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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动态

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丹阳纪检监察网 发布日期:2019年1月4日 【打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12日至8月24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丹阳市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0月22日,巡察组向统计局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丹阳市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巡察整改意见,诚恳接受巡察组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推进巡察整改作为贯穿2018年全局工作的主线,立说立行,立行立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部署推动。2018年10月22日巡察反馈意见后,领导班子召开专门会议,重点围绕6个方面32个问题,认真研究讨论,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整改方向,落实整改要求,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下设6个工作小组,各分管领导根据工作分工,牵头组织研究和解决具体问题和工作事项,同时根据任务推进情况及时跟踪问效,目前已经整改完成26个问题,还有6个问题正在整改中。

(二)细化任务分工,加强责任落实。根据市委巡察反馈的32个具体问题,先后召开2次专题党组会认真研究整改方案,对照问题细化措施,分解和落实责任,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与完成时限。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予以全程指导和监督。先后召开多次党组会研究整改推进情况,进一步细化责任,推动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克服对付马虎倾向,保证在规定时间取得实效。

(三)聚焦反馈问题,突出制度建设。着眼于从制度这个根本层面上推进问题整改,局党组对2017年制订的党组制度、行政制度和党建工作制度,逐一分析梳理,并本着问题导向,先后归并、修订12项制度,新增15项制度,使制度建立和制订更趋合理和有针对性,并印发全局贯彻执行。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26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统计服务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统计数据上报及反馈相关制度要求,积极加强与上级统计部门的沟通协调,提高统计数据反馈的实效性,努力实现上月数据在次月15日前公布。二是丰富“数据丹阳”内容,目前已整理出2009年-2017年的《统计年鉴》电子版,加载至“数据丹阳”。三是提高统计分析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加大统计分析的组织力度,提高统计分析的质量,聚焦热点问题,目前已完成分析17篇,信息39篇,工作动态99条,调研报告4篇。

2.关于“统计数据精准性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及巡察反馈结果,8月10日市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强化统计机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主体责任意识,研究印发了《关于开展能源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的通知》、《开展“以数谋私、数字腐败”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关于认真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填报工作的通知》系列文件,从践行“四个意识”的高度认识和组织开展排查和整治工作,坚决惩治和杜绝“以数谋私、数字腐败”,建立健全实效性强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长效机制。二是强化“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生命线”的意识。通过开展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对全市各类型经济单位及个体户开展了拉网式的排查摸底,建立了全面、真实的单位名录库,完善了大数据库建设,夯实了数据质量。三是针对吴良材眼镜店已达限额以上贸易单位标准,但至今未纳入统计范围等方面的问题。局党组积极加强与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的沟通,通过查找比对,目前该企业属个体,按照现行统计方法制度,暂不能纳国家“企业一套表”开展日常统计监测。

3.关于“统计执法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法治宣传。专门组织编印《统计常用法律必读》、《丹阳市党员干部学统计知识、懂统计法规简明手册》6000册,发放至各级党委政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四上”单位,《必读》对领导人员、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调查对象从统计法律底线、法律责任、党纪政纪责任以及企业、统计人员信用惩戒“分类界定、对号入座”,宣传针对性、可读性更强。二是全面启动统计监督执法检查,11月、12月采取“双随机”对3个镇8家企业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对29家未建立统计台账的企业采取“回头看”,跟踪督查整改情况,夯实基层基础数据台账。三是针对性做好统计改革,数据核实修订工作。切实落实“坚决压实发展数据”要求,在做好工业、贸易主要指标数据核实修订工作的基础上,针对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专业,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提高投资统计数据质量的实施方案》及新开工项目入库管理制度的建立,所有投资项目必须先审核再入库。新项目入库需提供四项证明材料: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要求项目施工现场要有施工牌);②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③项目现场照片;④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及编码)。严格全流程投资项目统计管理,严把项目申报、入库、企业上报关,确保新进规模以上项目真实准确。

