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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丹阳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丹阳纪检监察网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2日 【打印】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统一部署,2021年4月1日至5月3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13日,巡察组向丹阳市统计局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3个月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2021年8月13日巡察反馈意见后,丹阳市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专题研究讨论,同时主要领导就具体问题与班子成员多次分别沟通,局党组一致认为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客观准确,实事求是,对我局进一步改进工作、推进全市统计工作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局党组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研究确定整改重大事项,推动整改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0个问题,已整改完成6个,基本完成3个,未完成1个;制定整改措施23条,已整改落实到位17条。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主要成效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联系实际不紧密”问题的整改

一是党组成员今年累计开展中心组学习17次,累计开展29个专题学习。在集体学习的基础上,每人制定政治理论自学计划,拓宽学习渠道,做好学习笔记,进一步提高政治理论素养。

二是强化学用结合,党组理论中心组开展集体学习研讨1次,每人形成学习研讨报告1篇。

三是积极参与党史学习教育和五事联动主题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内规章制度等内容补足“精神之钙”。全年共组织召开3次支部党员大会、2次民主生活会和10次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专题党课 1次。

2.关于“履行统计服务职能,助推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控,构建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多渠道获取企业相关指标数据。在节能双控工作中,与供电、燃气等单位每日传输能耗数据,进行数据统计能耗强度测算,认真研究分析各项指标任务的可行性。

二是扎实做好“四上”企业入库工作,确保应统尽统。6月份通过对税务提供的934家“准四上“单位进行了核查,年底规模单位将达104家,其中:工业53家,贸易42家,服务业9家。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发挥大数据优势,通过部门数据共享和镇区摸排相结合,提高“四上”企业入库工作力度。

三是加大基层统计队伍培训力度。今年以来,各专业累计开展培训13次,培训人数417人,培训对象为乡镇统计人员,部分乡镇规上工业企业统计员、重点企业统计员、新入规企业统计员,通过培训努力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四是编写《丹阳市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制实施办法》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研究讨论,于9月30 日正式发文,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政领导第一责任,确保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各项责任落实落地。

五是开展统计法规学习进党校。今年10月19日,市统计局首次走进市委党校,为全市2021年新录用公务员专题培训班学员作了题为《认识统计依法行政》专题讲座。

六是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检查流程,加大“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年初局党组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认真修订了9项行政配套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执法的长效机制,有效地保障了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开展。按照双随机的原则抽取司徒、延陵两镇进行统计执法检查。联合市场监管局、科技局对100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

七是多领域拓宽统计普法宣传,突出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全年开展统计法治进社区2次。6月30日,丹阳市统计局结合志愿者活动走进曲阿街道华甸社区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暨环境整治志愿服务活动。9月17日,到曲阿街道永安社区开展统计法治宣传。

八是社会公众走进统计开展普法活动。在全国第12届统计开放日来临之际,以“赓续红色血脉 奋进统计未来”为主题。邀请了社区居民、主流媒体走进统计局了解统计事业。活动现场,通过摆放宣传展牌、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形式,广泛普及统计知识,增进广大群众对统计工作的了解和支持。丹阳日报和今日镇江均已出版发布报道。

3. 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还不全面”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今年一季度将意识形态与年度统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并专题研究制定了丹阳市统计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

二是通过丹阳市政务公开外网和镇江统计信息网加强统计阵地建设,按月发布最新统计数据,按季度发布数据解读分析,多渠道拓宽统计宣传途径。截至目前,共发布政务信息53条,统计动态77条,统计信息61条,统计分析27篇。

4. 关于“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建立了《统计部门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局财务内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加强报销制度管理,报销发票签字逐级审批;物品采购合同必须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原件做为报销附件;在办公用品采购中原则上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

二是纪检监察组经常加强与局党组联系,分别与局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传达部署市纪委相关工作要求;积极参加局党组会议,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研究,在听取党组成员建议的基础上,按照各项规定要求,提出意见建议。

