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24日至9月1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供销总社党委进行了巡察。10月21日,巡察组向市供销总社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供销总社党委高度重视并诚恳接受巡察反馈意见,认为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中肯深刻、切中要害,对供销社今后工作中纠偏纠错、切实转变作风、全面从严治党、深化系统综合改革、更好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社党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两次召开专题党委会议,深入分析问题根源,研究制定《丹阳市供销总社党委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以上率下、上下联动,对巡察整改工作牵头抓总、全面负责、主动认领、全程介入。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带头整改,保证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做到件件有结果、项项有落实。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党委议事规则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中共丹阳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意见(试行)》,明确需提请党委研究的大额资金的具体标准。二是针对党委会与主任办公会议事权责边界不清的问题,研究制定了《丹阳市供销合作总社主任办公会议制度》,进一步增强党委班子成员履职尽责的责任意识。三是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党委会议,重大决策形成会议纪要。
2、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中共丹阳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会议事决策规则》,严格实行民主科学决策程序。二是研究制定了《丹阳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会会议办理工作流程》,制作了《党委会会议议题申报表》、《会议建议方案》等表格。通过学习,党委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提高了认识,进一步掌握了科学、严肃办会的方法。三是办公室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议事决策规则及办会流程,并明确了会议组织、记录、整理纪要等工作分工。四是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制,及时交流工作情况,重大决策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确保做到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
3、关于“主动谋划发展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高基层单位负责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鼓励主动作为、创新作为,发挥基层社的主观能动性、示范带动性,成立丹阳佳农农资有限公司。二是关于大泊供销社改制遗留问题,已组织专门工作班子,积极开展工作,力争早日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三是每两个月进行一次有关资产经营、保值增值、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的研究,一年不少于六次。四是在处理常客隆拖欠租金问题上,10月29日已由王文华主任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赴常熟,并同常客隆超市有限公司进行洽商,就完善合同、解决拖欠租金等达成共识。
4、关于“对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学习贯彻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领会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服务“三农”的精神实质;二是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不断研究和探讨新形势下供销社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结合“勤学习、深调研、善落实”要求,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积极解决实际问题。
5、关于“深化供销体制改革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三会”制度。报送的《丹阳市供销合作总社职能配置、内属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请示已获市委市政府批准。理事会、监事会、社员代表大会等工作于2019年底完成。二是做好农药“零差率”集中配送准备工作,已成立丹阳市佳农农资配送有限公司作为此项工作的实施单位,成立了丹阳市供销合作总社工作领导小组,待政府下达任务后实施。三是发挥“农资惠”服务平台辐射作用。联系亚夫在线完善后台数据库,指导网点进行网上交易、网下配送,目前亚夫在线工作人员已在基层网点核实相关资料,待核实完毕后合理调整后台数据库。
6、关于“基层为农服务阵地建设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照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建设标准,试点选派机关工作人员,吸引社会能人进入基层社开展为农服务。12月初市总社党委已拟定经济发展科科科长去云阳中心社兼职企业负责人。二是建设“三体两强”基层社。鼓励基层社利用闲置资产,在供销社传统业务如农资、烟花爆竹、物资回收等方面开展自主或合作经营,目前访仙社已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工作。三是加强已建农村综合服务社(中心)的后续管理,全面清理92家农村综合服务社,清理后能发挥正常功能的农村综合服务社13家。
7、关于“支持带动农民致富能力有限”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对照各类项目指南,分类培育新网工程、产业融合等项目,目前已对江苏南翔农业发展科技有限公司农产品加工销售新网工程项目完成入库工作。待项目指南下达后,指导该单位编制申报材料,联合财政共同申报。二是在建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方面发挥带动作用。配合市农业农村局领办参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完成镇江市总社下达的目标任务。三是制定了《供销社领办参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办法(暂行)》。
8、关于“对下属单位重大事项研究少”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对下属单位报告的资产处理、维修等事项做到件件有研究。由相关单位按文件规定提出申请,经职能科室、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报请市总社主要领导或党委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后执行,并且跟踪问效,以此厘清分管领导、各职能部门、各基层单位职能界限。
9、关于“指导下属企业发展作用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人员赴先进地区参观学习。学习先进市社在为三农建设、资产管理方面的经验。二是积极与乡镇政府协调,盘活利用好基层社的闲置资产。三是对具有利用价值的乡镇供销社资产视情况予以修缮或改造,提高利用价值,加大招商力度。
