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7日至2017年12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镇党委进行了为期39天的巡察。2018年2月6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我镇反馈了巡察意见并提出具体3大方面31条整改要求。这次巡察是对我镇进行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体明确、务实管用,对我镇加快发展“强富美高”新延陵具有很强实际指导意义。现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整改责任
对此次市委第二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延陵镇党委全面接受、主动认领,对具体整改要求逐条对照、积极整改。下一步,我镇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丹阳市委相关工作部署以及巡视巡察相关要求,坚持整改态度鲜明、整改决心坚定、整改要求明确、整改作风务实、整改措施有力,确保巡察组反馈意见落实到位。
(一)明确整改,加快推进。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班子成员任组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细化整改任务分解、明确整改时限要求,推动责任层层落实到位。召开多次专题部署会、研究会和推进会,以“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的鲜明态度落实整改工作。
(二)分解任务,层层落实。按巡察办要求,经镇党委多次讨论,并明确上报了《延陵镇对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落实情况统计表》、《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延陵镇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总结》。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严格履责,强化追责。根据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落实情况统计表,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严肃查处,坚决问责,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目前,我镇针对31项具体问题,列出了31个整改措施,并都已基本解决并长期坚持;共制定12项制度,约谈7人,问责追责2人,挽回损失6万元。
二、狠抓整改促落实,解决问题显成效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四个意识树立不够牢固。
一是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2018年4月制定《延陵镇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定于每月第一周周五下午组织中心组学习并形成学习记录,全年不少于12次,排好全年学习计划。二是丰富政治理论学习形式。2018年4月制定《延陵镇机关干部学习制度》,按照“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学习,每季度邀请省委党校等上级相关部门专家来我镇进行授课,并完善台账。在机关干部学习上,由镇机关各部门负责人进行业务辅导,并拟好党的理论知识测试卷,组织机关干部现场测试。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在清明前夕到贺甲红色教育基地祭扫参观学习,在七一、八一特殊节日到红色教育基地进行学习。
2、党委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一是明确党组织议事规则。2017年12月制定《中共延陵镇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明确书记会、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和镇长办公会等会议议事规则。2017年12月制定《中共延陵镇委员会关于实施“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意见》,取消以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研究决策有关事项。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各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每月20日前下发“五事联动”建议方案,明确支部会议要求,给每个支部下发党支部组织活动记录簿,各支部指定专人做好支部会议记录。三是强化民主决策机制执行。严格执行民主决策机制,2017年12月制定《中共延陵镇委员会关于实施“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意见》,对于“三重一大”进行充分的民主讨论,逐个发表观点和建议,并在党委会记录簿上进行详实的会议纪录。对人事调整采取票决制度。
3、贯彻落实“两聚一高”精神存在差距。
(一)在引领发展方面:一是加强企业服务。2018年2月制定《机关干部服务企业联系一览表》。指定专人对接服务企业,为企业在项目办理、审批等环节提供一站式、保姆式服务。经常性开展企业走访、企业座谈会等活动,了解企业需求,倾听企业心声,为企业发展提供坚强后盾。二是加强经济干部学习培训。2018年2月制定《经济干部学习培训计划表》。2018年2月以来,已组织4次经济干部培训会,着重学习中央省市有关经济发展的政策文件。以企业服务群、企业走访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经常性开展政策宣传,普及企业对政策的知晓率。对符合政策的企业主动对接服务,确保企业最大化享受政策红利。三是拓展招商引资渠道。2018年3月、4月由主要领导带队赴昆山、厦门进行招商宣传,收集项目信息,加强对外招商宣传。
(二)在重点项目推进方面:投资1400余万元恢复季子庙东西古街,2018年3月主体工程完工,2018年4月竣工验收,后续将进行绿化工程配套。积极申报九里3A级景区,目前已上报了有关材料,下一步将根据3A级景区标准具体整改落实,预计2018年12月完成申报。新建贺甲红色教育基地,包括陈列室和接待室,2018年4月陈列室对外免费开放,预计2018年12月完成陵园内公共厕所建设。投资920万元实施庄湖湿地整治工程(一期),预计2018年6月完成庄湖湿地整治工程(二期)规划编制,主要内容是对庄湖湿地进行清淤和生态系统重构等。
(三)在强村富民方面:按照市委、市政府新一轮“双达标”的要求,对村级经济项目尤其是物业项目、高效农业等进行严格把关和初查,帮助贫困村尽早实施。对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应保尽保,积极帮助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户就业增加收入,保证在2019年年底所有村村级收入达80万元,低收入户人均达8000元。
