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辖市区纪委、镇江新区纪工委,市级机关、市教育纪工委,市国资委纪委:
根据《2014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部署安排,市纪委将组织开展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单位和2014年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4年10月10日—31日
二、申报对象
申报单位由各辖市、区纪委、镇江新区纪工委、市级机关纪工委、市教育纪工委、市国资委纪委参照《镇江市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先进单位考评细则》(镇廉发[2012]2号文件)和《关于组织全市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考核评比的通知》(镇纪办发[2006]35号文件)的要求,统一进行推荐申报。
三、申报名额
1、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单位:各辖市区和机关、教育、国资委系统各申报1个候选单位;
2、2014年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申报名额:丹阳、句容、扬中、市级机关为2—3个;丹徒、京口、润州、镇江新区、市教育、国资委系统为1—2个。
四、其他事项
1、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择优推荐创建单位,组织申报单位填报《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单位和2014年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汇总表》(附表1)、《2014年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申报表》(附表2)和《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单位申报表》(附表3),并认真做好推荐审核工作。
2、有关考评时间: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单位和2014年市级示范点考核验收初步安排在11月中下旬进行,具体考核时间和考核人员安排另行通知。
3、有关申报考评工作联系人:市纪委宣传部范成宝,电话:84420998,电子信箱:84420998@163.com。
中共镇江市纪委宣传部
2014年10月10日
附表1: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单位和2014年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