10、关于“对下属单位管理弱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未经国资审核的资产出租立即整改,报市国资办审核,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租。二是深入基层中心社调查摸底,督促企业采取各项措施收回被他人占用的资产,已按规定办理出租出借手续。三是对资产的变动、改造加强动态化的管理,已下发调查表要求企业认真进行核对。四是要求直属企业上报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方案,企业职工工资调整、福利奖金等发放,必须报市总社批准,市总社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政治学习敏感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9月-11月,党委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认真扎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大精神。12月8日,市社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集体学习了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领会精神实质,将理论学习同供销总社工作实际相结合。二是针对个别班子成员笔记由他人代写的情况,已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每名班子成员在学习和研讨过程中都认真做好了学习笔记,并经常交流心得体会。
2、关于“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市社党委制定了详细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实际学习内容与计划安排一致。二是组织党委班子成员于9月24日前往总前委旧址、10月16日前往新四军纪念馆、赵亚夫事迹馆、11月29日前往镇江警示教育基地进行了党性教育和警示教育。三是中心组学习过程中,领导班子成员结合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深入思考交流,每次学习已安排至少1名班子成员围绕学习主题交流心得,并做好学习笔记。
3、关于“两学一做常态化学习教育走过场”问题的整改。
一是向各党支部下发《关于供销总社下属党支部巡察整改的通知》,要求各党支部认真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将“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常态化进行,并结合“五事联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在两册一本上做好相关记录。二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进行党章党规相关学习,按照学习计划严格落实,并要求党委班子成员做好相关学习记录。
4、关于“对意识形态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了《丹阳市供销合作总社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党组织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对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进行责任分解。二是加大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程度,党委每年召开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会议,半年形成意识形态工作报告。领导班子成员在今年的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检视剖析材料中,把意识形态工作写进了汇报材料。三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各党支部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知识的培训,11月29日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各中心社主任和各支部书记学习了丹阳市委“三项机制”文件精神。
5、关于“意识形态宣传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主题教育开展以后,市社在显目位置制作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宣传牌,今后还将在机关内部合适位置设置宣传栏,宣传正面典型,弘扬主旋律。二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采取专家教授上党课、参观先进人物事迹馆等多种形式,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引导及主题宣传实践活动。10月15日邀请了丹阳市委党校副校长朱利霞讲党史,11月29日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各中心社负责人和各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前往镇江警示教育基地,进行了党性教育和警示教育。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弱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党委书记切实担负起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每季度召开1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的党委会和党建工作例会。二是安排专人收集并保存好党建活动开展情况相关台账资料。
2、关于“对下属支部党建工作领导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细化目标考核责任状,从2020年开始将党建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责任状之中,明确党建工作责任,与业务工作同落实同考核。二是建立领导班子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明确党委班子成员每年到联系点指导工作不少于4次,并做好相关台账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9月24日,已下发《关于调整供销总社领导班子党建工作联系点的通知》。三是严格要求各支部按照相关要求开展“三会一课”、“五事联动”主题党日活动及其他支部活动,市总社党委将定期开展检查。四是已撤销下属再生资源行业协会苏北分会党支部,其所属党员由物回公司党支部统一管理。
3、关于“党组织凝聚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升机关干部向党组织靠拢的积极性,10月16日,组织机关党员同志和非党员一同前往句容赵亚夫纪念馆、句容新四军纪念馆、11月29日前往镇江市委党校廉政教育基地进行参观学习,引导他们向党组织积极靠拢。二是加大机关党员的发展力度,今年已推荐入党积极分子3名,为党组织输入新鲜血液,提升党组织凝聚力。
4、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标准化手册流程发展党员,对党员发展的各项材料严格把关。二是今年发展的预备党员的所有入党材料已全部认真审核,并报组织部备案。
5、关于“党员队伍管理松散”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下属各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提升党支部建设质量,提高党务工作者能力和水平。10月16日,市供销总社党委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各基层中心社主任、各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前往句容赵亚夫事迹馆和茅山新四军纪念馆进行参观学习,重温入党誓词,强化党性修养。二是严格要求各党支部按照先锋亮绩积分管理手册的相关要求定期将积分手册填写情况报备市供销总社党委。并要求各支部严格按照党费收缴相关规定按月收取党费,每季度上交市总社党委。三是机关党支部党费缴纳标准已重新核定,并于10月份起按新标准执行。
6、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提高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的思想认识。二是严格要求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召开民主生活会的要求,会前认真与科室负责人、机关工作人员及部分下属企业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和意见征求,并做好记录,认真撰写检视剖析材料。三是严格要求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剖析问题根源。
7、关于“组织生活会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明确要求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每年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不少于2次。二是严格要求各支部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会,坚持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制度,在会前广泛征集意见,并做好相关记录。