(四)在关心群众利益方面:明确今后收费将严格按照上级文件执行,无上级相关收费文件,我镇不收取任何无关费用,确保不给群众增加负担。
4、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不足。
一是积极落实党委意识形态主体责任。2018年4月制定《关于成立延陵镇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通知》,2018年2月26日党委会明确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委中心工作来抓,明确全镇各部门在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责任和要求,加强监督。二是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2018年2月26日党委会上明确强调,2018年4月制定《延陵镇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按制度要求每年党委会中心组专题学习和研究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2次以上,并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落实。三是强化意识形态阵地队伍建设。2018年2月开通延陵镇政府微信公众号,指定专人维护更新,要求每周更新一次。2018年3月配齐专职宣传干事等工作人员。2018年1月延陵镇13个行政村全部建成群众活动文体广场。
(二)党的建设方面
1、思想政治建设不实。
一是深化学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专题学习教育活动,严格按照活动方案、学习安排逐步开展学习,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及时上报支部党员学习记录和心得体会。加强对支部开展专题活动的指导与建议,鼓励支部结合自身特色,制定符合支部实际的学习计划,充分发挥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确保党员领导干部能够深入了解“两学一做”等主题教育学习活动。二是深刻查摆问题。镇党委班子采取自己找、上级点、群众提等方式,认真查摆问题,对存在问题上报组织部进行审核,对在之前专题民主生活会中查摆问题不深入、不深刻和问题查摆雷同的人员进行提醒教育,对之后在民主生活会中出现的雷同问题进行多轮修改后才允许召开。三是丰富学习形式。邀请先进模范和专家学者等进行专题辅导,深化政治理论学习。
2、党内组织生活开展不严。
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各支部年初上报本年度基层党组织活动计划和序时进度表,并及时记录上报会议照片,监督各村党组织保证一年至少召开4次党员大会。机关支部将每月20日定为固定活动日,要求支部党员结合自身实际谈入党初心。班子成员积极参加支部会议。加大“五事联动”落实力度,根据方案严格开展活动,在电子党务平台及时上传活动记录,并更新活动照片。二是开展高质量民主生活会。2017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前,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加大查摆问题的力度,形成民主生活会材料初稿,经主要领导审核后,报组织部审阅,再根据要求进行修改,并将在以后形成常态,提高班子及成员民主生活会召开的质量;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加强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领导谈心交流,认真查找不足之处。在2018年的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相互提出了有辣味的批评意见。三是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制度。2018年5月计划下发《关于建立基层党建指导员制度的通知》,下派党建指导员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规范各级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下发六强六过硬台账资料细则,要求各支部及时做好活动台账记录并上报会议照片。加大“五事联动”落实力度,每月根据“五事联动”活动方案严格开展活动,及时发送活动照片,积极上报当月优秀案例,建立延陵党务QQ群和微信群加强沟通和监督。
3、党组织建设不强。
一是丰富党组织活动。2018年5月计划下发《关于建立基层党建指导员制度的通知》,整顿党组织“空壳化”现象,与未开展党员活动的支部沟通联系,督促各支部积极开展活动,采取慰问、送书等多种形式对年龄偏大的党员送去关怀。二是提高党组织战斗力。通过村书记项目的实施,不断提升村党组织战斗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重视村两委干部老龄化问题。结合届中考察,在2018年9月底前储备一批后备干部。加强农村党员学习教育,提升农村党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要求每月认真开展“五事联动”,积极参加远程教育,定期组织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三是规范党费收缴。规范党费收缴,严格按规定执行,完善账册票据。将党费收缴计算标准下发给各支部,要求支部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杜绝自定标准行为。要求党员每月按时缴纳党费,并且每年3月前重新核定党员交费数额,支部按季度及时向组织科交纳党费。
4、党员日常管理不规范。
一是及时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和镇江党建工作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确保党组织关系在15个工作日内转接到位。二是严格党员档案管理。将新入党的党员档案及时按编号入档,需要转接的党员档案在手续齐全时及时转接到新的党组织。加大农村流动党员管理力度,及时统计上报流动党员名册,发放流动党员证,保证每个党员能及时参与党组织活动。规范执行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在2018年5月底前把党员积分管理手册发放到每一名党员手中,按要求填写到位。三是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每月“五事联动”开展为民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农村党员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加强自我管理,积极主动参加支部活动,带动周边群众多开展助学助困、“红色先锋”活动等为民服务的志愿活动。2018年5月计划制定《延陵镇行政村百分制考核实施意见》,规范并加强对行政村的考核。
