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统一部署,2024年3月20日至5月3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党委进行了巡察,7月9日,市委巡察组向住建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抓好巡察整改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干事创业环境的现实需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直面问题与不足,认真剖析原因,深入查找症结,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住建工作的方方面面。第一时间成立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要求以党内文件形式印发巡察反馈情况,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反馈问题深入剖析,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定期下沉基层,围绕反馈意见进一步细化分解问题清单,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履行“一岗双责”,确保整改工作落细落实、收效见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学习贯彻新思想新精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扎实思想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批示纳入学习范围,主要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等城市建设方面的重要讲话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等内容列入到2024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党支部的学习计划当中,积极开展住建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
二是丰富中心组学习形式。制定年度《住建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设计学习主题,安排领导班子成员集中研讨,形成学以致用、互帮互促的格局。采取领导领读领学、党委班子研讨交流、党委成员自学汇报等多种形式结合的方式,深入系统学习党中央重要精神指示。目前已开展集中学习12次、交流研讨6次。
三是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认真总结意识形态工作存在问题及下步计划,要求领导干部在撰写2024年“五述”报告、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时增加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占比。
四是严格贯彻落实“三保”要求,加强专班督导监管、主动向前精准协调,扎实做好问题楼盘矛盾化解工作;坚持线上与线下的舆论引导,积极疏导群众情绪,今年接待群众信访2000余人次,切实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
2.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推进“保交楼”工作,完善商品房预售监管平台服务功能。严格执行问题楼盘监管制度,对在建房企分类施策,同时落实项目资产保全举措,积极协调群众矛盾,完善工作专班处置机制,确保项目工程建设有序推进、顺利交付。
二是加大工程质量监管力度,推动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对在建项目工程关键节点和重要工序进行重点抽查,为有意向申报镇江“金山杯”等荣誉的单位提供申报流程、材料准备等方面进行专题培训指导;把好审图、节能验收关口,加快推动建筑行业绿色发展,做好绿色建筑设计评审工作及施工现场绿色技术交底服务,加大宣传推广装配式厂房建设力度,2024年共创建绿色建筑星级项目14项,新开工装配式厂房44万平方米。
三是强化污水管网雨污分流、运行维护工作,全面提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目前已完成丹阳市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发展规划修编;欣盛污水厂二期扩建和石城污水厂四期扩建工程均已全面进场施工;城市污水收集系统中城区污水管网已完成清淤疏通检测93.8公里(含过河管、沿河管等重要节点管网12.9公里);已完成新改建城区污水管网13.25km。加强达标区建设和长效管护工作,2024年2个达标区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2个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已全面进场施工;已建立定期巡查机制,对问题点位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整治效果,同时整理好问题清单和巡查台账。
四是密切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深化乡村建设行动。深度挖掘培育多个乡村特色资源,着力发展特色农业、乡村旅游等产业,助力实现村集体经济发展,增强区域示范辐射带动作用;2024年完成5个省、镇江市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工作,完成23户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有序实施11个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强化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引领和监督管理工作,目前我市已列入江苏省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建设名单,珥陵镇黄埝村、左墓桥村等4个自然村已推荐申报第八批次省级传统村落。
3.关于“行业全链条全周期监管仍有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印发<丹阳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安监〔2024〕14号)等文件;加大在建工地巡查力度,2024年以来开展7次专项检查,约谈项目14个,立案移交查处4项,形成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加强建筑工程质监人才培养和培训考核,已组织培训4次、考核1次,开展了安全生产理论知识培训4期,对相关安全理论知识掌握情况进行了现场考核,培训近350人次。
二是持续强化液化气站日常管理。加大对“黑气点”打击力度,2024年我局配合属地、公安部门共打击取缔“黑气点”3个,没收暂扣液化气钢瓶68个,行政拘留3人,刑事拘留1人;加快推进物联网表具更换工作,2024年天然气居民用户累计达19.8285万户,安装物联网表具 5.7915万户;全面提升天然气进村入户覆盖率,目前已完成3.3353万户。
三是有效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加强学习教育和培训,采取“线上+线下”培训形式,组织局党委一线行政执法业务骨干、法制审核人员参加专题线上培训班及内部学习60余人次;坚持“案卷内审制度”和“回访督查制度”,严格落实“有卷必审、有错必纠”原则,2024年共办结35件案件无一起行政复议或诉讼。
四是严格压实工程招标及中介机构的监管职责。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的通知》,明确招投标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加强招标人主体责任,强化对招投标活动的全过程监管,2024年以来无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全年完成招投标项目39个,中标金额13.186亿元;自实施二阶段评标及项目负责人答辩以来,投标人数量下浮92.81%。提高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率,2024年8月—9月,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对全市300余家有门店的中介机构开展了检查,已发放宣传单页150份,进一步加大备案工作的宣传力度。
4.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4年8月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领导小组,制定并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细化了责任清单和具体要求,明确了责任部门。定期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与党风廉政建设,已在局党委扩大会议和五事联动活动中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具体要求共计5次。