4.关于“主动作为、服务民生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结合“大走访、大调研、大提升”活动,严格按照精准扶贫纪律要求,组织全局23名干部职工驻村开展入户调查,进一步核实确认贫困户信息。从办公经费中挤出10万元支援村级基础建设;同时,结合“数情先锋”统计规范化建设“书记项目”的实施,按照全省村级统计“二有三化”的建设标准,投入2万元先行开展规范化试点建设。积极开展文明城市志愿者服务,拨付10万元支持开发区华甸社区建设,另外分批次派出干部职工进驻社区,每月开展3次志愿者活动,帮助社区发展建设献计献策。二是建立统计数据使用和发布工作制度。为了科学有效地管理统计调查资料,规范统计调查资料提供与发布工作,维护统计调查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更好地为党政领导、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服务,根据《统计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并及时将相关数据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同时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工作实际,定期公布全市主要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三是多形式提供统计优质服务。实行定向化服务,将《丹阳统计》、《月度经济卡片》、《统计公报》等统计产品以及主要经济数据及时发送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开展个性化服务,根据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的统计需求,量身定制统计产品,编发5期《统计专报》,着力打造统计服务品牌。在继续做好统计数据发布的基础上,今年又扩大了统计卡片的发放范围,每月定期向全市百强规模企业免费赠阅,以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现在我们的统计产品主要有:月度编发《综合卡片》、《服务业卡片》,季度编发《丹阳统计》季刊,年度编印《丹阳统计年鉴》和发布统计公报。

5.关于“推进统计改革发展举措不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和国家统计局《规定》以及江苏《实施意见》等重要改革文件,适时召开全市统计法制工作会议,对各项内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再部署、再安排。开展统计体制改革专项督查,确保各项改革事项落地生根。二是自8月份起,局党组根据反馈意见,通过在原有数据处理平台上升级,开发了“四下企业”直报处理系统,进一步完善了我市统计数据处理平台,实行“下去一把抓,上来再分家”,统一管理企业名录和数据,统一了数据采集软件,切实减轻了基层负担,提高了统计的时效性,增强了统计的抗干扰能力,充分发挥统计整体功能。三是加快高质量发展的统计指标体系测算工作,积极研究运用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和资源,改进统计方法和流程。配合国家、省市统计局完善“三新”统计监测制度,加快推进“三新”统计工作,开展“三新”经济增加值试算。四是配合省局、市局完善大数据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形成具备数据集成、存储、处理、运算、管理、分析、应用能力的大数据综合管理平台,加强对平台数据质量的管控。

6.关于“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立起了规矩。8月以来召开的11次党组会,都严格按照《丹阳市统计局党组工作规则》,有明确的计划和内容,议事程序规范,杜绝了党组会议代替行政办公会议议事现象;二是提高了质量。严格坚持民主生活制度,涉及的“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经党组会研究讨论决策,整改以来的研究讨论表态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有21项,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邀请派驻纪检组组长参加,每件都有党组成员的具体表态内容,避免了大额费用支出虽有党组研究但无情况说明问题。三是派驻纪检组实时监督得到增强。派驻纪检组参与到有可能有廉政风险防控的干部选拔任用、绩效考核和教育培训,以及数据质量督查和考核、专项调查普查等各项工作。针对巡察出存在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上,仅在党组内部推荐,存在民主推荐简单化的现象。局党组认真组织学习“6+9”系列文件,从推荐年度优秀公务员、事业人员、优秀党员着手,严格执行民主推荐相关规定,经过投票选举、结合平时工作表现,充分听取纪检组意见,由纪检组派员全程监督,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针对2016年12月份,补助陵口、延陵、皇塘和司徒镇统计调查补助、涉农为民服务经费,未经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直接下拨镇财政的问题,局党组认真对照党组议事规则,对年度下拨专项经费进行了梳理,召开专题党组会议,派驻纪检组参加,根据工作实际,拟定下拨经费清单,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以文件形式下拨调查补助、涉农为民服务经费,进一步加强下拨经费的规范化。

