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24日至9月1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城管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19年10月2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城管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巡察整改责任意识
市委巡察组反馈的情况、提出的意见建议,严肃中肯、实事求是,对于推进城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城管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市城管局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余局党委委员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落实牵头抓总、全面负责,要求全局党员干部将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对标巡察整改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逐类分解任务,逐项细化措施,确保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全到位、真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市容环境整治方面”问题的整改。
(1)明晰症结,靶向治疗。采取分类定点、走访入户的摸排方式,调查统计了我市汽车维修点数量、流动摊贩高发点地址、尚未安装油烟净化器店铺详情、市区广场舞团体概况等诸多重要信息,推动形成提前告知、定向约谈、针对性整改的良好模式,促使油烟污染、广场舞噪音扰民、流动摊摊点等问题环比降低19.2%,同比降低23.6%,促进市容环境秩序持续提升,有效打开工作新局面。
(2)拉近距离,涵养氛围。有效利用丹阳微城管、丹阳城管执法公众号、丹阳电视台、报纸等载体,宣传普及了相关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拉近提升了与群众的距离。通过把握线上线下、多维共进的立体化宣传方式,更多更好提升了社会法律意识,涵养了市民“懂法、依法、讲法”的良好氛围。
(3)专项整治,常态管理。采取错时值班、定点值守、无缝轮岗等方式,组织执法队员开展夜间巡查管控,加大了对广场舞高音喇叭扰民、违规擅自夜间施工工地的整治力度,持续保障了安静、和谐的生活环境。
(4)难点攻坚,示范引领。开展了以整治丹伏路流动摊、顶尚鲜水果店店外经营现象为代表的阶段性攻坚行动,拆除了开泰桥顶尚鲜违规建设斜坡,以点带面形成了强大示范效应,促使周边商户主动进店规范经营。
(5)制度保障,优化效能。先后推进对《执法大队日常工作考核办法》、《执法大队协管员管理条例》进行修订,推动了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纵深开展。
2.关于“改善市民生活环境方面”问题的整改
(1)垃圾分类处置工作上,我市112个物业小区、116个无物业小区垃圾分类设施投放全覆盖。
(2)广泛开展垃圾分类进学校、进社区等宣传活动,动员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引导居民从源头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居民源头投放率提升明显,对领秀花都、滨河凤凰城等示范小区设施按要求进行整治,现已整改到位。
(3)针对我市垃圾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我市光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餐厨垃圾处理厂已经建成并运行,全市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将得到全量处理;建筑垃圾下一步作为混凝土原材料,用于道路垫层、筑基等,从而实现了资源化利用。通过以上光大焚烧发电厂、餐厨垃圾处理厂建成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我市年底“垃圾分类处理率”考核得分将得到很大的提升。
3.关于“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不畅”问题的整改。
(1)针对和开发区执法大队管理脱节问题,采取和开发区管委会联合发文任命了曲阿街道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同时加大平时监督、培训、考核力度,要求其参与城管局的半年和年终述职。
(2)加快推进行政执法权的下放,目前,云阳镇已经成立综合执法局,丹北镇在加紧推进。
(3)加强了对乡镇中队的监督、考核,杜绝了不文明执法、粗鲁执法等现象。
4.关于“处理事改企等疑难复杂问题主动作为不够”问题的整改。
(1)目前下属朝阳市政、嘉城园林等事改企单位主动开始拓展市场,路灯所积极对接开发商承接新建小区路灯安装、老小区路灯养护工程,环卫等单位积极采用服务外包试点工作。
(2)因为事改企人员众多,改制历史包袱比较重,今后我们还要克服“等靠要”思想,主动拓展市场,不断节源增效,提升企业效益,逐步解决企业发展问题。
5.关于“党委会职责定位不准”问题的整改。
(1)集中学习了《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制定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相关议事规则,厘清局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权责边界。凡行政职权范围内的问题,由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2)完善了局党委议事规则,每月召开党委会议专题讨论党务工作安排。局长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因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后,遇有重大事宜,可随时召开。不得无故长期不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且不得以局党委会代替局长办公会。
(3)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已经分别召开、记录。
6.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1)落实了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机制,在以后的重大事项决策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讨论,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2)严格执行了“末位表态”制度。
(3)严格按照规定召开党委会,由党委委员进行发言表决,确需非党委委员参加会议的,只发表意见,不行使表决权。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严”的整改情况。
按照《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每月对各班子成员的学习笔记进行检查,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笔记存在补造的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2.关于“政治理论学习效果不佳”的整改情况。
(1)要求领导干部进一步强化学习,结合分管工作,系统地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
(2)编发党建知识100条、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知识汇编手册,切实加强党建知识的学习。
(3)通过专家理论辅导、组织机关干部外出学习、专题讨论等“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进行集中学习,提高党员干部理论水平、拓宽视野。
(4)每周通报学习强国学习情况。
3.关于“专题教育活动被动应付”的整改情况。
(1)对学习活动不到位的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
(2)制定了专项学习教育计划,针对专题教育活动,加强分类、分层、分级指导,对于不同部门和单位有针对性的提出不同要求和标准,使教育活动更加贴近基层、贴近实际。
