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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

关于印发《2014年度全市纪检监察组织模块化分类考核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丹阳纪检监察网 发布日期:2014年11月25日 【打印】

丹纪发〔2014〕6号

 

 

关于印发《2014年度全市纪检监察组织模块化分类考核意见》的通知

 

各镇纪委、监察室,各街道、区纪工委、监察室,市级机关纪工委,市各委办局院行社中心(总公司)、市直属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委机关各室:

现将《2014年度全市纪检监察组织模块化分类考核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丹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丹阳市监察局

2014年3月13日


2014年度全市纪检监察组织模块化

分类考核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现就各镇纪委,各街道、区纪工委,部门纪委(纪检组)、委局机关各室2014年模块化分类考核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领导

市纪检监察组织模块化分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小组),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任组长,市纪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各纪委常委、副局长为成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细则的解释说明、考核结果运用以及考核工作中一些情况的研究协调等工作。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市纪委办公室、干教室主任组成,谭彩芬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汇总等日常工作,考核结果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二、考核对象

1、各镇纪委,各街道、区纪工委;

2、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组、监察室;

3、委局机关各室。

三、考核内容及办法

1、各镇纪委,街道、区纪工委考核(细则见附件1)主要包括落实责任制、信访查案、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群众利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及基础工作等内容;派驻纪检组、监察室考核(细则见附件2)主要包括落实责任制、政风行风建设、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信访查案、述职述廉及民主评议及基础工作等内容;委局机关各室主要考核各室的共性工作和各自履职情况(细则见附件3)。

2、考核采取平时督查、每月自查、半年通报、年终考核等方式进行。平时督查,由委局机关各室要对模块化考核细则扣分项进行明察暗访,并做好记录,纳入年终考核。每月自查,考核对象每月要进行一次自查,并及时上报工作月志(见附件4)。半年通报,根据委局机关各室的平时督查和每月自查情况,每半年对考核对象工作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年终考核,按规定程序,由考核对象先自评、再由考核组审核,最后提请市纪委常委会综合评定。

四、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与年终绩效考核相挂钩,并按照考核成绩,分类别对综合得分前3名的单位通报表彰;对考核排名后2名的单位,实行诫勉谈话,责令整改。

2、考核结果反馈给各单位主要领导,努力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3、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和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附件1

2014年度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镇、街道、区)

序号

类型

考核内容

基本分

考核标准

得分

责任制  (5分)

协助党(工)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

5

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分),认真做好责任分解落实、检查和考核工作(1分),严格问责追究(2分),发现有违规行为不处理的,每件扣1分。


信访查案工作(23分)

1、信访办理

8

1、认真开展第八轮信访举报目标管理规划(2分)。做到制度齐全,资料完整,台帐记录规范,有一项不达标的扣0.5分。
2、提高信访案件办理质量(2分),初信初访1个月内办结,信访案件结案率达100%,重复信访控制在15%以内,集体访、越级访一次办结率达100%,有一项不达标扣0.5分。                           
3、认真落实信访办结“四个一”制度,优质办理每一件信访,做到事实清楚、结论准确、程序规范、处理到位、文书规范(1分),不符合标准的每件扣0.5分。                         
4、及时上报信访工作总结和统计报表(1分),少报一项扣0.5分。
5、及时上报信访动态和信息,信访信息每年2条以上(1分),少报1条信息扣0.5分。
6、高度重视、及时上报、妥善解决群众集体访、异常访、越级访和重信重访(1分)。每发生1件扣0.5分。事先未上报而发生集体访、异常访、越级访的不得分。 


加分项目

1、通过办信访转立案每件加1分。

2、化解信访积案每一件加1分。

3、积极参加“优质办信访、为民办实事”活动。承办信访被评为信访举报优质案件的,镇江市级每件加2分,丹阳市级每件加1分;通过信访办结,取得较好社会影响,被表彰的每件加0.5分。


2、查办案件   

10

完成查案工作任务的得基本分,超额完成任务或未完成任务的实行加减分。(具体考核指标另发)


3、案件审理

5

案件定性不准或量纪不恰当的每件扣1分,未按期审结的每件扣0.5分,认真落实纪律处分执行、协查初审、模拟案例研讨、恢复党员权利、解除行政处分及回访教育工作(5分),办理不及时或不到位,发生一起扣0.5分。


加分项目

每协助开展一次案例陪审助辩或提前介入审理活动加1分。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15分)

1、党务公开工作

5

每半年及时更换党务公开内容(1分),修改完善党务公开目录,积极开展党务公开绩效评价,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制定整改措施(2分),认真整改提高(2分),未按规定完成给予相应扣分。


加分项目

新增丹阳、镇江、省级示范点分别加1分、2分、3分。


2&, lt;, 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9pt; mso-font-kerning: 0pt; mso-bidi-font-family: 宋体">、“勤廉指数”测评工作