8、关于“干部队伍断层严重”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机关编制实际,及时与公务员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加大机关招录力度,已招录5名年轻工作人员。二是针对供销总社中层干部年龄偏大的问题,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把年轻干部安排到重点岗位进行锻炼,已提拔了3名40岁以下的中层干部。
9、关于“干部轮岗交流机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丹阳市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 “6+9”系列文件,并按照文件精神要求,执行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制度。二是针对机关中层岗位任职时间超过10年的有一半以上的情况,已提拔中层干部2名,交流轮岗2名,退出中层领导岗位2名。
10、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市委选人用人“6+9”系列文件精神,在选拔干部过程中做到全程纪实留痕。二是针对下属单位领导班子选配存在的超龄、与岗位不符等问题,结合下属单位实际,经过党委研究决定,采用内部选拔、系统内相互交流等形式加以解决。将机关中能力较强的中层干部派至云阳中心社兼职主任。
11、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二是将制度张贴在档案室内,明确档案管理各个环节工作责任和标准,不断提升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公务接待审批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下发《丹阳市供销合作总社财务管理及内部审计规定暂行办法》,定期开展财务人员培训与指导。二是组织党委全体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学习《丹阳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并完善《公务接待申请单》、《接待清单》等领导审批环节。
2、关于“下属单位存在公款购买烟酒、购物卡和礼品”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下属单位负责人和财会人员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二是督促下属单位严格执行《丹阳市供销合作总社财务管理及内部审计规定暂行办法》,杜绝公款购买烟酒、购物卡和礼品。三是督促财务独立核算的云阳中心社和丹升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精神制定财务管理办法,市供销总社财务审计科根据情况每年度对其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或请中介机构审计,每半年市总社财务科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3、关于“工作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把少量未扎口管理的资产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内。将未办理审批的云阳、访仙、皇塘等中心社的资产收回,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明确了市农资公司所有的资产出租合同立即中止,进行清退后与市城投公司对接交房事宜。二是已对部分企业负责人进行谈话、督促,增强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三是严格执行内部审计管理规定,加大审计力度,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处理。
4、关于“担当作为精神不足”问题的整改。
11月29日召开了由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中心社主任和各党支部书记参加的关于“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担当作为”专题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丹阳市委“三项机制”文件精神,结合供销总社实际,提升干部作为能力,根据丹阳市“三项机制”制定市供销总社“三项机制”,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市供销总社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敢于担当、合理容错的良好氛围。
5、关于“工作作风松散”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供销总社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学习教育,严格考勤制度,考勤情况与年度机关评优评先相结合,体现奖惩分明。二是狠抓工作纪律,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查岗、暗访等方式进行纪律检查,并记录作为考核依据。三是整理编印《丹阳市供销合作总社制度汇编》,下发至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并组织学习。四是已督促云阳中心社制定了《丹阳市云阳中心社学习、工作、管理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抓早抓小未形成常态”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向各支部转发了市委《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试行)》。二是组织机关全体党员、下属支部正副书记和基层中心社主任集中学习了该实施办法,充分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并形成完整的记录,真正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2、关于“纪律规矩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对党委会议记录本做到规范完整归档,为杜绝再发生类似情况,办公室已经制定了党委会办理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要求,充分认识到党委会议记录本的规范、完整的重要性。二是已督促市总社财务审计科在以后的解困金使用上,严格按照上级解困金的使用规定执行,在财务核算上设立专项科目,保证做到专款专用。
3、关于“廉政风险防控缺失”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权力监督制约,抓住管人管权管钱管事的关键环节,结合供销总社实际,针对梳理出的市总社重点工作廉政风险隐患,特制定在固定资产及办公设备采购、公务接待、信访接待、涉农项目建设、社有企业管理及经营、财政资金使用、项目资金申报审核及验收、系统内安全生产、工会费使用、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奖惩等十二个风险隐患方面相应的防控措施,并制定下发《丹阳市供销合作总社重点工作廉政风险隐患防控措施》。二是已建立信访登记簿,并完善信访处置完结归档工作。
4、关于“日常管理监督宽松软”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系统内房屋维修、费用支出、为农服务网点建设和支出,严格按照《丹阳市供销合作总社财务管理及内部审计规定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二是公务接待严格按照《丹阳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执行。三是资产管理严格按照《丹阳市供销社系统资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执行。
5、关于“党风廉政教育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向各支部下发了开展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的通知。明确要求下属各党支部制定适合本支部的学习计划。二是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各中心社主任和各党支部书记进行警示教育、党章党纪党规专题教育培训和党员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等活动,并于11月29日组织参观了镇江市廉政教育基地,以此落实好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全系统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
6、关于“警示教育未抓实”问题的整改。
