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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反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丹阳纪检监察网 发布日期:2020年9月17日 【打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11日至12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3月30日,巡察组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及进展情况

概述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5大类34个问题,党组织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面开展整改工作等情况。制定整改措施85条,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的问题31个,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3个,尚未启动整改的问题0个,落实整改措施81条。整改工作成效:制定完善制度19项,挽回损失585元,问责追责0人。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31个问题已整改完成(包括长期坚持)。

1.关于“开拓创新的劲头不足”问题的整改。

5月初起,中心各职能科室,对接监督管理部门,围绕重点课题展开调研。一是引导带领干部职工学习“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导则”,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前来咨询办理交易的部门、企业及群众,政府采购中心、综合交易科、土地矿业权交易科分别制定了“告知采购人注意事项”、“告知农村产权流入方注意事项”、“国有产权(房屋租赁)交易的注意事项”,一次性告知前来办事的相关人员,学习并转发了《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二是分别开展学习讲座、建立宣传册、通过微信平台、开会明确要求基层通过村务栏等方式加强农村产权交易宣传工作。召开会议重申农村产权季度通报制度,要求基层按季度将进场交易情况向市农业农村局、镇农经站及镇纪委通报。加强部门间的联动工作机制,每季度联合农业农村局召开乡镇交易服务中心主任工作例会。今年以来,共通报5次,召开例会1次。三是加强不同交易条线的业务交流,今年就难点问题已确定重点课题5篇,并展开积极调研,为领导的工作决策提供参考。四是已将业务学习纳入党组学习,业务科室开展业务讲座,一个季度不少于1次。

2.关于“‘政采贷’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学习《镇江市推进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地实际贯彻进行宣传推进,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文件下发至今,已完成企业贷款1宗,另有1宗正在实施,政策通道畅通。二是已在中心交易信息平台宣传相关政策制度,并明确专人对有需求的对象提供指导服务。

3.关于“未充分发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优势”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镇江市积极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要求,主动对接市农商银行,积极对接抵押贷款主体,为了让群众少跑路,提前告知办理需提供的材料,做到所需材料先微信审查,及时告知需完善的资料,确保到现场能一次性完成登记受理和他项权证的发证工作。截止目前,我市已经落实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3宗,利用中心交易信息平台,在彩色大屏循环播放相关政策,提升宣传力度。二是与农业农村局共同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应进必进”工作,2020年4-5月我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已交易涉农资金项目共83宗,成交总额2054.51万元,节资1143.97万元,节资率达35.77% ;土地经营权、养殖水面经营权集体经营性资产出租等项目共643宗,成交总额6099.18万元,溢价116.07万元。

4.关于“创新服务不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意识,从便于群众办事,减少群众多跑路,提高工作效率角度完善服务措施。4月底,已经实现开评标区域的无线网全覆盖,提供免费网络服务;二是已完成交易大厅彩色大屏、电子门牌系统的建设。三是建立标后回访制度和市场问卷调查制度,确保重要民生项目标后回访率100%。

5.关于“为民服务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应退未退保证金已于2019年3月底退还完毕。今后将确保保证金及时退还,对投标保证金超过1个月未及时来办理退还手续的投标企业,提供收据以及施工合同后由财务科直接退还,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对今后进场交易项目,按照“一个企业不落,一个项目不落”的原则,每月核对保证金收退情况,确保及时退还。二是已对整治违规乱收费问题进行整改。截至2018年6月,已退回综合服务费46550元。三是严格执行相关部门最新的收费政策,组织中心有关人员进行业务政策学习。

6.关于“议事规则缺失,‘三重一大’事项‘不议而决’倾向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出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议事规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办公会会议制度》等文件,严格区分党组会、行政办公会议事制度,明晰会议研究内容,并在党组会和主任办公会议组织全体人员进行认真学习,确保落实到位。二是进一步落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必须上党组会集中讨论,严格执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三是进一步规范党组会和主任办公会议记录,安排党组成员徐杰负责记录。

7.关于“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市委办每年印发的中心组学习通知,结合本单位实际已制定并下发本年度《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根据学习计划表,明确每月学习主题、必读书目和选读书目等,党组已认真按照计划落实学习。二是明确党组集体学习研讨全年不少于6次,每次学习党组成员必须进行交流发言,每位中心组成员重点发言至少1次、撰写读书调研文章至少1篇。截止目前,已开展过学习研讨4次,党组成员交流发言24人次。

8.关于“中心组学习形式单一,学习停留在‘读了、念了、传达了’,存在‘泛泛而学’”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计划,划清支部学习和中心组学习界限。二是积极创新学习形式,提高学习效果。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建立党组中心组学习与中心业务工作挂钩制度,每季度举办中心党员、业务骨干交流座谈会,将学习与党建、业务有机融合。截止目前,中心业务骨干交流会第一期已于5月9日举办,土地矿业权交易科科长管飞成做了《土地挂牌交易工作简介》业务讲座。三是规范党组成员学习记录,立行立改,党组所有成员统一学习记录本,党组定期进行抽检。