7.关于“十九大精神学习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带动作用,真正用十九大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指导实践,制定《丹阳市统计局(党组)中心组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计划》。二是在集体学习的基础上,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对政治理论学习尤其是党的十九大报告及总书记重要讲话自学的主动性,要求每位党员干部制定自学计划,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资料,做好学习笔记,进一步提高自身的理论素养。三是主动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市委党校副校长朱利霞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辅导报告,党员干部做到学习与调研相结合,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立足本职工作,统计工作要着眼“精准”,为各方面提供优质精准的统计数据服务。

8.关于“专题教育活动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理论学习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责述职以及年度考核内容;印发《2018年市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业务学习计划》。详细制定局领导个人学习计划,坚持每月一次的集中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年度学习计划,使中心组学习常态化;二是严格落实学习考核管理,使领导班子成员学习做到学习过程有计划、有记录、有发言,学习成果有笔记、有体会、有总结与报告。针对巡察中,4名班子成员对“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具体内容回答不全面的问题。8月以来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共举办了6期,每期学习均指定重点发言人,其他成员进行补充交流,并要求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认真撰写学习体会文章,定期对班子成员及其他党员学习情况及学习记录进行检查,把检查学习情况纳入到“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中。三是运用好“两学一做”成果,把“三严三实”常态化、制度化、成果化,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以上率下,贯穿于“三会一课”学习、五事联动主题党日活动以及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自学过程中,同时认真开展市委部署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制定活动方案,统一配发学习记录本,规范学习记录。

9.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确立抓意识形态极端重要性的观念,全面落实局党组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市委党校有关领导作意识形态专题讲座,进一步深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员干部思想研判,落实局党组每年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机制,深化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重申各级领导骨干既管工作,也管思想,既抓事务,也抓队伍,一级抓一级,层层有责任;推进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强化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明确整改推进路径,明确各类工作责任,落实任务时限,使软任务硬落实,确实消除意识形态工作盲区,使意识形态真正有人抓,有人管,管到实处,有明确形象进步,进而形成良好的抓意识形态的政治生态;二是坚持主阵地建设意识,突出网络舆论阵地建设和管理,落实相关制度,修订完善网络信息发布事项,加强网络舆情控制,净化网络环境,建设好网上宣传阵地,全年共发布12篇网评文章;着力加大统计外宣力度,健全数据解读机制,引导社会预期,进一步推广和充分利用现有的数据统计APP、统计专网等宣传平台,发挥好“数据丹阳”平台作用,促使统计系统新媒体走向社会公众,服务社会各界,扩大统计影响力;三是加强对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的约束管理,对社会敏感问题保持警惕,旗帜鲜明态度坚定,坚决反对消极负面的言论,推进全局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全局人员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针对6名班子成员中3人未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生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在2018年度,党组分别对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材料认真检查,经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审核,党组及个人民主生活会材料符合要求。对2018年4月,2个直报平台链接存在打不开、被删除的情况。局党组经核查,2 个直报平台链接由于IP地址发生变化,同时由外网转统计系统内网平台,未能及时更新,造成链接存在打不开,经与信管中心联系后,将原2个直报平台链接取消。

10.关于“党建工作定位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牢固确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党组书记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党建“一把手”工程,统筹抓好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各项工作;坚持抓党建与抓业务相统一、相促进,落实党组抓党建工作计划和责任清单制度。局党组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会议,切实将党建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二是机关党建制度得到梳理、修订和完善。共完成机关党建5项制度的修订完善;印发局党组关于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进机关党的建设上台阶,提升建设水平。三是扎实推进《“数情先锋”村(居)统计党建双型规范化建设》为主题的“书记项目”实施。通过“书记项目”的开展,实现基层统计机构建设“五到位”标准。按照“依法、全面、客观、及时、高效”的总要求,充实统计力量,改善工作条件,强化业务管理,进一步提升统计服务效能,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和影响力。针对巡察反馈2015年以来没有拟定党建工作要点,党组没有定期分析研究党建形势,对党建工作缺乏总体规划、统筹部署的问题,局党组从8月份以来先后召开2次专题会议,分析部署局机关党建工作,同时结合上级党委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制定局党支部工作规划。

