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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动态

市住建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丹阳纪检监察网 发布日期:2019年1月4日 【打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12日至8月3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18年10月29日巡察组向住建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全面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住建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决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落实政治巡察要求,坚持将巡察整改与履职尽责工作相结合,层层传导压力,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经过近两个月的共同努力,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47项问题中, 已有29项问题整改到位,还有18项问题正在整改中,部分难题正抓紧解决,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市委第二巡察组在反馈意见中,客观公正地指出了住建局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委立即召开党委会,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2018年11月6日召开了党委民主生活会,就问题清单进行细化分解,局党委班子成员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一一认领,同时明确了整改要求和整改纪律。针对立行立改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分期整改的要制定详细措施和时间表,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长效治理。会后各牵头领导对问题清单亲自开展了调查核实,并提出了整改措施。11月9日,巡察整改方案经局党委会讨论通过,上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二)明确任务措施,层层压实责任。11月12日制定并下发了《中共丹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住建局巡察整改工作责任清单》、《巡察整改工作时间安排表》,围绕5大类47条反馈意见,制定了5大类90条整改措施,形成详细的整改路线图、时间表,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文件下发后,立即召开了专项布置工作会议,要求立即开展整改落实工作。为进一步强化整改落实,12月25日召开了全局中层以上干部、纪检员、财务委派为对象的整改工作动员大会,要求全局上下直面问题、勇于担当,认真总结教训,深刻查找原因,严肃整改工作内容和要求,确保思想到位、行动到位。

(三)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局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工作作风紧密结合、统筹推进,积极推动全市住建工作的再提升。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建立长效机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防患于未然。截至目前,共修订或新制定了22项规章制度,包括《住建局干部人事任免工作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住建局宣传工作制度》、《住建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丹阳市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工作方案》、《住建局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住建局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办法》、《住建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丹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丹阳市住建局公务用车管理和公务出行费用报销实施意见》、《丹阳市住建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建设领域依法履职突出问题治理工作方案》、《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丹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等,进一步扎紧扎密了制度笼子。

二、聚焦问题、动真碰硬,逐项逐条落实整改工作

(一)在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政策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积极推进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分开。严格执行《关于组织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以“放管服”、转变政府职能为总体要求,完成了对局属行业协会脱钩工作。在施工许可申报环节取消了“基建程序内部运作表”,将其仅作为局系统内部流程运转表,避免了群众办手续,跑多部门、盖多颗章的现象。规范了行政处罚案件移送程序,改退回为告知制度,行政处罚必须经集体讨论。

二是进一步提升化解难题的主动性。近年来,建设行业社会矛盾呈现多样化、多发性、跨部门的特点,信访处理的压力逐年增大。此次整改设立了“住建局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统一对涉及住建局的社会矛盾进行监控、协调、处置,调整了建设领域“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设置,建立日常监督、应急处置和长效管理机制,启动“丹阳市涉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统一处置涉房类矛盾,同时对房地产市场的资金监管,以及开发、销售、交付等行为进行全过程监督,形成常态。在近期的年终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中,全局统一协调成立了11个工作小组,由局党委班子成员带队,对全市各镇(街道)开展了全覆盖指导监督。

2.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严格规范党委议事规则。现已严格区分党委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内容。巡察反馈后,人事任免和党员转正等事项均通过党委会专题研究决定。同时制定了《党委议事规则》《住建局干部人事任免工作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加强了局党委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放松。严格执行市委《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精神,规范了局系统资金使用审批制度,大额资金调拨及使用做到必须经党委会讨论决定。严格执行市委组织部《关于规范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的通知》《关于规范党委(党组)会议的通知》文件,已将人事任免、民主生活会、三重一大等会议内容分开记录,做到程序规范、讨论充分、记录详实。

三是进一步激发党员领导干部示范作用。2018年11月6日,局党委开展了反馈问题后的首次民主生活会,会前再次与班子成员逐个进行了深入地谈心谈话,围绕坦诚相对、相互促进、激发热情为主题,团结班子各成员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很好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了目前存在的问题,起到了很好的效果。部分班子成员当即表态,将围绕整改提出的问题,摒弃懈怠思想,积极投入改革创新,坚决让整改出成效。

