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
  • 3

信访举报

坚持“四个突出”提升信访监督实效

信息来源:丹阳纪检监察网 发布日期:2015年6月18日 【打印】

 

近年来,市纪委把信访监督作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途径,通过灵活运用信访谈话、发放信访通知书或函询、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信访情况通报等监督方式,突出信访监督的重点,提高信访监督的针对性,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突出信访监督的重点群体。即党政领导机关及其主要领导干部;管人、管钱、管物的党员干部;关键部门、重点岗位和重要项目负责人。

二是突出信访监督的重点时期。即乡镇党委、农村“两委”换届以及村组合并、乡镇合并时期;干部人事变动时期;逢年过节时期。

三是突出信访监督的重点问题。如党政领导干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方面的一般性问题,或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出现的需引起重视并加以整改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四是突出信访监督的重点领域。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多发领域,如群众普遍关注的“三农”、社保、医保等民生问题以及房屋拆迁、征地补偿等领域。

    2013年以来,市纪委进行诫勉谈话7人次,发放信访监督建议书13份,委托审计3次,澄清是非16件,既及时有效地解决了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又教育、保护和挽救了一批党员领导干部,较好地发挥了纪检监察组织信访监督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