5

积极开展镇区“勤廉指数”测评工作(3分)。根据测评结果,采取措施进行整改(2分)。未制定整改方案的有一个村扣0.2分。


3、三资管理和村民监督委员会管理

5

积极开展农村集体“三资四化”管理(3分)。督促指导各村民监督委员会规范运作(2分)。工作未按要求开展的给予相应扣分。


维护群众利益(18分)

1、执法监察工作

5

按照市治工办要求,认真完成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各项任务和要求,切实加强对镇区重点项目的监管(3分),有一项任务未完成的扣0.5分。


加强镇区集中招投标采购平台规范化建设,做到应进场交易的全部进场(2分),如发现一起应进未进的项目扣1分。


扣分项目

政府采购、工程、资产处置未采用电子化招标的,查实有1件扣0.5分,最高扣1分。


2、纠风治乱工作

8

不断提高群众投诉咨询办结率,认真做好“声网报屏线”五位一体、镇江电子督办平台、省行风热线网上平台工作,及时办理各类投诉咨询,群众投诉咨询回复率100%,办结率90%以上(4分)。未按要求及时办结且未说明原因的1件扣1分。


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卫生、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查处(4分),有违规行为不查处的不得分。


加分项目

新增丹阳、镇江、省级群众满意示范站所的分别加1分、2分、3分。


3、服务环境建设

3

认真落实服务环境建设各项规定(3分),对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发现后不及时查处的有1件扣1分。


4、大督查工作

2

积极协助配合督查组加强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点工作以及重要指标推进情况的督查(2分)。未协助配合的有一次扣0.5分。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5分)

制度建设

5

1、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新一轮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研究制定具有本地特色的惩防体系五年规划(3分)。未按要求落实的酌情扣分。
2、针对本辖区内的发案特点,积极开展本辖区反腐倡廉制度评估工作,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制度的执行力(2分)。未按要求落实的酌情扣分。


 


 

日常工作(34分)

1、作风建设

5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5分)。发现有违规行为被处理的有一起扣1分,主动处理不扣分。


2、廉洁自律

5

1、每季度按时上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执行情况汇总表(1分),每半年按时填报廉政档案纸质及电子档案(2分)。不及时填报,或不如实填报的,有一次扣1分。                                  2、加强公务用车改革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留用公务车辆的管理(2分)。发现有违规行为的有一起扣一分。


3、廉政教育

5

廉政教育工作。每年举办有影响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4次,其中警示教育至少1次(3分)。少一次扣1分。


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2分)。年内未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不得分。


加分项目

新增丹阳、镇江、省级示范点的分别加1分、2分、3分。


4、信息及调研工作

6

全年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稿件被《丹阳纪检监察情况》及以上内部刊物采用4篇得基本分,少1篇扣1分。


加分项目

超额完成的稿件数,每篇分别按丹阳、镇江、省、中央加1、2、4、6分。被领导批示肯定的,按丹阳、镇江、省、中央党政主要领导分别加4分、8分、16分、32分,分管领导批示肯定的减半计分。


5、新闻宣传

6

全年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稿件被丹阳市级及以上报刊、网站采用4篇得基本分,少1篇扣1分。


加分项目

超额完成的稿件数,每篇分别按丹阳、镇江、省、中央加1、2、4、6分。


6、队伍建设

4

每年开展纪委委员活动不少于4次(1分)重大活动及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市纪委(1分),认真参加市纪委组织的各项活动(1分),积极参加市纪委组织的各类培训(1分)。未按规定执行的酌情扣分。


7、工作月志上报情况

3

按要求及时上报每月工作月志(3分)。少报、迟报一次扣1分,报告内容中存在不真实情况、工作进度未达到序时要求的有一例扣2分。


创先争优工作

创新创优

加分项目

1、承办市纪委交办的全市性各类现场会或大型党风廉政建设活动每次加2分。


2、纪检监察单项工作获得上级党委、政府或纪检监察机关表彰、奖励的,丹阳市级加2分,镇江市级加4分,省级加8分,中央级加16分。


3、创新成果被评为丹阳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6、4、2分,镇江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9、6、3分。


4、经验做法被丹阳、镇江、省级纪委、中纪委推广的分别加5101520分。



附件2

2014年度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部门)

序号

类型

考核内容

基本分

考核标准

得分

责任制 (5分)

协助党(工)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

5

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分),认真做好责任分解落实、检查和考核工作(1分),严格问责追究(2分),发现有违规行为不处理的,每件扣1分。


政风行风建设  (18分)

1、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

10

1、认真落实服务环境建设各项规定(3分),对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发现后不及时查处的有一件扣1分。                  2、积极协助配合“四城建设”督查组加强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点工作、重要指标推进的督查(2分),未协助配合的有一次扣0.5分。
3、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5分)。发现有违规行为不处理的有一起扣1分。