三是严格执行局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决策议事制度。涉及的“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经党组会研究讨论决策,今年以来的研究讨论表态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有4项,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均邀请派驻纪检组组长参加,每件都有党组成员的具体表态内容。

四是上级有表彰要求的情况,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表彰,杜绝超范围表彰。

5. 关于“作风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年调研指导镇区统计工作21次。工业能源统计科赴延陵、访仙、界牌、丹北镇调研企业生产经营、能耗双控等情况;服务业统计科赴司徒、延陵、界牌、陵口指导调研核实报表数据质量;投资统计科赴12个乡镇指导投资项目,赴6家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指导房地产报表填报;法规科赴延陵重点推进基层基础建设,目前延陵镇统计人员数量4人,统计力量得到明显提升。

二是严抓工作纪律不放松,将日常考勤结果、日常作风表现与年度评先评优挂钩。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局机关上下班考勤制度,采用指纹条打卡方式。因公外出需在外出登记簿上及时登记,并要在公示牌上标明去向。因事、因病不能正常上班的,必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并报局办公室备案登记。指纹考勤情况每月公布一次,同时,将考勤结果与评先评优挂钩。

6. 关于“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丹阳市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丹统[2017]32号),规范执行民主决策机制,杜绝了以行政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的现象。

二是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7月29日,召开“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参加了会议,局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各党小组讨论。

7. 关于“干部队伍规范化建设方面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实施“双百”强基工程,分别是赴基层锻炼100天,到镇江市局锻炼100天,提升业务骨干综合能力。推动干部跨部门多岗位锻炼,提升综合素养。7-9月份选派5位政治业务素质好的45岁以下的年青干部去基层学习锻炼100天,通过学习锻炼进一步了解基层实情、开阔视野、积累经验、磨练意志,重点弥补干部经历、岗位、阅历、经验等方面的不足,进一步提高统计干部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是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监督力度,严格执行考勤、请销假制度。事假需注明合理事由,请假半天报科室负责人审批、一天需写请假条报主要领导审批;病假3天及以上须附医院的诊断证明,请假手续办公室留存。考勤结果由办公室负责汇总,每周报局主要领导,每月公布一次,同时,将考勤结果与年底评先评优挂钩。

8. 关于“党建工作整改有弱项”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如实记录党小组活动记录。党支部认真开展“三会一课”,坚持每月定期召开“五事联动主题党日活动”,定期召开支部大会,党小组长定期组织党小组学习活动。每次支部及党小组活动后,及时做好活动记录,并将活动情况、实时照片、学习内容及时上传到丹阳党建工作平台。定期召开支委会,讨论党建工作、党员发展等重大问题。

二是创新学习渠道,组织党员观看党建电教片和谈体会活动,依托党建示范点、廉政教育基地等场所邀请阅历丰富的老党员在实地观摩中讲党课,让党员干部在不同的环境中汲取养分。

三是每季度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不少于1次,以清单化方式推进党建工作落实落细。

四是严格执行党费按月收缴。我局每月定期召开“五事联动主题党日活动”时,每个党小组向党员按时足额收取党费,并解入机关工委银行账户。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1.关于“履行统计服务职能,助推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基层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督促各镇区配齐配强统计人员。按照江苏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指导意见》(苏统[2021]39号文件要求:一般乡镇(街道)配备专职人员不少于3-5人。目前我市各镇(街道)综合统计站的人员除珥陵外都在3人以上,部分统计站人员达7人,基层统计工作力量得到有效提升。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丹政发〔2017〕46号)文件要求,开发区、高新区、丹北镇统计站不少于8人,其它镇不少于5人的要求配备统计人员,目前我市12个镇(街道)中只有司徒与吕城两镇人员配置到位。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呼吁,与镇区加强沟通交流,在资金、人员等方面给与统计工作更多保障,为全市各项经济社会指标统计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紧贴时代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需求,全年开展调研不少于5次,形成调研报告不少于5篇,全年撰写前瞻性系统研究分析不少于2次。目前已针对高质量考核体系、劳动力用工、全面对标苏锡常、碳达峰碳中和等主题开展各类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4篇。下一步,我局将紧贴市委市政府关注热点,与市委政策研究室紧密对接,高质量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为上级决策提供参考。全年撰写前瞻性系统性研究分析2次 ,分别是《丹阳市企业用工情况调查报告》《关于2021年度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指标的解读与工作建议》。

