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镇纪委、监察室,各街道、区纪工委、监察室,市级机关纪工委,市各委办局院行社中心(总公司)、市直属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委机关各室:
现将《2014年度全市纪检监察组织模块化分类考核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丹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丹阳市监察局
2014年3月13日
2014年度全市纪检监察组织模块化
分类考核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现就各镇纪委,各街道、区纪工委,部门纪委(纪检组)、委局机关各室2014年模块化分类考核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领导
市纪检监察组织模块化分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任组长,市纪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各纪委常委、副局长为成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细则的解释说明、考核结果运用以及考核工作中一些情况的研究协调等工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市纪委办公室、干教室主任组成,谭彩芬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汇总等日常工作,考核结果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二、考核对象
1、各镇纪委,各街道、区纪工委;
2、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组、监察室;
3、委局机关各室。
三、考核内容及办法
1、各镇纪委,街道、区纪工委考核(细则见附件1)主要包括落实责任制、信访查案、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群众利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及基础工作等内容;派驻纪检组、监察室考核(细则见附件2)主要包括落实责任制、政风行风建设、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信访查案、述职述廉及民主评议及基础工作等内容;委局机关各室主要考核各室的共性工作和各自履职情况(细则见附件3)。
2、考核采取平时督查、每月自查、半年通报、年终考核等方式进行。平时督查,由委局机关各室要对模块化考核细则扣分项进行明察暗访,并做好记录,纳入年终考核。每月自查,考核对象每月要进行一次自查,并及时上报工作月志(见附件4)。半年通报,根据委局机关各室的平时督查和每月自查情况,每半年对考核对象工作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年终考核,按规定程序,由考核对象先自评、再由考核组审核,最后提请市纪委常委会综合评定。
四、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与年终绩效考核相挂钩,并按照考核成绩,分类别对综合得分前3名的单位通报表彰;对考核排名后2名的单位,实行诫勉谈话,责令整改。
2、考核结果反馈给各单位主要领导,努力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3、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和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附件一:2014年度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镇、街道、区)
附件四:2014年纪检监察工作月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