3.关于“服务为民担当不够”的问题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和强化监管。制定了《住建局宣传工作制度》并认真落实,及时公布最新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制定《住建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事项,均要求在规定时间,按照规定渠道及时回应或公开。重点加大预销售许可、竣工验收有关政策的宣传,督促开发商在楼盘销售地点,及时公布许可信息,同时加大巡察力度。

二是建立了网络舆情监控工作机制。由局宣传法制科牵头,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按照“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的要求,多渠道、全方位做好舆情收集,及时、规范、合理地做好舆情处理。

三是继续推进各类民生事业改革工作。继续加大“精准监管”工作试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建筑工地“一公示、五到位、六个百分百”等要求,将建筑工地扬尘管控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持续开展综合防治;制发《关于做好丹阳市2018年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加强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审查备案工作,对房地产经纪人举办了相应的培训,同时镇江市存量房网上签约管理平台已运行。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理论武装存在弱项

1.关于“理论学习流于形式”的问题

一是深入开展党委政治理论学习。整改以党委为龙头,以支部为单位,积极开展理论和党建知识学习,党委利用党委会、中心组学习等契机开展经常性的学习教育,按照计划党委中心组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做到会前必学、日常自学、督学考核相结合,在近期的民主生活会和党委会上,已经落实了学习制度。

二是全面加强局系统的理论学习。全局在理论学习上,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成效、有考核。统一了党建台账标准,同时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已在2018年终考核中进行运用,建立了住建局“理论学习”宣传教育微信群。

三是坚决反对理论学习形式主义。党委坚持做到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反对形式主义,党员干部必须亲自撰写学习笔记,防止走过场、代抄笔记等现象,个别代抄的已立即整改到位。

2.关于“专题教育活动浮于表面”的问题

一是对局系统党组织开展巡察指导。按要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学习教育活动,并建立完善的台账资料,同时规范了党建工作考核制度。目前25个支部已按照建立学习制度、完善台账资料、推进长效落实三方面进行了整改。

二是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工作机制。近几年,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党员干部开展正式的谈心谈话较少,提醒较少,是产生诸多问题的根源之一,很多问题没能及时发现。此次整改,要求党委班子成员专门配备谈心谈话记录本,局党委书记原则上每季度要与班子成员进行谈心谈话,班子成员要每月与分管单位班子成员进行谈心谈话。

三是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认真执行《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十不准”规定》,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充分做足会前准备、问题调研、谈心谈话等工作,真正让“红红脸、出出汗”体现在行动上。本次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认真的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诚恳的对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积极的提出了对于自身和分管工作的有效措施。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缺失”的问题

一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制定了《住建局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将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细化分解。党委做到每年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项部署、定期研判,建立意识形态工作专门台账资料。班子成员已把意识形态责任制履职情况写入述责述廉述职述法报告中。

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落实。制定《住建局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办法》,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将与党建工作责任状同步签订。意识形态工作已纳入2018年及今后的年度考核内容中,并作为对领导干部的综合研判和重点考核内容。

三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反馈意见后,局宣传法制科通过宣传片、电子屏、OA平台等多种形式,开展了意识形态领域的宣传教育;适时更新了“丹阳住建”微信公众号,单条微信新闻的阅读量现已提高到了8000多。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选人用人不严不实

1.关于“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把落实党建工作与一切工作结合在一起,对党建工作做到有专门部署,有计划、有措施、有考核;按照规定签订《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全覆盖建立党委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筹建党建综合信息平台,做到动态管理、扁平化延伸、信息共享。

二是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党内生活制度,制定并执行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使其可操作化、程序化、规范化。2018年底,局班子成员已按照要求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定期到分管单位讲党课。规范党组织台账资料,下属非公企业党支部执行局统一标准。2018年9月份开始,已按照组织部最新党费缴纳标准执行,并按月缴纳。

三是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和人事任免。成立“领导干部和党员发展考察领导小组”,做好发展前、中、后的综合考察。党员发展材料实行档案化管理,严格审查有关材料,避免出现落款时间先后矛盾、缺少季度思想汇报等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2.关于“选人用人政策执行不严”的问题

一是严肃选人用人制度。制定了《住建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干部选拔严格执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五个环节,对干部选拔任用进行全程纪实。建立选任、交流、考核机制,完善用人质量评估体系,推进领导干部综合研判工作。