二是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结合五事联动等活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通过观看视频、会议交流等方式开展“酒驾醉驾”、专题警示教育活动13场次,并已对全局人员开展提醒谈话100余人次。
5.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落实有弱项”问题的整改
一是会同住建局党委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结合岗位职责对内设科室、下属单位权力节点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查找可能存在廉政风险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制定相应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推进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是加强对住建局机关纪委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及时将上级纪委有关精神传达到位,明确工作重点和要求,通过共同办理信访、案件等方式促进住建局机关纪委能力水平的提升。
三是经常性地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各科室、各单位了解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适时开展谈心谈话,做到监督在平时,促进主体责任落实。
6.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学习公务接待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公务接待管理,细化审批程序、接待标准、陪同人数、经费管理及日常管理监督工作。
二是严格执行《丹阳市公务用车日常使用管理规定(暂行)》,做到一车一档,细化公车加油、维保、保险、年检等档案内容,确保公务用车管理有规可依。
三是规范财务支出管理,严格费用列支审核,已对不合理开支相关人员开展批评教育,对违反规定的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
7.关于“廉政风险防范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范内控机制。定期进行廉政风险警示教育,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制定完善行政权利手册,规范机关科室、局属单位权利运行主要工作流程及风险防范措施,对违规问题坚决查处,对违纪违规处理人员进行通报。
二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组织单位财务人员学习财务管理制度,不定期组织并开展财务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规范行为。
三是加强工程合同管理。落实合同交底和会签制度,针对部分工程签订不规范等问题,要求各单位翻阅所有凭证,对合同中缺少相关事项的,按照实际情况补充完整、及时修正。
8.关于“对下属单位监管缺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全局各食堂的食材采购供应管理体系,进一步压实报账、查账等财务核实把关责任;对食堂列支问题加强教育,确保做到所有开支附件齐全、手续完善,凭正式票据列支。
二是梳理资产明细表与固定资产系统内账,完善固定资产入账操作规范;严格遵照上级和局制定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建立固定资产定期检查制度,加强资产管理人员培训。
三是规范报账审批工作,组织单位财务人员学习公务用车管理和公务出行费用报销实施意见;及时进行清退不符合报销规范的交通补助等,对自备车报销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
四是组织学习《丹阳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支出范围要求,杜绝费用超标列支,国有企业参照执行。
五是对检测中心2023年未及时扣缴职工个人工会费即知即改,已按规定标准补扣补缴,将持续加强对下属单位财会监督,不定时进行抽查。
9.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
主要领导带领各职能部门赴各镇区开展“优质效能服务”活动,与项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面对面沟通、点对点交流。持续正风肃纪,在思想源头、服务群众、提升能力素质、廉洁从政、抓工作落实等方面加强干部职工作风建设。
10.关于“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持续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强化涉房风险防范处置,贯彻落实“三保”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乡村建设行动,扎实推动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制定下发《丹阳市2024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推动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协调市财政局落实城市生命线项目建设资金,建立“政府、企业”资金共担机制;稳步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2024年实施了“丹阳市水环境治理提升项目”,合作期限30年(建设期3年、运维期27年),总投资30.26亿元(其中包含建设投资12.92亿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设定近期、中期和远期的目标,为打好丹阳市水环境治理攻坚战做足准备、做强支撑。
二是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刚性执行《丹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策机制制度》,按照重大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做到程序规范、讨论充分、记录详实。
11.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较为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局党委会召集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调整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中共丹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等文件,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二是深化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要求,目前,住建局班子领导已对分管的党支部开展调研走访,对下属党支部书记、支委开展专题培训,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章党规,准确把握党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部分支部已完成支委调整,其余支部支委调整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三是对各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严格问责抓党建工作不作为、乱作为的党组织书记;要求班子领导定期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联系点党支部“三会一课”活动,对联系点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常态监督检查。
四是对党务工作者开展党员发展流程再教育、再培训,规范入党程序、提高党员质量;严格审核考察表、政审材料、会议记录等资料,确保入党程序规范,入党材料齐全;规范党费收缴程序,对各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强调党费收缴严肃性及具体要求。
1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民主推荐暂行办法》,明确了推荐程序、推荐人员范围等规定,进一步规范考察人员、考察预告、征求意见情况等程序;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动议工作暂行办法》,对选拔动议过程中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和人选意向等进行规定和要求,确保选拔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二是召开党委会,对今后人事调整做出明确规定,把握好任职资格条件;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事前报告制度,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迟报现象;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局各级干部管理的意见》,通过全面强化住建局各级干部日常管理,加大交流轮岗,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三是具体负责同志已培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已掌握任免文件制作相关要求,并于2024年8月开展了全局范围的人事档案专项检查工作,已要求全局人事档案按要求一并整改到位。