11.关于“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三会一课”基础台账规范化。按照有关档案要求收集整理台帐,所有活动备案材料都签署具体时间、地点等明细要素,要求活动签到党支部负责人即时关注核查。党组织活动后,及时在党建信息化平台录入组织活动相关信息。8月以来的党组织活动,签到簿时间、地点要素完备,记录信息全面,并同步上传至党建信息化平台;二是民主生活会有了火药味、辣味。8月、11月上旬,在解放思想组织生活会和反馈巡察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围绕“四个意识”牢不牢、思想解放够不够、担当作为强不强、作用发挥好不好等,深入查摆问题并汇报情况,讲问题不顾颜面,讲现象直面矛盾,组织生活会时间长、有质量;针对陈浩等人在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部分内容存在照搬照套网上现象,局党组在反馈巡察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严肃指出,个人作了自我批评,同时要求全体班子成员,要多从思想上、作风上、政治上查找自身问题,认真剖析自己,并扎实做好整改。同时对以往年度的发言材料进行比对,严格要求班子成员必须按要求亲自撰写,杜绝照搬照套与以往雷同现象发生。三是组织生活方式创新有活力。依托局内网“腾讯通支部群”建立线上组织生活平台,及时发布最新消息,分享正能量;支部活动形式多样化。根据反馈意见,会议记录存在后补现象,党员对党课记录时间不一致的现象,局党组明确要求办公室及时将有关会议内容及时记录,局党组会议记录必须当日记录完成,同时要求各党组成员签字;责成各党小组负责本组党员及时记录,做到经常性检查,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12.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党支部认真开展“三会一课”,坚持每月定期召开“五事联动主题党日活动”,定期召开支部大会,党小组长定期组织党小组学习活动。二是每次支部及党小组活动后,及时做好活动记录,并将活动情况、实时照片、学习内容及时上传到丹阳党建工作平台。三是定期召开支委会,讨论党建工作、党员发展等重大问题。四是创新学习渠道,定期组织党员观看党建电教片和谈体会活动,依托党建示范点、廉政教育基地等场所邀请阅历丰富的老党员在实地观摩中讲党课,让党员干部在不同的环境中汲取养分。

13.关于“党内相关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按规定缴纳党费。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文件的通知》,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核对,规定每位党员在每月五事联动主题活动日主动缴纳党费。二是规范党员积分管理手册的填写要求,按时按实填写,“先锋亮绩积分管理”公示牌按季度进行公示。三是深刻剖析,开展党员民主评议。要求每个党员对照党员标准,紧密结合岗位特点,联系工作思想生活实际进行自我评价;党员之间进行互相评议,摆问题、提意见。支部书记结合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对每名党员进行了讲评,指出存在问题,帮助明确改进,达到了红脸出汗、触动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

14.关于“考评机制不科学” 问题的整改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统计工作,提升统计系统执行力,市统计局修订完善《局机关绩效考核办法》,出台《镇(街道)统计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强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推进统计工作全面发展。一是完善考核机制。着重以事实为依据,把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放在首位,突出调查数据质量和工作实绩。同时,对考核周期、考核内容、考评方法、考核结果分类及奖惩办法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范,确保绩效管理考核的严谨性和可操作性。二是明确工作重点。《办法》重点体现各科室及各镇(街道)考核周期内的统计中心工作,主要包括:统计组织建设、统计业务工作、统计法制建设、统计保障、开创性工作及成果、重大过失等六个方面,既涵盖了统计职责以及贯彻执行情况,又兼顾法制建设,让考核目标“了然于心”,真正发挥好绩效考核这把“双刃剑”的作用。三是突出业绩导向。除了常规工作外,《办法》对分析信息获领导批示、国家局及省局内网、各级媒体采用予以加分,凸显考核工作的“指挥棒”和“风向标”。四是注重结果运用。《办法》将依据考核结果对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进行表彰通报。对取消年度评先资格的相关情形作出具体规定。同时,科室考核结果将作为年终确定单位优秀等次人选及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奖惩分明”,突出业绩导向,为推进全市统计工作提升动力。