(3)加强专题教育的督查,党群科负责对全局党员干部进行不定期抽查,各支部负责对所属支部党员进行日常检查,将教育总结材料纳入督查范围,严禁抄袭。
4.关于“教育载体不丰富”的问题整改情况。
(1)深化了“我城我管”党建主题品牌,拓展了基层党建内涵,提升了党员参与积极性。
(2)壮大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办好“城管开放日”等惠民活动,将富有城管特色的工作全面融入学习教育中,形成了城管特色工作。
5.关于“思想不够重视”的问题整改情况。
建立健全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要求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今年已开展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要求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责任制履约情况写入“五述”报告。
6.关于“阵地建设存在短板”的问题整改情况。
加大对新媒体阵地的维护,已安排专职人员维护好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城管动态,切实加强阵地建设与管理。
7.关于“考核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整改情况。
(1)构建了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考核。
(2)健全了考核机制,制定下发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细则》,并严格考核。
(3)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要求每月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各支部书记对所属支部党员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整改情况。
(1)切实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履职主动性,切实落实教育监督责任。
(2)严格执行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党委班子成员每人每月到联系点了解情况、指导工作达到2次以上。
(3)12个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已全部结束,支部书记都已配备到位。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的问题整改情况。
(1)严格按照程序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审核对照检查材料,对16年至18年材料有雷同的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2)严格要求领导干部以双重身份参与组织生活会和到基层联系点上党课。
(3)规范了民主评议,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总结点评的步骤开展组织评定。
(4)加大了对基层支部五事联动开展情况的督察,规范了“两册一本”的填写要求,对没有按照要求执行的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
3.关于“党员日常管理宽松软”的问题整改情况。
(1)强化责任落实,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落实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制度,对于未有效落实的进行提醒谈话。
(2)严格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的要求,各支部重新按标准核算党费,并按月及时足额收缴。
4.关于“干部选拨任用纪律规矩不严”的整改情况。
(1)在干部选拨任用中严格执行了“末位表态”制度,确保集体决策的科学性,杜绝“一言堂”的情况发生。
(2)要求会议记录者规范了会议记录,详细记录每一位班子成员的每一项意见,主要领导最后发言,充分体现“末位表态”。
(3)严格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工作“6+9”系列文件、《全程纪实》等选人用人政策,认真执行回避制度。
(4)制定了《丹阳市城管局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并严格执行重要岗位负责人定期交流轮岗。
5.关于“人员混岗现象突出”问题的整改。
目前混岗问题主要存在下属事业单位数字化城市监督指挥中心,按照目前数字城管管理模式,我们的社会化用工远远不够。为解决超额人员身份性质,目前我们已经向市编制委员会打申请,请求增加社会化用工指标,对目前的一些企业用工实行社会化用工管理。
6.关于“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整改情况。
(1)建立了20个后备干部人才库,把富有激情、敢于担当的优秀年轻干部调整到重要岗位历练。
(2)取消基层企业单位“退二线”制度,严格上班纪律考勤。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执行不严”的问题整改情况。
(1)核查了公务接待违规情况,对近三年来的公务接待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
(2)规范了公务接待审批和报销工作,编发公务接待要求文件,在全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上学习,将制度要求传达到位,在今后的公务接待中,严格执行《丹阳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丹阳市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管理暂行办法》等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根据公务接待要求填写接待清单,按标准接待,不使用烟酒。
(3)严格审批制度,按要求详细填写否则,办公室不予安排,财务不得报销。
2.关于“加班费和津补贴发放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
(1)下属单位各类加班费、值班费及津补贴项目自11月起一律停发,统一制定加班费和津补贴发放的规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单位津补贴奖金发放的通知》,规范发放津补贴。
(2)对确属违规发放的津补贴进行限时收缴,对当事人进行提醒谈话。
3.关于“存在公款旅游”的问题整改情况。
(1)组织召开全局干部大会,严格执行局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出学习培训和参观考察工作管理的通知》。
(2)严格请示汇报制度,树立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
(3)规范差旅费报销,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标准。
4.关于“存在私车公养”的问题整改情况。
(1)召开专题会议,责成相关单位完善公车管理制度,规范加油、维修流程,对重要岗位负责人进行调整。
(2)进一步严肃车改纪律,执行好城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规定,落实集中管理、登记审批、费用报销制度,规范停放、加油、维修、保险、自备车使用管理。
5.关于“违规转移支付”的问题整改情况。
召开了相应会议,规范了报销制度并向各下属单位财务人员强调杜绝违规转移支付的重要性,要求他们对于报销制度的执行进行自查自省。
6.关于“财务报支附件不全”的问题整改情况。
经过常规性培训,报销人员及报销部门均掌握了票据报销的要求,审核人员也加强了相关审核,对于票据不全、不实者坚决不予报销。迄今为止,未再出现报销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事宜。
7.关于“存在发票与报支内容不符”的问题整改情况。
对基层财务人员进行了培训,要求他们加强对票据的审核,报销事宜已逐步正规化。局财务审计科室也加强了对这一方面的监督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度发生。
8.关于“自备车费用报支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
