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15日至5月2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水利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16日,巡察组向水利局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10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党员干部选拔程序不严格,自行设置机构并配备干部,超规格配备干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我市“6+9”干部工作条例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动议、报告、推荐、考察、决定和公示的规定程序,全程纪实,规范用人行为。
(2)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干部任免审批表》的填写,增强干部基础信息资料的准确性,保持干部基础信息资料的一致性与连贯性,不断夯实干部工作基础。
(3)严格执行《丹阳市水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三定方案”)和《丹阳市事业单位股级职数设置原则意见》的相关规定,2020年9月,对设置的个别机构予以撤消,按照内设机构的挂牌机构不核定领导职数、不增加领导职数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超职数配备的干部采取提前退出领导岗位、档案封存、适当调整工作岗位,实行总量控制、逐步消化,对因身体或其他原因不适合担任中层职务的予以调整,重新任命了内设机构领导干部,免去内设机构的挂牌机构领导职务。
(4)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借用工作,严肃人事调配纪律,增强人员借用工作的针对性,强化人员借用工作的操作性,从下属事业单位借调到局机关工作人员遵循 “保证需要、控制数量、统一管理、逐步消化”的原则,严格审批程序,确保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借用工作规范有序。2020年9月,对部分从下属事业单位借调到局机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根据编制性质、岗位设置情况,系统内部调整编制,理清人员编制关系。
2.关于“财务管理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向下属事业单位转嫁经费”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责成开发区水利(总)站、司徒水利站就无依据发放卫生费、超标准发放防汛值班费问题即时整改,两单位均在2020年8月7日前,将违规发放金额集中上缴丹阳市国库。同时,要求各水利站和直属单位对2017-2019年所有发放的津补贴进行自查自纠,于8月15日前形成清查报告报局财审科,经财审科汇总核查,未发现有违规发放津补贴的现象。
(2)2017-2019年,我局主要承担九曲河整治工程和新孟河延伸拓竣工程,由于局机关人员不够,陆续从直属单位和水利站,借用工作人员45人左右,同时还经常有上级部门和协助单位、参建单位人员在机关用餐。今后将严格按照人员性质,安排在重点水利工程管理处列支伙食费。同时,举一反三,分清楚人员性质,合理安排伙食费列支渠道。
3.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制定《2020年水利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表》,具体内容分15个学习专题、24个学习篇目,组织班子成员个人自学5次、集中学习10次、交流研讨8次、现场教学1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法律法规,专题学习讨论习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十六字治水方针以及深化水利改革精神,提升班子成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2)结合市委“勤学习、深调研、真检视、善落实”活动,组织班子成员学习浙江丽水市水利局“放管服”先进经验,拓宽视野,对标找差,大力提升党员干部业务专业知识水平。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职责范围认识较模糊、责任制落实存在‘盲区’、 思想阵地建设管理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构建工作机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 分别于6月份和9月份两次开展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研讨;结合领导干部分工和挂钩联系片,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组织开展意识形态知识学习,开展意识形态自检自查。
(2)加强监督检查。制定《水利站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定期对系统所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层层压实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水利站绩效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单位和个人考核、评优评先、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建立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加强对信息发布、讲座、研讨会、微信官方公众号、内部简报的审查和管理,对现有的政务新媒体进行清理整合,做好风险防控和化解;建立局系统网络安全和舆情应对机制,党组中心组分别于3月份、6月份、9月份开展安全教育专题学习研讨,加强思想引领和舆情引导,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
5.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责任意识不强、主体责任没有压实、警示教育开展不经常,执纪监督“四种形态”运用不经常”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强化责任意识,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年初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制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切实把工作任务分解到位、细化到岗、责任到人。同时,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履职记实手册要求,如实记载履行责任情况,切实做到履职留痕。7月31日专题研究部署机关作风效能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委巡察工作及专项整治工作,带领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政治自觉,确保政令畅通。