15.关于“公务接待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重新修订了《丹阳市统计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公务接待的规范程序和必须的完备手续,严格接待标准和陪同人数,从严从细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局办公室具体负责规范公务接待服务管理工作,对接待标准、接待程序作了细化,便于对口接待的科室或分管领导参照执行,严格按照事先报备、事中管控、事后审核,对工作餐标准从严从紧控制,杜绝超标现象发生,不搞同城接待,切实将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要求落实到位,不打擦边球。8月份以来的所有公务接待都严格按照市统计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规范执行;对2017年7月3日,上级有关单位8人来丹调研,陪同就餐人员没有按照规定“10人以下,陪同人员不超过3人”执行,事后对相关参加陪同就餐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二是建立完善了《丹阳市统计局办公用品、调查物品采购报销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局机关办公设备、物品采购行为以及日常管理,凡属政府采购范畴,严格按照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执行。对物资的采购严格执行预算计划和审批程序,按照先预算计划,并通过审批后购买的原则,未按预算计划或未通过审批的不得采购。物资采购由科室提出申请,并填写“事项申请单”,分别由采购申请人、科室负责人、科室分管领导签字;经财务分管领导审核,最后由局主要领导审批签字同意后采购。对一次采购总价1万元以上,由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同意后执行。同时,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三是严格落实党组议事要求,加强工作人员外出培训管理,无论局自己组织还是上级组织的培训活动,严格培训流程规范,严格纪律和管理要求,做到时间、人员和内容“三个明确”,不做与培训无关的事情。

16.关于“办公用房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8月15日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分析存在的问题,由于局机关人事调整等原因,未能对原合属办公用房及时调整,市统计局党组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于次日对原超标面积的办公用房进行了调整,根据统计工作实际,增设了数据处理办公用房,用于各类普查调查数据综合管理办公室。经调整后,现办公用房面积、公共服务用房符合标准。

17.关于“运用“第一种形态”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落实从严治党的要求,切实把责任抓在手中,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坚决杜绝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错误认识,克服老好人思想。二是严格落实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有关规定,对局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作风纪律问题,严格处理,不搞变通,执行不走样,工作不放松。8月以来,局领导班子成员与各分管科室人员共谈心谈话15次,主要涉及人员思想、业务工作、思想情绪以及工作作风等方面问题,达到了交流情况、增进感情、促进工作的目的。三是严格执行工作纪律,每月公布个人制度执行情况,对消极怠工、慢作为、不作为的对象,运用“第一种形态”。12月24日局党组书记针对工作纪律执行不严的一名同志采用了“第一种形态”,及时提醒谈话,绝不允许原有现象再次发生。

18.关于“纪律教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好纪律教育计划,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每季度观看一次电教片,每年开展一次警示教育、一次红色教育,写心得谈体会。8月以来,共观看了2次警示教育片,撰写了6篇心得体会。二是用身边人身边事引导教育,真正把纪律扛在肩,走在前。根据反馈清单,存在采购统计调查日用品没有发放清单;2016年在调查经费中列支的花卉租赁费;会议和培训费缺少参会人员名单;财务报销及监管不完善,日用品和维修费支出无清单现象,局党组及时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分别重新修订了接待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办公用品和调查物品采购报销管理制度,会议就餐、印刷、宣传等事项审批制度,会议管理制度。

19.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了《丹阳市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加强原始凭证审核,确保所有支出报销手续齐备。严格规范执行报销类别的要求,分清界限,杜绝乱列乱支。二是制定《丹阳市统计局物品采购管理制度》,加强物资出入管理,建立明细台账,定期公布。三是对于日用品、调查物品的购买、印刷、宣传、接待、会议、培训、维修等事项实行事先审批手续,填写“相关事项申请单”,经领导审批后才能办理相关事项,报销时要求经办人提供购买清单、宣传协议,印刷清单、接待清单等具体凭证,进一步完善报销手续。

20.关于“工作纪律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局机关上下班考勤制度。对机关工作人员因事、因病不能正常上班的,必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并报局办公室备案登记。因公外出需在外出登记簿上及时登记,并要在公示牌上标明去向。事假需注明合理事由,病假3天及以上须附县级及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考勤结果由办公室负责汇总,每周报局主要领导,每月公布一次。同时,将考勤结果与奖金、绩效工资挂钩。