严格按照《丹阳市机关公务交通补贴发放实施办法》(丹车改(2016)1号、《关于明确丹阳境内公务出行交通费用报销标准的通知》(丹政办发(2016)1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外出费用报销规定的通知》(丹事管发(2019)12号)文件执行自备车外出“一事一报”的制度。
9.关于“违规将大额工程款打入职工个人银行卡”的问题整改情况。
对已经打入个人卡号的资金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将资金使用规范化。在未来工作中,时时警惕,要求各财务人员以此为鉴,规范资金使用方法及途径,避免此类问题再度发生。
10.关于“文风不实”的问题整改情况。
(1)及时召开了党委会,整治“假、大、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文风;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以转作风推动转文风,凡班子成员个人上报材料均由本人亲自撰写,坚决杜绝请人代笔、网络抄袭、数据不实及照搬照抄等问题。
(2)党委班子及成员的“五述”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由党委书记把关,对思想认识不到位、对照检查不深入、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的,不予通过。
11.关于“作风建设成效不明显”的问题整改情况。
(1)加大了作风效能督查力度,每季度对全局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对违反作风效能建设行为严格按照《城管局作风效能红黄牌警示办法》处理.
(2)对少数单位职工上班时间从事营利活动和吃空饷问题,责令所在单位说明情况,依照规章制度作出处理。
12.关于“财务委派制度形同虚设”问题的整改。
(1)经研究决定,于明年2月进行财务轮岗。
(2)对于违规发放的补贴事宜,财务审计科会同其他科室进行了调查与核实,严肃批评了相关责任人,并对违规领取的报酬进行了清退。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运用较少”的问题整改情况。
(1)制定了《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规范程序,增强可操作性。
(2)党委班子成员经常开展约谈函询,将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纳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组织主体责任清单,推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在实践中得到有效深化运用。
2.关于“重要岗位干部违纪违规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整改情况。
(1)加强了党员干部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2)对工程、财务、执法等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制定整改措施;紧盯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加强督查,对相关负责人经常性谈话提醒;建立重要岗位干部任职轮岗制度。
(3)对2017年以来局系统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集中通报。
3.关于“纪律处分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
(1)核查了2017年以来纪律处分执行情况,党纪处分未在所在党支部通报的,进行补充通报,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被评为先进的,取消先进称号.
(2)从纪律处分决定宣布和归档、职务级别和工资待遇调整、处分影响期内年度考核及评先评优等关键环节,规范纪律处分执行。
(3)对于在组织关系在乡镇的同志,年底评优时加强与乡镇党委、纪委的沟通。
(六)夺取反腐败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主体责任传导不力”问题的整改。
(1)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组织主体责任。坚持局党委每半年组织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从党委与党(总)支部、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分管单位、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层面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
(3)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立即整改。
2.关于“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落实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建立每半年班子成员向党委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情况制度。
(2)党委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制度,抓好联系党组织的党风廉政工作,检查发现、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
(3)规范党委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履职记实记录,确保本人填写,内容正确、及时记实、有效记实。
3.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党委会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三重一大”事项征询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后实施。
(2)加强局机关纪委建设,协助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好工作纪律、廉洁纪律、财经纪律等监督职责。
(3)完善基层党组织纪检联络员制度,加强对基层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推动基层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
4.关于“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存在较大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
(1)制定《关于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督实施方案》,成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对财务管理、公务车管理、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四个重点领域关键岗位进行廉政风险排查。
(2)规范大宗苗木采购,严格按市政府会议纪要实施,扩大苗木供应商范围,邀请符合资质要求、财务状况和业绩良好、信用状况优秀、劳资关系和谐的供应商参与招投标.
(3)规范劳务招标,严格按照局关于加强招标工作管理的文件要求,对园林、市政、路灯等施工劳务采购实行招标,不得直接发包。
(4)规范下属单位办公用品采购,建立下属单位分散招标目录,目录内办公用品实行招标采购。
三、加强成果运用,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局党委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体现,主动担当担责,积极统筹协调,严肃督查督办,按照序时进度推动问题一体整改、一体解决,确保整改落实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同时在整改基础上加快形成长效机制,深化巩固巡察成果,为城管事业发展持续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地址:丹阳市健康路69号;联系电话:0511-86567750;电子邮箱:cgjzxk@163.com。
中共丹阳市城管局委员会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