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3月13日到4月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吕城镇党委进行了巡察。2017年7月1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吕城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以高度政治自觉推进巡察整改
(一)深化思想认识,明确整改方向。巡察组反馈的意见,镇党委完全接受,并于7月18日召开了党政联席会,专题通报巡察反馈意见,并布置了整改工作。9月1日镇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召开整改工作进展专题会议,进一步统一了思想,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逐条讨论了巡察反馈意见,逐一明确了整改目标要求,扎实部署了整改落实工作,制定了详细的整改落实时间表与路线图。整改过程中,坚持将整改工作与党建引领紧密结合,旗帜鲜明讲政治,进一步夯实基层党建基础,更好地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坚持将整改工作与正风肃纪紧密结合,从反馈问题中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查、防、纠并举,推动作风持续改进;坚持将整改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教育引导干部知敬畏、遵法纪、守底线,卸下思想包袱,在转型发展的征程中永葆初心、永续发展。
(二)强化组织领导,分层专项落实。镇党委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工作情况的协调反馈。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推进,其他班子成员对照分工,主动领责、切实担责,形成了分项治理、层级落实的工作机制。整改情况由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汇总,重要事项提交党委会讨论决策,形成上下联动、双向反馈的机制,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三)制定整改方案,细化任务清单。针对巡察组提出的突出问题,逐一梳理,认真研究,先后召开2次党政联席会专门研究讨论整改方案,制定印发《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吕城镇反馈意见整改清单》,将整改任务细化为47条整改措施,对25个问题进行整改,并落实责任领导,明确任务分工,牵头各责任部门根据清单逐条整改,建立整改工作细化表和整改工作台账,做到责任明确、全程留痕,现已整改21个,4个正在整改中,建章立制5条,完善制度4条,约谈45人次。
(四)落实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为加强工作进度管理和统筹推进,各责任领导每周填写《巡察整改工作进度及下周计划表》,签字后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改工作完成情况逐一核实、汇总后每周通报。每两周召开党委会议,对达标的任务逐个汇报、签字销号,确保工作有序有效。在整改的同时,注重查根究源、建章立制,先后制定完善了《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补充办法》、《廉政谈话制度》、《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实施方案》等制度,从源头上落实治理工作,确保整改结果的长效性和制度化。
二、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有力抓好整改措施落实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
1、针对“党要管党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一是加强党委班子自身建设。班子成员带头强化“四个意识”,积极开展“严实和谐好班子”创建活动,走在前、干在前、严在前,确保“关键少数”发挥关键作用。组织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地把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提高思想认识站位,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特色党建工作,引导鼓励非公企业落实党建工作,按期推进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
二是细化班子成员党建联系点工作职责,督促班子成员定期检查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落实情况。尤其对民生项目、重点信访问题,要求班子成员全程参与、靠前指挥。
三是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要求,开展学习教育工作,督促班子成员不折不扣参与“专题研讨”、“专项调研”,邀请市委组织部相关领导列席班子研讨会、学习交流会。
2、针对“密切联系群众不够”的问题。
聚焦民生事项,以问题为导向,针对发现的漏洞及时“补缺口”,建立重大民生事项备忘录,定期专题召开协调会议,并成立专门工作组,强化班子成员责任意识,有效化解各类矛盾。针对群众十分关注、社会特别关切的征地拆迁、违反建设、涉法涉诉、民生基础设施建设等历史疑难问题和拆迁遗留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力求限期集中解决一批历史遗留问题。通过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党员发展“三地三公示”制度、干部任免公示制度等等,进一步提升群众知情权、参与权。
3、针对“议事决策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吕城镇党委会议事规则》,明确需要提交党委会研究决策的重大事项、分管领域内需要多个部门会签的重要文件材料、需要协同推进的重要工作必须集体研究讨论。
二是完善《重大事项专题会议制度》和《重大事项听证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充分酝酿,决策中充分讨论并票决,实施后多方听取反馈意见并不断完善。
三是召开党政联席会,专题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相关制度,提升班子成员业务能力,每季度召开专题党委会研究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
4、针对“党委自身建设不够严”的问题。
一是制定《吕城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由宣传科牵头,结合中央最新政策和吕城实际,下发学习材料,并根据学习计划表,定期组织学习,通过学习交流,不断提升班子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自巡察通报以来已开展集中学习6次。
二是制定班子组织生活尤其是民主生活会执行规范,对标找差,查漏补缺,督促班子成员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按期缴纳党费。开好民主生活会,班子及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发言记录、整改方案全纪实、全备案,根据实际邀请市委蹲点领导参加,确保民主生活会交流入心入脑,能见成效。
5、针对“基层党建工作薄弱”的问题。
一是强化基层党组织“书记项目”、“三年承诺”督查力度,规范“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督查内容,确保党组织书记按期、亲自组织“三会一课”等活动。常态化开展党内谈心谈话。建立《谈心谈话接待日制度》,督促基层党组织书记每月与普通党员谈心谈话不少于一次,进一步掌握党员思想动态,倾听基层心声。推进党群综合体、党员政治生活小屋和党员微家建设,以党员阵地建设为基础,强化基层党建工作;着力推进“党员教育转化中心”建设和党员教育转化制度建立,奖惩并举,提升基层党员素质。
二是成立党建工作督查小组,建立长效督查机制,并将结果纳入年底考核。明确专人负责党建工作,原则上必须干满一年,若有人员变化,需向党委报告,并积极参与党建业务工作培训。建立党务工作者联系微信群,加强交流。落实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督促班子成员每月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和党小组活动,建立支部党建联系点制度,班子成员每人每月到联系点参加组织生活不少于一次、每年上党课不少于一次。
三是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党务工作者专题培训班,明确党员发展、组织生活等制度,细化考核内容,近期开展新任村“两委”培训、基层党务工作者专题培训和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专题培训。
四是对书记管党治党能力不强、党务工作不到位的基层党组织进行专项整治、实行点对点、手把手辅导,按期反馈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党建工作推进“一个不掉队”。