2. 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党组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履行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党组成员已对分管科室人员开展谈心谈话1次,主要围绕人员思想、业务工作以及党风廉政等方面问题,达到了交流情况、增进感情、促进工作的效果。

二是经常性登陆履责记实平台,按序时完成工作记实要求。党组书记要求每名党组成员都自己上“平台”、用“平台”,“通过对‘两个责任’履责记实信息平台全程留痕记实,动态管理掌控,实现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拓展,监督的实效性和各级主动尽责意识大大增强。目前为止,党组登录51条、裴金华66条、盛跃军96、陈浩56条。

三是加强中层干部、普通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强化廉政意识,全年已经专题学习部署廉政工作5次,开展警示教育1次。年底前,我局将结合重要节日、典型案例等方面再组织一次警示教育。

3. 关于“干部队伍规范化建设方面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实施“双百”强基工程,分别是赴基层锻炼100天,到镇江市局锻炼100天,提升业务骨干综合能力。实施“双百”强基工程,赴基层锻炼100天已经完美收官。由于疫情形势反复,到镇江市局锻炼100天将适时组织。

4.关于“统计执法队伍薄弱问题整改进展缓慢”问题的整改

一是为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省统计局会同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组织了2021年江苏地区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今年由于疫情等原因,考试一直未实行,等上级组织开展时,我局符合条件的4名公务员将参加2021年度统计执法考试。(该问题未完成整改)

二是统计局与国调队形成工作合力,相互补充统计执法队伍力量。为进一步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今年12月,我局与国调队将一起合力对部分定报单位按照双随机原则进行抽查,强化企业统计人员的统计法治意识,全面贯彻依法治统、依法调查,以统计法治规范、夯实统计抽查工作。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1.着力加强党组核心建设。始终把领导班子建设置于核心位置,常抓不懈。突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突出制度建设,严格党组建设各项规章规则落实,从制度上规范党组建设,提升党组建设水平;突出责任落实,始终把责任落实作为领导班子建设的牵引,压实党组建设责任,落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把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2.着力加强队伍能力建设。着眼于激发干事创业激情,下大力推进干部轮岗制度落实,切实解决“活”的问题,让干部在流动中提升素质,在不同岗位上提升历练;下大力推进干部能力建设,落实干部培训计划要求,切实解决“弱”的问题,让本领强起来,让知识丰富起来;下大力推进“三项机制”,构建激励、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切实解决动力“不足”问题,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施展能力的平台、干事创业的岗位。

3.着力加强作风效能建设。认真贯彻落实镇江市《深化统计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方案》,并通过督查跟踪问效,加大《方案》中有关基层利好政策的推进落实;着力减轻基层负担,精减会议文件,明确各地有关统计报表免报清单,确保各类监测、综合性报表制度工作不延伸到各辖市区。严格控制新的统计项目审批,特别是涉及基层的调查项目本着只减不增原则,确保为基层减负;着力增强机关工作效能,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加大管理考核力度,加强违反作风纪律问责,提高工作效能。

4.着力加强数据高质量建设。在四个方面发力:一是深化法治教育。落实统计法治进党校,各级各类人员培训教育制度,全方位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并使之常态化;二是巩固统计专项整治成果,对“统计代填代报、违规入库、违规文件”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三是加大统计执法。深化统计执法活动,不断开展“双随机”统计监督执法检查;四是落实“把统计数据的真实性作为第一位任务”的要求,严把企业(项目)申报、入库、上报关,认真负责地做好统计工作,准确客观地反映我市经济发展现状和社会发展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1-86526840;邮寄地址: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号丹阳市统计局办公室;邮编:212300。



丹阳市统计局党组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