9.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完善意识形态责任体系,即党组主要责任,党组班子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分管责任的责任体系。二是成立“意识形态”领导小组,明确意识形态工作分管领导为徐杰同志。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列入2020年度中心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对照检查材料、述廉述职报告和单位年终总结材料中。四是已在微信群、中心展板等“意识形态”领域宣传思想队伍建设。五是针对领导班子材料均无意识形态相关内容的问题,党组会明确要求和提醒班子成员材料的撰写要求,党组负责人严格把关审核,在4月13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已就此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0.关于“抓党建工作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党组已将党建工作列入党组会议重要议事日程,今年5月9日,党组已专题研究部署今年的党建工作,出台《2020年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建工作要点》。二是中心党组结合上级党组织相关工作要求,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部署中心党建工作。三是党组成员已认真学习贯彻《2020年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丹宣[2020]19号,推动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办公室主任担任学习秘书,做好学习计划的安排、学习资料的准备,并按要求规范学习情况的记录。四是已出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小组“五个一”标准化工作制度》并将长期严格执行。

11.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党组书记每年至少上一次党课;充分发挥支委会在支部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支部工作。二是安排庞田翔同志做好《两册一本》的记录工作,党小组记录由马蔚华、袁金方和管飞成三位党小组组长负责。

12.关于“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照市委巡察办要求,中心党组在4月1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之间展开了相互批评,并主动邀请纪委监委第十纪检监察室林英俊同志参与监督,并做好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二是按照民主生活会要求,中心领导班子成员2019年度民主生活已按照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的要求进行。三是党组会统一思想,明确在每年的民主生活会中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召开。

13.关于“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走过场”问题的整改。

一是党组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完善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材料,将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列入支部计划,并安排办公室专人对材料进行保存归档。2019年12月中心组织生活会已按要求召开,通报支委班子一年来工作情况和对照检查情况,每名党员对照《党章》要求和党员标准,根据《关于第二批主题教育单位基层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的工作部署,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其他党员逐个对其开展批评;党员对班子进行民主评议,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二是支部副书记已对相关人员就个人小结材料网上下载的问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做谈话提醒,相关同志深刻认识到了错误并提交了个人整改方案。

14.关于“支部学习教育方式单一”问题的整改。

一是创新学习形式。今年上半年,支部通过开展防疫志愿者活动、学雷锋活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活动、书记上党课、远程教育平台观看电教片、“学习强国”平台学习、与社区结对共建等多种形式,将学做紧密结合;二是支部已下发《2020年度中心党员问题清单》,要求每名党员结合工作实际梳理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列出具体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

15.关于“谈心谈话制度未落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支部已出台《党支部谈心谈话制度》,明确了谈心谈话内容和要求。二是党组成员已改进谈话方式,采用“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进行。截止目前,党组成员已对分管科室负责人进行一对一专题谈话。

16.关于“党员发展工作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分管领导带领具体业务人员徐杰、章宁康加强对党员发展规范知识的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二是支部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标准化操作手册》要求,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三是针对庞田翔、眭静党员发展中存在材料不全等情况,支部已对中心党员发展材料进行逐一梳理排查,已将庞田翔个人人事档案内的综合政审材料复印并存放于党员发展材料档案内。

17.关于“党费收缴不合规定”问题的整改。

一是支部严格依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安排庞田翔同志负责党费收缴工作。二是支部严格实行一月一交,规定在每月的“五事联动”主题党日活动中收缴党费,及时登记党费收缴账册,票面金额与实际缴纳金额一致,做到每人每月开一张收据。

18.关于“党员积分管理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

一是支部严格落实党员先锋亮绩、积分管理制度,在2020年4月20日中心支部“五事联动”主题党日上已发放2020年度党员积分管理手册,每月“五事联动”主题党日统一规范党员积分管理手册的填写,支部将不定期随机抽查党员积分手册的填写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公示。二是每季度支部将下发党员积分考核打分表,综合评判每位党员的积分并予以公示,年底核算总积分,并予以公示。

19.关于“支部换届选举材料缺失”问题的整改。

一是支部已按规定和要求更新党务公开栏和支部活动室支部委员会成员名单。二是全面排查支部档案材料,支部副书记已与原换届材料保管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并安排王小花同志负责党建档案的管理和保存工作。

20.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规范党组研究干部程序,已组织党组成员于5月7日认真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明确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按照组织部门《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并主动报纪检监察室,接受监督。二是关于“干部提拔任用全程纪实材料中缺少请示、竞争上岗方案和考察报告等材料”的问题,已全面排查、补充完善,严格做好人事档案的保存工作,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1.关于“存在出差补贴报销超标准”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相关人员公务出差超标准报销一等座、超标准报销自备车市外交通费用”的问题已即知即改,退回超标准报销费用上缴财政。二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认真学习有关财务管理规定,明确有关要求。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明确分管领导和财务科监督把关职责。三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执行市政府文件津补贴、差旅费和劳务费发放标准。