加分项目

被服务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表彰的加1分。查处一起扣除工作性津贴以上处分的加1分。


2、群众投诉、咨询办结率

4

积极做好“声网报屏线”五位一体、镇江电子督办平台、省行风热线网上平台工作,认真办理群众各类投诉咨询,群众投诉咨询回复率100%,办结率90%以上(4分) 。“一把手”不上线的,一次扣1分。未按要求及时办结群众投诉咨询且未说明原因的有一件扣1分。


3、纠风治乱工作

4

建立健全纠风领导机构,本单位(系统)未发生被曝光或被查处的“三乱”问题的得基本分,有违规行为不查处的每1件扣2分。


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   (17分)

1、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5

行政权力未按要求实现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扣5分,电子监察系统出现预警不及时处理的有一起扣1分。


2、党务公开工作

2

党务公开工作。每半年及时更换党务公开内容,修改完善党务公开目录,积极开展党务公开绩效评价,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制定整改措施(1分),认真开展党务公开示范点创建工作(1分),未按规定完成的扣0.5分。


加分项目

新增丹阳级、镇江级、省级示范点分别加1分、2分、3分。


3、惩防体系规划

3

按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新一轮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研究制定具有本地特色的惩防体系五年规划(3分)。未按要求落实的酌情扣分。


4、制度“六性”审查工作

7

结合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按要求积极开展本部门、本系统制度“六性”审查工作,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制度的执行力(7分)。未按要求落实的酌情扣分。


 

信访案件(23分)

1、信访办理

8

1、认真开展第八轮信访举报目标管理规划(2分)。做到制度齐全,资料完整,台帐记录规范,有一项不达标的扣0.5分,扣完为止。  
2、提高信访案件办理质量(2分),初信初访1个月内办结,信访案件结案率达100%,重复信访控制在15%以内,集体访、越级访一次办结率达100%,有一项不达标扣0.5分,扣完为止。
  
3、认真落实信访办结“四个一”制度,优质办理每一件信访,做到事实清楚、结论准确、程序规范、处理到位、文书规范(1分),不符合标准的每件扣0.5分,扣完为止。                         
4、及时上报信访工作总结和统计报表(1分),少报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5、及时上报信访动态和信息,信访信息每年2条以上(1分),少报1条信息扣0.5分,扣完为止。
6、高度重视、及时上报、妥善解决群众集体访、异常访、越级访和重信重访(1分)。每发生1件扣0.5分,扣完为止。事先未上报而发生集体访、异常访、越级访的不得分。 


加分项目

1、通过办信访转立案每件加1分。

2、化解信访积案每一件加1分。

3、积极参加“优质办信访、为民办实事”活动。承办信访被评为信访举报优质案件的,镇江市级每件加2分,丹阳市级每件加1分;通过信访办结,取得较好社会影响,被表彰的每件加0.5分。


2、查办案件

10

完成查案工作任务的得基本分,超额完成任务或未完成任务的实行加减分。(具体考核指标另发)


3、案件审理

5

定性不准或量纪不恰当的每件扣1分,案件未按期审结的每件扣0.5分,认真落实纪律处分执行、协查初审、模拟案例研讨、恢复党员权利、解除行政处分及回访教育工作(5分),办理不及时或不到位,发生一起扣0.5分。


加分项目

每协助开展一次案例陪审助辩或提前介入审理活动加1分。


日常工作(32分)

1、廉洁自律工作

4

1、每季度按时上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执行情况汇总表(1分),每半年按时填报廉政档案纸质及电子档案(1分)。不及时填报,或不如实填报的,有一次扣1分。                                  2、加强公务用车改革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留用公务车辆的管理(2分)。发现有违规行为的有一起扣一分。


2、党风廉政教育

4

廉政教育工作。每年举办有影响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4次,其中警示教育至少1次(2分)。少一次扣1分。


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2分)。年内未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不得分。


加分项目

 

新增丹阳、镇江、省级示范点的分别加1分、2分、3分。


 

 

 

日常工作(32分)

3、执法监察

5

按照市治工办要求,认真完成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各项任务和要求,切实加强本单位建设项目的监管(3分),有一项任务未完成的扣1分。


认真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各项规定,做到应进场的必须进场(2分),发生一次应进未进招投标的项目扣1分。


4、队伍建设

4

重大活动及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市纪委(1分),认真参加市纪委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市纪委组织的各类培训(1分),认真做好各类文书、材料、档案资料的上报、归档工作(2分)。未按规定执行的酌情扣分。


5、信息及调研

6

全年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稿件被《丹阳纪检监察情况》及以上内部刊物采用4篇得基本分,少1篇扣1分。


加分项目

超额完成的稿件数,每篇分别按丹阳、镇江、省、中央加1、2、4、6分。被领导批示肯定的分别按丹阳、镇江、省、中央党政领导加4分、8分、16分、32分,分管领导批示肯定的减半计分。