(2)着眼全局抓统筹,坚持把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纳入全局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绩效考核、干部选拔任用、党员民主评议的重要依据。梳理水利各项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和重点防范环节,制定《2020年岗位廉政风险清单汇总表》及《廉政风险防控监督检查制度》,通过强化风险意识教育、提高制度执行力、严格落实监督措施等检查方式,对权利运行实施分级监控,形成重点监控、一般防控、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廉政风险防控考核机制并逐步实施。
(3)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利用“三会一课”“五事联动”主题党日活动,观看“说说”系列廉政视频,运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平台不定时发送廉政信息,使廉政教育贯穿日常工作。“七一”期间,党组书记讲党课,提要求,要求大家注重家庭、社会责任,服从组织要求;7月份,组织召开水利系统机关效能暨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观看警示教育片《河道之殇》,通过身边的水利腐败案例触动党员心中的廉洁之弦;10月底,将组织系统党员干部赴镇江廉政教育警示基地参观学习,引导党员干部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4)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多下功夫。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紧盯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实在在做到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切实遏制违法违纪行为滋生蔓延,切实将有倾向性苗头泯灭在萌芽之中。
6.关于“公务接待、公务出差管理不规范,下属单位工作用车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及省、市具体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公务出差、公车使用等公务活动。针对巡察反馈的公务活动中的违规问题即知即改,公务接待做到事前审批,严格控制用餐标准,陪同人员数量,做到手续齐全,勤俭节约。严肃处理事业单位人员超标准报销差旅费问题,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于2020年7月27日责令退回超额报销费用。为强化规范意识,提高业务能力,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培训,深入解读《丹阳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关于印发丹阳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局办公室及财审科在牵头做好局机关公务活动的同时,对下属单位公务活动进行常态化、不定期督查。
(2)制定下属单位公务用车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公车使用范围、审批程序、日常管理等事项。2018年6月,我局根据市车改工作要求,全部取消租赁本单位员工车辆,一律按公务用车和保障范围自备车出行规定办理公务。2020年7月,局系统下属事业单位的所有公务用车全部安装GPS定位,在公务用车智能化平台上操作用车流程及日常维修、加油保养等管理事项,登记流程规范透明。局车改办通过平台检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系统车辆使用的管理监督。
7.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内审工作流于形式、慰问标准不统一,手续不全、借款长期不清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通过走出去学,去学习内审工作好的单位;请进来教,在配合事务所、审计等机关机构审计的过程中,请教专业人员,学以致用。2020年各水利站编制了预算工作,按照内审工作计划,于今年5月份对各水利站的2020年的预算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第一季度执行情况良好,由于是新系统,很多相关科目的运用会计人员不是很熟悉,于审计时都进行了全面的梳理。根据审计成果,有的放矢,对各水利站提出整改意见,并把水利站的整改情况列入年度考核中。
(2)我单位慰问标准一直参照市总工会文件标准,10月份,在广泛征求会员的基础上,出台《丹阳市水利系统工会会员慰问办法》,明确规定慰问标准和慰问对象。
(3)对因病死亡债务人,经局党组会议同意,核销因债务人死亡的长期挂账,并报财政部门核销;食堂借款长期挂账,已经按照往来资金管理要求,完善了手续,整改到位。通过此次巡察,举一反三,在今后的工作中做严做实,更好地用好财、管好财。一是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要求,规范使用备用金,月结月清。二是完善人员离岗的交接手续,责任到人。
8. 关于“自有资产定期盘点制度执行不严、政府性资产更新不及时、固定资产出租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完善了《丹阳市水利系统资产管理办法》,对资产新增、移交、报废、盘点进行了明确要求,做到账实相符、帐帐相符。同时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财务管理考核。
(2)完工工程移交正在推进,首先局财审科会同业务科室对已经完工且有审计报告的进行了摸底、排查,现在已完成以下工作:9月份完成香草河资产分割,10月资产入账。后续包港闸、三陵河闸站正在完善手续中,争取年底之前办理资产移交入账工作。
(3)访仙水利站裴南码头是2008年访仙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当初资产出租出借管理没有要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故该出租行为没有进行公开招租。经了解,该宗合同现在已经涉及诉讼,待法院判决生效后,我们将按照《丹阳市出租出借管理办法》执行。开发区水利站朱家湾电灌站水利用地在1999年与个人签订长期合同,是历史原因造成的,当初国家鼓励企事业单位兴办实体,水利站把朱家湾电灌站水利用地出租给企业修建厂房,为了保证收益,签订了30年的土地承包协议。2019年11月,该协议到期,2020年1月,该宗土地已在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租。
9.关于“党组决定重大问题的领导作用凸显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专题学习“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和局党组议事规则,明确单位重大问题由党组会研究决定,党组会决策后由行政办公会具体部署实施,如确有需要则两会合一,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按规定分别做好两项会议的记录工作,对会议议题、出列席人员、内容、讨论、表决情况及最后决定意见等作规范、如实、详细的记录,确保每次会议情况全程纪实可追溯。