22.关于“政府定点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公务车辆未能严格按照规定定点维修保养问题,我中心公务车已于2018年下半年完成公车改革,现中心无公务用车。二是针对印刷品未定点印刷问题,中心已组织办公室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严格执行定点采购相关政策,落实政府文件。

23.关于“公务接待超人数陪同现象”问题的整改。

针对“超人数陪同”情况,已组织相中心相关人员重新学习丹办发〔2014〕59《关于印发<丹阳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对照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明确中心公务接待审批流程、安排地点、陪餐人数、报销凭证等,明确办公室和财务科进行双重审核把关。

24.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定程度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制发文件不严谨,发文登记管理”的问题已整改到位,中心出台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文发文制度》,规范制文发文程序,并由王小花负责,分管领导徐杰把关监督。二是针对相关同志五述材料照搬照抄的问题,本人已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批评并作出表态。

25.关于“报销手续不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即知即改,今后工作中提升财务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明确财务人员监督把关职责,对因公外出发生的差旅费、交通费,限定报销对象,明确佐证材料和审核责任人。二是严格遵守财务报销制度,认真执行财经纪律,加强票据审核,按照要求实行直接支付,明确办公室和财务科进行双重审核把关。

26.关于“固定资产入帐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一是装订机、办公家具和税票打印机等未进行固定资产入账的问题已于4月底全部完成了入账。二是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做好固定资产的登记工作,加强办公室与财务科固定资产入账的衔接。

27.针对“现金支付不规范”的问题。

组织财务人员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同时进一步明确要求财务人员将严格执行财经制度,按要求实行直接支付,同时财务科科长加强审核把关。

28.关于“主动接受监督意识较弱”问题的整改。

中心党组加强相关内容的学习,主动接受监督,定期向纪检监察室汇报有关工作情况,特别是有关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党组会议主动邀请纪检监察人员参加。

29.关于“部分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党组书记压实主体责任,党组成员把分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推进,把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到位。二是强化日常监督,中心已于5月中旬进行了一次风险点梳理和风险隐患排查,5月28日建立和健全各类风险管控机制。三是坚持廉政教育常态化,每个季度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范围内的负责同志进行至少1次的廉政谈话,并做好记录。 

30.关于“未运用过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2018年违反规定未及时减免收费被市物价局处罚,未对相关案件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的问题,中心副主任施朝新于5月15日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党组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学习,分管领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

31.关于“警示教育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中心警示教育机制,党组每年进行1-2次警示教育。二是5月28日已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暨效能革命年动员大会,邀请市纪委监委第十纪检监察室主任林英俊、市级机关纪工委书记董洪良出席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中心党组书记郭昱对薛志坚案件进行了深入剖析,警醒一片,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3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含基本完成的问题),仍需深化整改。

1.关于“主动担当作为不够”的问题。

整改推进情况说明:中心党组已于2020年4月27 日,集体学习《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国办发〔2015〕63号),提高服务意识。一是已建立项目受理绿色通道,项目帮办制,就重点民生做到上门服务,协助采购单位、建设方办理完善相关资料;政府采购已在相关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明确取消或者减少缴纳交易保证金,优先使用银行保函等信用担保的保证金缴纳形式,完善保证金收退系统,已经实现保证金收退在线办理。二是已经引入新点软件“Epoint建采通”招投标大数据分析系统,启动交易数据分析,同时对接镇江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系统,通过平台进行数据收集和分析。三是建立走访制度,编制了工程招标和政府采购项目回访表。已走访云阳街道办事处、省丹中等单位,了解项目推进情况及履约情况;加强部门联动,推进信息互动。四是按照苏政办发〔2019〕89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务办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依托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的统一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查询收集相关信息,共享公共资源交易“红黑名单”。

2.关于“‘不见面’开标工作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

整改推进情况说明:一是加大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力度,作为中心重点工作内容,明确中心主任亲自抓,分管主任具体抓,在工作例会上汇报工作进展。二是“不见面”开标系统已投入使用,截止2020年4月底,中心已完成不见面开标项目2宗。三是5月27日已完成“不见面”开标场地设施设备的招标采购,预计今年8月底之前可以完成中心“不见面”开标场地建设。   

3.关于“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推进情况说明:一是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年初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部署;根据上级要求和有关部署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年末听取一次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情况汇报。二是已出台《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风效能“自查自纠”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三是根据上级文件正着手制定“两个责任清单”,细化措施,确保具有可操作性。四是通过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专家辅导、案例警示、现场教育、发送廉政提醒短信等多种形式开展廉政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整改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加快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事业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党组抓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制度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中共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组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