6、新闻宣传

6

全年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稿件被丹阳市级及以上报刊、网站采用4篇得基本分,少1篇扣1分。


加分项目

超额完成的稿件数,每篇分别按丹阳、镇江、省、中央加1、2、4、6分。


7、工作月志上报情况

3

按要求及时上报每月工作月志(3分)。少报、迟报一次扣1分,报告内容中存在不真实情况、工作进度未达到序时要求的有一例扣2分。


评议工作(5分)

述职述廉及民主评议 

5

认真参加市纪委组织的述职述廉及民主评议活动,民主评议得分在95分以上得满分,95-80分按80%计分,80-60分按50%计分,60分以下不得分。


创新工作

创新创优

加分项目

1、承办市纪委交办的全市性各类现场会或大型党风廉政建设活动每次加2分.


2、纪检监察单项工作获得上级党委、政府或纪检监察机关表彰、奖励的,丹阳、镇江、省、中央级分别加2分、4分、8分、16分。


3、创新成果被评为丹阳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6、4、2分,镇江市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9、6、3分。


4、经验做法被丹阳、镇江、省级纪委、中纪委推广的分别加5101520分。


 


 

附件3

2014年度委局机关各室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序号

类型

考核内容

基本分

考核标准

得分

1

30

队伍建设

10

1.加强学习,每月组织理论学习,开展专题讨论。无记录扣1分。2.室主任要掌握本室人员的思想、工作、生活及身心健康等情况,做好相应的思想工作。因工作不到位,发生重大问题扣1分。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自律,秉公执纪。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扣1分,因违纪违法被立案查处的实行一票否决。4.认真落实作风建设新规定,模范遵守工作纪律,提升工作效能。发现有违反工作纪律的扣1分。5.严格按章办事,各项工作无明显失误。发生明显失误,每次扣1分。


新闻信息

10

加强信息调研,各室全年报送调研文章1篇、信息6篇、新闻6篇,全年必须录用1篇调研文章或2篇信息(新闻)。少报1篇扣0.5分,少录用一篇扣5分。超额完成任务加分见《2013年度委机关纪检监察新闻信息调研及创先争优工作考核办法》。


中心工作

10

完成委局交办的中心工作或突击性任务。未按要求完成的有一起扣2分。


2

70

量化指标

20

1.推行“1+X”联动办案模式,完成查案工作任务的得基本分,超额完成任务或未完成任务的实行加减分。(具体考核指标另发)2.1)涉及各相关室的信访办结率达100%5分),未按期办结的每件扣1分,扣完为止。(2)化解信访积案每一件加1分。(3)积极参加“优质办信访、为民办实事”活动。承办信访被评为信访举报优质案件的,镇江市级每件加2分,丹阳市级每件加1分;通过信访办结,取得较好社会影响,被表彰的每件加0.5分。3.凡镇江市级举办的各类评比表彰活动,涉及各相关室的工作,未获奖的一项扣2分。4.各室必须完成《责任书》中制定的量化指标(5分),未完成的一项扣2分。


重点工作

20

各室必须按序时进度,高质量完成被镇江市纪委列入考核项目的重点工作,和《2013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重点任务责任分解意见》中涉及各相关室所承担的任务,未完成一项牵头室扣2分,配合室减半扣分。


创新工作

10

各室必须确定本年度创新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并按计划狠抓落实。未确立创新课题的不得分。每月未按时序进度推进的,每次扣1分。


日常工作

20

各室必须完成《责任书》制定的除重点工作和创新工作之外的日常业务工作,少完成一项扣2分。每月上报工作月志,少报、迟报扣1分,报告内容中存在不真实情况、进度未达到序时要求的有一例扣2分。


3

创先争优工作

创先争优

加分项目

1.集体或某一课题获得镇江市级以上纪检监察系统的各类先进,给予相应室加分,中央级加8分、省级加6分、镇江级加4分、丹阳级(市委市政府)加2分。2.创新课题获丹阳市纪委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6分、4分、2分。获镇江市纪委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9分、6分、3分。3.创新成果得到上级纪委的文件转发,中央级加8分、省级加6分、镇江级加4分。4.承办上级纪委来丹阳召开现场会的相关室,省级加6分、镇江级加3分。



 

附件4

2014年纪检监察工作月志

(     )

 

 

单位名称(盖  章)


负责人

签  名


内  容  报  告

本月小结

本月计划事项完成情况


上级交办事项完成情况



 

 

存在问题


建议事项


下月安排


说明:

1.本月小结要按序号填写,应客观反映工作数量难易程度和工作绩效等;

2.工作月志每月记录一次,并于每月28日前通过纪委OA系统或邮箱(jsdyjw@163.com)报市纪委办公室、干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