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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动态

十四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完成反馈 全面启动整改

信息来源:原创 发布日期:2026年7月24日 【打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我市组织开展了十四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对1家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4家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对全市养老服务领域开展专项巡察,对2家单位和3个镇及所辖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整改专项督查。巡察结束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书记专题会分别听取审议巡察情况,提出具体意见和要求。

日前,市委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传达市委书记专题会精神,提出整改要求。反馈指出,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通过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有的党组织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有的党组织履行主责主业有不足,第三方机构监管、工程项目建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等方面问题突出;有的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得不实,公务出行租车管理混乱,资产管理不到位,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有的党组织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关键岗位长期不轮岗交流;有的党组织对反馈的难点问题整改缺乏攻坚克难精神,相关工作推进缓慢,整改成效不明显。

反馈强调,整改是巡察成效的集中体现,要强化压力传导,用好“一反馈三通报”机制,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要做细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整改日常监督,定期开展质效评估,推动整改实改,落地见效。要加强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分析研判,剖析问题产生的体制机制原因,推动各部门、各板块举一反三、未巡先改,形成长效机制。

对巡察中收到的一些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巡察反馈后,被巡察党组织均表示,巡察指出的问题全面客观,将对账销号,逐项分解任务、逐级传导压力,确保条条有措施,件件抓落实,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以整改实效推动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