13.关于“对巡察整改重视程度不足”问题的整改
加强对巡察整改的重视程度,党委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布置工作推进并定期反馈,推动整改真正落地落实,自巡察反馈以来,7月、8月分别召开局党委会专题研究整改方案、部署整改分工。按要求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化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的反馈意见剖析,不断提升落实巡察整改的自觉性和执行力,8月7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班子成员认真检视、深刻剖析,开诚布公指问题,严肃认真提意见。
14.关于“上轮巡察指出的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是高度重视党建工作,把“书记抓党建”工作进一步制度化、具体化;健全住建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强化“一岗双责”、推动班子成员下沉基层支部,把党的领导贯通到住建系统各层级、覆盖到住建行业各领域。
二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于安全生产工作“逢会必讲”,比如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中心组学习等。
三是从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重复问题再次出现,切实扛起常态长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体责任,紧盯“关键少数”强化纪律教育,加强对局属单位“一把手”廉政谈话,抓住重要节点加强警示提醒,坚持常抓不懈、纠树并举,坚决筑牢中央八项规定堤坝。
15.关于“部分问题整改成效不佳”问题的整改
强化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引导激励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提高住建干部化解难题的积极性;强化书记抓党建力度,加快落实“敢丹当”攻坚事项,高效做好“百项重点工作”任务;积极督促上轮巡察及“回头看”问题整改责任部门落实,加快上轮巡察及“回头看”措施整改到位,全面提高整改成效。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以人民为中心打造高品质生活宜居地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2024年已完成7个老旧小区改造,我市37个住宅小区、151幢住宅已全部完成架空层物理封堵,安装喷淋和智慧消防;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桩5528个、雨棚22个。积极推进物业撤场小区、失管小区、无物业小区的市场化物业工作,实现小区长效化管理;目前天怡应急管理的乾泽园、西苑人家、华南园中园、景泽园、东方嘉园5个小区,在属地社区指导下均已成立业委会。下一步,将严格按照上级“两重”“两新”工作部署要求,积极与属地、社区进行沟通协调,加速推进电梯加装工作,提升群众生活便捷度,打造高品质宜居环境。
二是主动协调物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已转发《镇江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下发《丹阳市业主大会操作手册》;下沉属地、社区对业委会筹备组共56人次进行指导,积极推进业委会或物委会成立,目前已成立业委会37个,物委会29个;物管办专门成立信访科室,及时掌握在管小区动向,加大矛盾调处力度。2024年3月、4月、7月、9月分别约谈华都锦城、吾悦金郡、锦尚名都、远洋心里4个小区相关负责人,共下发整改通知书11份。下一步,将继续规范物业管理,提升物业服务效能,统一收费标准,坚持收费事项公开透明,定期公示日常维护和重大维修费用的收支情况。
三是有力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2023年已将高新区人才公寓存量的30套公寓房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目前已有5套完成精装,具备配租条件;2024年通过电话询问、张贴告示等方式组织开展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需求摸底调查;已全部完成东尼公寓和学林雅居公租房共有产权房试点涉及住建部门的前期相关工作。下一步,将按照政府工作要求,结合实际,逐步推进实施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等工作,解决工薪收入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
四是补齐危房解危工作短板。制定了既有建筑方面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既有建筑(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已全部完成全市既有建筑三年行动总任务,自建房在系统内整治和销号率为100%,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共组织抽样总量3562栋,已完成核查3562栋,完成率100%;已全面完成危房改造任务,全部通过竣工验收,并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农户“一卡通”账户。下一步,将不折不扣落实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项措施,多渠道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群众房屋安全意识;通过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局面。
五是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加强对工地实名制考勤的监督管理,2024年度建筑工程在建项目212个已全部纳入实名制管理系统,年度实名制新归集134个项目,录入务工人员23319人,通过银行代发工资51789万元。2024年共接待处理各类清欠上访投诉案件125批次2683人次,受理农民工工资信访问题共88件,协调解决工资2504.6万元,有效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下一步,将持续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加强部门间联动,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等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持续推进整改,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扛起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问题清零。
一是全面提高政治站位,整改落实见行见效。紧紧抓住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16个问题,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要巩固整改成果,适时组织“回头看”,严格台账管理,一个一个督办,一个一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持续深化,加强跟踪问效,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监管防控从严从实。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和预防,查漏补缺、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检查,特别是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建立健全巡察整改长效机制。
三是持续强化党建引领,整改成效常抓常新。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发挥住建局党委领导核心作用,统筹推进机关和下属企事业单位等各领域党建,建立守纪律、讲规矩新常态。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强化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警示与查处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8031093;邮政信箱:丹阳市东门外大街39号住建局;电子邮箱dyszjjbgs2022@163.com。
中共丹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