二是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已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局组织人事科统一管理局管干部个人档案。在此次干部人事档案整改中,个别干部档案资料缺失的问题和个别干部档案资料存在出生年月等关键信息前后矛盾的问题,已一并整改到位,出生年月前后矛盾的由权威机关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四风”问题时有发生

1.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修订并执行全局公务接待、请销假等行政管理工作制度。2018年12月,邀请了市纪委领导专题解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时组织有关对象学习培训。超标准和超人数接待的问题,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今后将规范公务接待报支手续。

二是停止发放各类加班费和津补贴。局属个别单位之前存在发放大走访加班费、电话费补贴、午餐费补贴等情况,现已停止发放。在规范奖金福利发放方面,2018年底实行事业编制人员坚持编制单位发放的原则,不突破组织人事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绩效工资之外不在企业列支工资或奖金。

三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2018年7月,完成了局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实行了按需配备、统一管理和预算控制,同时出台了《丹阳市住建局公务用车管理和公务出行费用报销实施意见》。借用车辆均已退回。整改中再次对相关单位进行了公车使用及交通补贴政策的宣传,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

2.关于“招投标及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一是规范企事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出台《住建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全局固定资产由局审计科统一扎口,实行电子化审批、统一管理,局纪检和审计部门跟踪监督,防范廉政风险。局属事业单位协会至2018年底已全面实现脱钩,购买固定资产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规定。

二是严格执行上级招投标采购规定。进一步规范局系统工程、设备采购等事项,制定项目报批、资金使用、项目监管等制度,限额以上不得规避招投标程序。局属单位某项目未进行公开招标的问题,2015年市纪委已对3名同志分别做出了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问责处理。

3.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修订了《丹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人员做到严格把关,对超标准、超范围列支事项坚决杜绝,不予报销,备用金已全部返还。所有技协账套全部封账,所有银行账号全部销户。

4.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

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新修订了《丹阳市住建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26处非住宅公房,按规定办理报备手续。成立“建设领域依法履职工作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建设领域“精准监管”试点工作,公开执法依据,规范执法行为,重点岗位和项目节点对执法人员采取双随机管理,对被管理单位采取定期回访制度,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督促局分管领导必须严格把关“三公”经费。

(五)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从严治党宽松

1.关于“履行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局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部署和推进,局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签订责任书,班子成员与局属单位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局属部门负责人与其班子成员签订责任书,切实做到“层层签订、年初部署、平时检查、年终考评”。

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建立情况的督查意见》,建立防范“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个别单位存在部分工作人员长期不上班的情况,已做出了相应处理。

2.关于“廉政风险防范和监管不力”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强化市直公房管理。完善直管公房管理规定和内部管理制度,全面梳理直管公房底册,实行档案化管理。房管处3名同志因收取公房租金长期不入账,违反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九条第(七)项的规定,已构成违反其他财经纪律行为的错误。经局党委会研究,分别给予了行政严重警告、行政警告处分。

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修订了《丹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大额资金的调拨和使用必须经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购买固定资产或进行工程建设,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需要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必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现已进入规范化管理。

三是加强各类财务报支手续管理。加强了局系统财务人员的学习和培训,财务报销做到手续清、清单齐,否则一律不予报销。进一步规范了局系统日用品、办公用品、吊唁等资金使用审批流程。严格控制和规范企业公务、业务接待。全局认真执行《关于转发江苏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以及“关于党员干部婚丧嫁娶”相关规定。

三、落实常态,坚持长效,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经过两个月的努力,整改工作对震慑腐败、教育干部产生了积极影响,对整治住建系统长期以来存在的实际问题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下一步,住建局党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是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反馈意见件件到位。紧紧抓住巡察组反馈的5个方面47个问题,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续推进整改。对已完成的要适时组织“回头看”,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严格台账管理,一个一个督办,一个一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和预防,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是切实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守纪律、讲规矩新常态。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强化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警示与查处力度,真正做到单位内部、系统上下务实高效廉洁,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8031093;邮政信箱:丹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丹阳市东门外大街39号)办公室;电子邮箱:87448823@qq.com。

                                                           中共丹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