21.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相关要求,自8月以来,先后组织2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扛在肩上。二是责任清单制度得到严格落实。明确本年度局党组清单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和责任要求,把所有责任都逐项分解到各个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季度通报,党组及班子个人做好“两个责任”履职平台记实记录,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定了本年度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实施细则和机关作风效能目标考核实施细则。

22.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力层层递减”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压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行风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责任追究纳入到党建目标责任考核中,对科室和个人履行不到位的情况及时通报,限期整改,按照党员纪律处分条例和我市作风效能建设方面的规定,从严进行责任追究,并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23.关于“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严格“一岗双责”,强化责任落实。深入实施党风廉政建设“强责”工程,健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认真制定“责任清单”,按照“责任状”和“责任清单”明确的任务、内容和目标要求。

24.关于“党组班子履职纪实工作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实行严格的清单制度,明确清单内容和责任要求,严格落实好“两个责任”全程纪实工作,党组及班子个人进一步做好“两个责任”平台记实工作,建立履职工作台帐。二是及时开展党组及班子成员纪实工作的培训,对前三季度纪实情况进行了统计并通报,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具体分析,并提出了下一阶段记实的工作要求,党风廉政全程记实填写内容归类要精准全面,应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两个责任”的实时记录,不是履行日常行政管理职能的记实,严禁用业务工作流水账代替廉政履责内容,以及做假台帐现象,在之后的工作中要及时查漏补缺,并实行季度通报,党组书记全过程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在12月10日全市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暨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部署推进会上,市纪监委对市统计局党组履职纪实方面工作进行了表扬。

25.关于“廉政风险点排查存在空白”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丹阳市统计局关于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牵头领导、重点任务、工作要求、方法步骤及具体组织实施人员,确保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有序推进。二是由下至上,通过个人找、科室议、分管领导审、局党组会讨论等办法全面查找廉政风险点。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全面排查权力运行、制度机制、岗位职责、舆论反映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列出风险清单,制定相应防控措施,不断健全内控机制、构筑制度防线。三是针对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并依据相关政策规定、廉政建设要求,制定落实有效的防控措施。对因思想认识不到位而引发的风险点,加强针对性教育,对因制度空白或内部规范不到位而引发的风险点,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对因监督机制滞后而引发的风险点,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

26.关于“开展“谈话促廉”不够”问题的整改

坚持执行廉政谈话制度,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对班子成员、分管领导对科室负责人对一般工作人员逐级开展廉政谈话,做到苗头性问题提醒在前,对倾向性问题防范在前,对普遍性问题约束在前,自8月以来,开展“谈话促廉”活动15人次,做到严守法纪红线,不踩雷线。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止目前,共计6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会议集中报备制度,严格会议审批程序,科学合理安排各类会议,严格规范发文流程,严把文件数量和质量关,精减各类文件。二是开展统计报表专项整治清理行动,属于本单位原因增加的报表制度原则上除市委市政府要求的以外全部清理掉,属于国家、省、镇江市增加的积极向上提出清理建议。通过努力,镇江市局取消1项报表制度、核销3项调查项目、3项常规报表不再向基层布置,切实减轻了基层负担。三是制定调研计划,分科室分别确定调研课题,全年共撰写4篇调研报告。目前,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2.关于“统计普法教育手段陈旧、方法单一”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三个层面统计法治教育,2019年上半年拟分期举办镇(街道)领导干部“统计法治专题研修班”;统计人员法治专题培训班;“四上企业”统计人员法治培训班。二是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拓展统计法治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作用,开辟统计普法网络或专栏,在更高层次的电视媒体创建统计普法窗口。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以增强统计法治的广度和深度,提高统计法治宣传的效果。三是坚持标本兼治,成立专门的机构,打造一支普法的中坚力量,通过统计执法检查来推动统计法治的宣传教育。把统计普法宣传纳入统计工作及依法行政考核重要内容。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切实落实普法责任,把普法工作落实。