5、选人用人不科学。
一是规范人事票决制度。2017年12月制定《中共延陵镇委员会关于实施“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意见》,干部人事调整、党内事务由党委会研究、讨论,由组织委员逐个介绍每位考察对象的相关情况,由党委委员进行票决,专门记录簿记录人事任免。二是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加大公务员招考力度,2018年8月招考录用9名公务员,逐步优化干部年龄结构,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三是完善干部交流制度。新提拔了4名中层干部,交流了2名中层干部,加强干部交流制度。司法所已经配备2名工作人员。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教育纳入中心组学习,合理增加内容,提高占比。2018年4月10日下发《关于印发2018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责任清单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两个责任”责任清单落实。2018年1月新调入2名纪检工作人员,配齐纪委队伍。拟定于2018年6月开展村纪检委员业务素质培训,打造一支高素质、全覆盖的内部监督力量。拟定于2018年6月、10月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17年11月制定《延陵镇精准扶贫工作制度》,在扶贫项目、资金使用、脱贫等重点领域规范扶贫程序,镇纪委加大监督力度,确保权力正确运行。
2、纪委监督责任履行不充分。一是纪委对承办的信访件坚持纵向深入,逐步实现“被动处置问题线索”向“主动发现问题线索”的转变。二是选派2名纪检干部到市纪委跟班学习,提高自身查信办案的能力。三是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已办理的违纪违规问题及时公开、通报,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深入剖析。2017年12月21日,镇纪委下发通知(延纪发[2017]29号)通报7起侵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形式开展警示教育,起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处理一人,警示一群”的效果。
3、“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严格。
一是规范三公经费。2017年12月制定《延陵镇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费用报销的制度》,按制度要求,公务接待填写公务接待任务通知单、公务接待任务审批表、接待任务电话记录三张清单,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层层把关,并报党政办留档。2、公车(苏LFR101)已委托拍卖公司走拍卖程序。3、针对白条列支现象,无发票的凭证财政所要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有效遏制白条列支现象。
二是规范津贴发放。2018年4月停发值班费,其他津补贴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发放。
三是规范公务接待。2017年12月制定《延陵镇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费用报销的制度》,按照制度要求,严格规范公务接待报销手续(接待任务电话记录、公务接待任务通知单、公务接待审批单),要求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层层把关,财政所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报销并由镇纪委进行监督。
四是严格禁止“四风”问题。一是严肃作风。召开村书记会议,明确要求党员干部自觉执行“禁酒令”,切实做到工作日不饮酒。2018年4月计划制定《关于成立作风建设督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强化监督检查,在全镇范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加强调研。镇党委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每周下基层不少于1天,多听群众说真话,多与基层一线干部沟通交流,掌握基层情况。每季度开展1次专题谈心谈话活动。对于“阳光扶贫”帮扶对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自己亲自上门,定期进行走访慰问。三是规范支出。2017年12月制定《延陵镇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费用报销的制度》,2018年2月制定《延陵镇关于进一步严控三公经费的制度》,对公务接待严格按制度执行。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使用公车需在公务用车平台填申请,经市车改办批准后方可用车,并及时填写公车加油登记表。办公用品、日杂用品采购从2018年3月开始由党政办统一扎口,全部到党政办领取并填写登记表,财政所加强对公务消费的审核,严格把好票据报支关,提高公务支出的透明度。
三、把握整改契机,建立长效机制
按照市委巡察组的整改要求,目前我镇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我镇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组要求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着力提升制度执行力,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镇党委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对照清单,挨个督办,逐一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加强跟踪问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认真审定、把关定向,确保取得整改工作不走样、有成效。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镇党委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6868968;邮政信箱:丹阳市延陵镇太平北路14号;电子邮箱:ylzdzb968@163.com。
中共延陵镇委员会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