五是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落实力度,严格落实农村、机关事业和非公企业党支部组织生活基本制度“工作法”,对“五事联动”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全程纪实,采取季度督查、集中检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指导,鼓励督促基层党组织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载体,增强党组织活力。规范党费收缴工作。根据规定按时足额收缴党费,将每月20日作为党费集中统一缴纳日,以现金方式足额缴纳,增强“仪式感”,不得代缴代扣。
六是全面完成基层党组织换届,确保全镇142个基层党支部班子配备到位。
七是完善《吕城镇行政村信访工作考核办法》,层层传导压力,加大考核力度,并纳入年终村级考核。
6、针对“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失之于宽松软”的问题。
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认真落实“20字”好干部标准,严格遵守《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充分发挥党组织确定标准、规范程序、参与考察、推荐人选等作用。开展机关干部任期全面考察,建立后备人才库。加强选人用人监督。严把动议关、考察关、公示关,实行提任干部档案“凡提必查”,干部人事动议和任免必须征求纪委意见,防止带病提拔。强化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全纪实。
二是制定机关部门交流轮岗制度,结合个人工作经历、干部培养计划等,实现机关部门之间人员有序流动。目前已对完成对全镇中层干部的考察,计划12月底整改到位。制定下发机关干部平时与绩效考核细则,规范化、制度化机关干部平时考核,对机关干部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平时表现进行规范化评价,以期正风肃纪。
三是积极对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纪委,结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吕城实际,规范干部选拔、交流程序,确保干部选拔任用按要求执行。
四是按照《关于冻结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计划控制数的通知》(丹办发〔2017〕33号)要求,严把社会化用工入口关,制定吕城镇社会化用工管理相关管理规范,明确社会化用工来源、管理、待遇、选拔任用途径。新增社会化用工人员统一按照社会化用工薪资规定发放待遇。
五是全面排查干部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档案材料及时归档,新进人员档案及时整理到位。全面审核在镇党委保管的干部档案,对照《干部档案管理规范》逐项核查,进一步完善档案整理归档工作。筛查《干部有关事项报告表》,积极对接工商、税务等部门排查在外经商办企业干部,并对不符合要求的作出相应处理。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7、针对“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一是强化党委带头履职,每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委每月在党委会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二是对重大事项确定工作责任的同时确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照党委主体责任清单,逐项认真落实。
三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增强责任意识。结合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对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座谈,每半年向党委会作一次专题汇报。
8、针对“纪委监督责任履行不实”的问题。
一是聚焦纪检监察工作主责主业,把握巡察契机,围绕监督、执纪、问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严抓严管,大刀阔斧地开展工作。配齐配强镇纪委、村纪检干部队伍;加强纪检干部业务培训,以案代训和业务自学相结合,纪检政策学习和财务审计、工程项目等专业学习相结合,提升纪检履职精准性、专业性、法治性。二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要求,按时按要求抓好信访办理工作;认真梳理近年信访件,逐项研判,集中时间清理积压信访件。三是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究;紧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三治理一挂牌”为切入点,查处一批,警省一片;积极稳妥推进“四种形态”运用,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提高执纪审查效果。
9、针对“‘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严”的问题。
一是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等作风建设新要求。“三公”经费同比下降不低10%。根据收费许可证,严格规范票据使用。费用列支严格遵守财务制度要求。
二是严格按照市级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在接待中无关人员不得参加。在财务报销中,派出单位的公函或电话记录,接待通知单、接单清单、发票等缺一不予报销。
三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发放补贴、奖金。
四是严格执行市级差旅费、培训费报销规定。
五是加强监督和检查,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财政一律不予报销,并对相关当事人和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以严明纪律和规矩。
三、保持政治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长效管理
从整体上看,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阶段性成效,但是还有不少系统性工作、历史性问题没有根本解决,有些问题还容易反弹反复。下阶段镇党委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在市委领导下,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韧劲推动巡察整改长效化、常态化。
(一)强化问题导向,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保持整改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持之以恒地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全镇各项工作常抓常改,常改常新。对已经整改到位的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需要继续整改的任务,紧盯问题不放,加强跟踪问效,不松劲、不减压,直至见到整改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从制度机制入手,有计划、分阶段地积极推进,使整改工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二)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责任意识,党委书记负总责,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大问题直接过问、重点环节直接协调,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镇纪委牢固树立“重大问题应发现而没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汇报是渎职”的危机意识,以“小洞不补,大洞吃苦”的负责态度,加强权力运行监督,严查作风问题反弹,对存在的问题动真碰硬、敢查敢管、严抓严管,使制度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政治新常态。
(三)强化成果运用,推动全镇经济社会转型发展。镇党委将从巡察反馈问题中认真汲取教训,总结整改中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抓好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全面提升党建引领能力、管党治党能力、科学发展能力、民主决策能力,树正气、聚人心、强作为,加快推动全镇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为全市“两聚一高”作出积极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1-86476202;邮政信箱:丹阳市吕城镇圣旨东路8号;电子邮箱lcbgs2009@163.com。
中共丹阳市吕城镇委员会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