成对11个村的届中考察工作。完成修订“吕城镇村两委干部”简历信息表。二是定期开展村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专题研讨,责成“企业家书记”必须参会并作专题交流发言。截止12月,已开展1次村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班。三是督促“老板书记”定期走访群众,规定在村工作时间下限,对未按要求执行的“老板书记”予以谈话、惩戒。
三、保持政治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长效管理
从整体上看,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阶段性成效,但是还有不少系统性工作、历史性问题没有根本解决,有些问题还容易反弹反复。下阶段镇党委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在市委领导下,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韧劲推动巡察整改长效化、常态化。
(一)强化问题导向,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保持整改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持之以恒地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全镇各项工作常抓常改,常改常新。对已经整改到位的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需要继续整改的任务,紧盯问题不放,加强跟踪问效,不松劲、不减压,直至见到整改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从制度机制入手,有计划、分阶段地积极推进,使整改工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二)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责任意识,党委书记负总责,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直接协调,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镇纪委牢固树立“重大问题应发现而没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汇报是渎职”的危机意识,以“小洞不补,大洞吃苦”的负责态度,加强权力运行监督,严查作风问题反弹,对存在的问题动真碰硬、敢查敢管、严抓严管,使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政治新常态。
(三)强化成果运用,推动全镇经济社会转型发展。镇党委将从巡察反馈问题中认真汲取教训,总结整改中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抓好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全面提升党建引领能力、管党治党能力、科学发展能力、民主决策能力,树正气、聚人心、强作为,加快推动全镇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为全市“两聚一高”作出积极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1-86476202;邮政信箱:丹阳市吕城镇圣旨东路8号;电子邮箱lcbgs2009@163.com。
中共丹阳市吕城镇委员会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