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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监督

通报违纪案例 压实主体责任

信息来源:丹阳纪检监察网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18日 【打印】

“今年以来,驻在部门有3人因公款购买白酒被党内警告;2 人因私设小金库分别被行政记过和行政警告;1人因伪造证件被党内严重警告,2人因职务犯罪被开除党籍或开除公职……”

10月16日下午,丹阳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召集驻在部门主体责任联络员、机关纪委书记召开会议,通报了今年以来被查处的17名驻在部门党员干部违纪问题,要求各驻在部门引以为戒,以预防为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注重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今年以来,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把握职责定位,强化执纪问责,牢牢盯住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通过参加或列席会议、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调研、落实明查暗访、受理信访举报、查处违纪党员干部等方式,狠抓驻在部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针对驻在部门出现的违纪问题,下一步,纪检组还将开展专项督查,通过深度走访、听取汇报、查阅台账等方式,督促驻在部门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重视案件查处中发现的问题,使驻在部门感到派驻监督的探头无处不在,管党治党的责任压力越压越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