3.关于“统计执法队伍薄弱”问题的整改

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省统计局会同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组织了2018年江苏地区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考试实行闭卷,由国家统计局统一出题、印制和评卷,丹阳市统计局2名参考人员顺利通过统计执法考试,对我市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提升统计执法水平,维护统计执法权威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4.关于“干部轮岗交流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建立健全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制定落实科级及以下人员轮岗交流实施方案,多岗位培养锻炼干部。针对“盛跃军担任工业科科长已超过10年”的问题,结合局实际,采取一事一议等方法,待局挂职人员结束后统盘考虑。

5.关于“干部队伍缺乏梯次性”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的谋划,建立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尽快形成比较完善的干部人才队伍计划,并积极加以推进;贯彻落实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构建激励担当作为的良好机制;综合运用进修培训、挂职锻炼,参与重点工作、重大课题调研等形式,提高干部人才理论素养和能力素质;加强对后备干部和年轻干部的跟踪培养,实施新进人员统计专业培训全覆盖工程,加强统计干部业务和素能培训,每年组织包括后备干部和年轻干部在内的人员培训至少一次。深化年轻干部业务能力拓展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摔打培养年轻干部;二是制定《丹阳市统计局2019年统计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政治、法治、人文和综合素能等培训内容,多方面、宽领域拓展培训内容。同时,创新培训教学方式,推进在线学习教育,深入开展问题式、研讨性教学,进一步改善知识结构,提高业务工作水平;三是贯彻落实好镇江市《深化统计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方案》,跟踪督查,推进基层利好政策落实。由于人事调动,2019年上半年市统计局将招录一名公务员,干部队伍结构有待得到改善,人员素质将会有所提升。

6.关于“超职数配备机构和干部”问题的整改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干部人事制度法律法规,进一步抓好贯彻落实。重点抓好单位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对《干部任用条例》、市委“6+9”系列文件的学习和贯彻。二是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从制度建设入手,继续坚持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一系列制度,突出监督和管理,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从源头上防止和克服对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杜绝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情况发生。三是健全机构功能,完善机构设置。目前全市正进行机构改革,结合我局实际,在今后的内设机构设置中,使干部职数配备与内设科室设置相适应并符合有关政策规定。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是着力加强党组核心建设。始终把领导班子建设置于核心位置,常抓不懈。突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突出制度建设,严格党组建设各项规章规则落实,从制度上规范党组建设,提升党组建设水平;突出责任落实,始终把责任落实作为领导班子建设的牵引,压实党组建设责任,落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把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二是着力加强队伍能力建设。着眼于激发干事创业激情,下大力推进干部轮岗制度落实,切实解决“活”的问题,让干部在流动中提升素质,在不同岗位上提升历练;下大力推进干部能力建设,落实干部培训计划要求,切实解决“弱”的问题,让本领强起来,让知识丰富起来;下大力推进“三项机制”,构建激励、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切实解决动力“不足”问题,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施展能力的平台、干事创业的岗位。

三是着力加强作风效能建设。认真贯彻落实镇江市《深化统计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方案》,并通过督查跟踪问效,加大《方案》中有关基层利好政策的推进落实;着力减轻基层负担,精减会议文件,明确各地有关统计报表免报清单,确保各类监测、综合性报表制度工作不延伸到各辖市区。严格控制新的统计项目审批。特别是涉及基层的调查项目本着只减不增原则,确保为基层减负;着力增强机关工作效能,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加大管理考核力度,加强违反作风纪律问责,提高工作效能。

四是着力加强数据高质量建设。深化法治教育,落实统计法治进党校,各级各类人员培训教育制度,全方位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并使之常态化;巩固统计专项整治成果,对“统计代填代报、违规入库、违规文件”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统计执法,深化统计执法活动,不断开展“双随机”统计监督执法检查;落实“把统计数据的真实性作为第一位任务”的要求,严把企业(项目)申报、入库、上报关,认真负责地做好统计工作,准确客观地反映我市经济发展现状和社会发展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1-86526840;邮寄地址: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号丹阳市统计局办公室;邮编:212300。

 

                               中共丹阳市统计局党组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