11月6日,市供销总社将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同警示教育有机结合,在党委书记、主任王文华给党员同志上党课之后,通报了供销总社近三年处分党员的情况。通过身边人的真实案例,打好防腐拒变预防针,用好警示教育这面镜子,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切实筑牢思想防线,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底线意识。
(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不紧”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下发《关于制定供销总社党委领导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和《关于调整市供销总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二是根据2019年度供销总社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组织主体责任清单制定了本年度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分解表。三是明确全年党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4次,并由专人负责记录。
2、关于“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关于制定供销总社党委领导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对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要求。二是已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明确要求班子成员认真总结工作成绩,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情况,撰写述职述廉报告。
3、关于“白条入账现象严重”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改完善丹阳市供销合作总社财务管理及内部审计规定暂行办法,在规定中明确各项费用报销必须提供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白条一律不予入帐,并对财务人员提出了要求,应认真审核有关支出凭证,对不附合条件的单据报销了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是组织基层单位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学习了相关的财务制度,特别是对易忽略的一些方面进行了强调,杜绝此类现象再发生。三是明确市总社财务审计科,要加强对下属企业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培训指导。
4、关于“财务审批流程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修改完善《丹阳市供销合作总社财务管理及内部审计规定暂行办法》,明确指出各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字,经单位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财务人员对不附合流程的单据不予报销,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是要求下属财务独立核算的企业制订出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市总社财务审计科除年度正常内部审计外,每半年度对基层企业进行一次检查指导。三是组织下属企业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学习新制度,进一步强调易忽略或易发生的问题。
5、关于“大额报支审批不严”问题的整改。
已督促下属中心社、丹升公司严格执行《丹阳市供销合作总社财务管理及内部审计规定暂行办法》,明确购物类支出除提供合法的发票外,需在发票上注明所购物品的明细清单。工程类项目需实事求是开具发票并将工程明细列出附件,做到发票与实际工程相符、与明细清单相符。
6、关于“固定资产购置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丹阳市供销合作总社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固定资产管理的各方责任和管理规范,年底办公室将牵头对总社机关的固定资产进行盘点,认真做好固定资产购置登记造册工作,做到固定资产账册清晰完整。二是由财务审计科做好2020年度的机关财务预算方案,并征求各科室意见,提请党委会研究确定,按时上报。市总社将严格执行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政府采购。
7、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所有工程项目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对符合招投标条件的工程项目一律按市政府相关规定实行招投标。二是严格审批程序,按“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要求由党委严格把关。三是对工程决算进行中介部门审计。四是对没有正式发票、没有附件清单及收款人信息严禁从财务上支出。
8、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各单位加强巡查,有关资产的出租出借或处置严格按有关资产管理的文件、规定执行。市总社将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检查。二是力争用一年时间补齐不动产登记证。三是所有资产出租按规定报批,建立健全台账,做到资产底数清楚,到期出租,资产交易按规定上公共交易平台交易。四是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坚决杜绝坐收坐支现象,做到该收尽收。五是做好租金的收缴工作。六是对农资公司被征收的房屋租赁立即中止,清退租赁户并适时移交城投公司。
9、关于“大额资金收支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改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银行存款、现金收支有关规定。二是云阳中心社个人银行卡已清理,公款全部入单位帐户。三是已督促丹升公司对以个人名义办理的银行卡使用公款制订书面防控措施,明确卡的使用和保管相分离。担保事件结束后,督促丹升公司必须把公款划入单位账户。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经过两个月的努力,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反馈的46个问题中43个问题已整改到位,3个问题的整改取得初步或明显成效,正在推进落实。下一步将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见实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突出学习贯彻总书记对供销合作工作的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三农”工作决策部署,确保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成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推动我市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源泉动力。
(二)持续抓好后续整改,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对照反馈意见、整改要求和整改方案,全面梳理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高标准、严要求把好整改落实关。坚持整改定期督查回看机制,确保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把建章立制作为巡察整改的根本性措施,狠抓制度执行,强化刚性约束,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三)聚焦乡村振兴,推进供销合作工作。对照整改工作要求,联系供销社工作实际,围绕全市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党委班子成员坚持深入基层一线、基层网点,集中精力对基层末端发力,着力提升全系统为农服务能力,提高全市供销社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行动力、战斗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6523765;邮政信箱:江苏省丹阳市麻巷门南路17号(丹阳市供销合作总社);电子信箱:dysgxhzz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