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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监督

专项督查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危房改造圆了“四类”特困户 “安居梦”

信息来源:丹阳纪检监察网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27日 【打印】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工作的总体部署,切实解决农村特困群众最基本安全住房,市纪委监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近期通过查看陵口镇郑店村、乐善村,对住建局农村“四类”重点人员危房改造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住建局党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牢牢把握“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体要求,对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方面存在的“对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漠然处之,空头承诺,推诿扯皮,以及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专项排查,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确保 2019年底全面完成农村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切实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不断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重点突出,厉行节约。帮助困难危房户改造建设最基本的安全、经济、适用且节能、节地的农房,不贪大求全,不搞形象工程。通过改造,房屋内外粉刷到位,地面砖,墙面砖均贴好,卫生间,卧室,厨房功能分开,水电到位,各项均按相关规定完成。改造后的房子干净整洁,屋内宽敞明亮,提及新家许多改造对象喜笑颜开,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二、主体明确,合力推进。各镇(区、街道)是危房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责任主体,市住建、市扶贫办、市财政、市慈善总会、市民政、市残联等相关部门负责认定补助对象、分解改造任务、审核申报材料、指导危房改造、强化工程质量监督、组织工程验收等。

三、程序规范,严格管理。危房改造坚持做到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实行民主评议,接受村民和社会监督。同时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全过程的管理,严格补助对象认定、强化质量安全监管、规范补助资金使用。

2019年,我市共确定四类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225户,获得上级补助资金232万元,慈善总会助力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77.5万元。截止目前,已全面开工,竣工220户,完成投资额580万元。通过一系列惠民政策的实施,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解决住房安全的问题,实现困难群众“居有其屋、住有所安”的安居梦,也是落实习总书记打赢脱贫攻坚战确定的“两不愁、三保障”的重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