(2)认真贯彻落实市委“质态提升年、制度优化年和效能革命年”活动要求,2020年7月31日,水利系统召开机关作风效能暨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对作风效能和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动员和部署,促进作风转变,激发效能提升,进一步激励全系统干部职工担当干事、履职作为、全面“跑起来”,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始终树立“勤勉、务实、高效、创新”的工作作风;开展作风效能问题自查自纠活动,认真梳理问题,抓好整改落实,提升班子成员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积极营造正向激励氛围,提高工作积极性,激发勇于担当,创新作为。
10.关于“党建工作不扎实,党员发展工作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将党建工作列入局党组年度工作计划,全年组织召开4次专题党组会专题研究和部署党建工作、2次分析研判会、2次党建工作汇报会、2次检查评估;支部书记切实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党建责任清单,狠抓党员教育,所属各支部结合每月“五事联动”规范开展各项党建活动,确保“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河道管理处党支部获2020年4月全市“五事联动”主题党日活动优秀案例;班子成员深入分片联系点党支部,定期对党建工作的进行督促指导,推进党建工作落实到位。
(2)加强党员的学习和管理。针对机关第二党支部参与“五事联动”活动到会率偏低、华德支部活动开展不正常的情况,党总支进一步加强对所属支部的管理,按照年初制定的《2020年水利局机关党建工作计划》抓好党建各项工作的落实,将在12月份召开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会议,总结全年党建工作;平时加强督导检查,建立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年底绩效考核挂钩,作为单位、党员评先评优的依据,对学习被动应付的党员,采取适当形式予以通报,各支部每周一通报学习强国登录情况,及时提醒督促,2021年1月结合水利站绩效考核开展党建工作考核,对考核先进单位及个人给予通报表彰。
(3)规范所属支部党员发展工作程序。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加强所属支部党员发展工作的指导,每个阶段、每个环节总支派人现场督导,实行全程纪实,规范程序,严格把关。今年,机关第二党支部发展预备党员1名、九曲河枢纽发展预备党员1名。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1.关于“个别乡镇水利站依然存在个别工作人员长期在编不在岗,违规经商企业,持有公司股份,在企业兼职等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2019年6月市委巡察办关于水利局巡察整改问题协调会后,我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机关部门以及相关水利站等多次与属地乡镇党委沟通协调,积极落实协调会议精神,分别于2019年12月、2020年6月免去了长期在编不在岗、违规经商企业人员的党内职务。并向其阐明整改工作的必要性和严肃性,督促其退缴已发放的工资福利等。
2.关于“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方针不到位,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存在落差”问题的整改。
(1)统筹谋划新时代丹阳水利高质量发展站位不高。
整改情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按照“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环境治理提质效”总要求,正在组织编制“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水土保持规划、农村生态河道规划、水利基础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等四个规划,将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统筹治理,完善水利基础设施体系,加强河湖和水资源管理,健全水利管理体系,以高质量水利发展保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①补齐防洪减灾短板。深入研究我市水利基础设施短板、解决影响我市高质量发展的水利问题,针对防洪不达标、水利工程病险隐患突出等问题,不断完善防洪减灾水利工程体系,重点围绕河湖生态与水灾害综合治理、新孟河水系对接调整、江堤防洪能力提升、部分河道未达防洪标准等问题开展项目研究,适时推进农村黑臭河清淤整治工程、防汛安全隐患处理工程、太平港闸站等工程的实施。同时,按照上级要求,完成2020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方案的编写工作。
②强化水利行业监管。建立健全、严格落实标准规范和制度体系,严守行为红线,突出加强工程建设、河湖和水利工程、水资源、水土保持等方面的监管,通过强有力的水利行业监管,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③提升水环境质效。针对生态受损严重的流域和区域,坚持系统治理,统筹抓好河湖生态保护修复、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河湖水系连通等工作,开工建设2020年生态河道工程、黑臭水体治理工程等一批水环境整治项目,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的向往。
(2)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要求不深入;动真碰硬不够,执行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不到位;创新思路不够,推进备用水源地保护区建设滞后;主动作为不够,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①已按规定下达各自备水取水单位、公共供水户年度取水计划和各镇(区)年度用水总量控制计划;各类节水载体创建工作正有序开展;水资源“四个一”管理制度正在落实,水资源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节约用水十四五规划、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水资源综合规划编制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②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和整改工作已完成,并通过镇江市水利局和省水利厅核准销号。对于部分未缴纳水资源费的单位,我局已按水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追缴。
③水利局、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分别牵头的《丹阳市九曲河备用水源地达标建设实施方案》、《丹阳市九曲河备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方案》已编制完成,近期准备组织审查,争取尽快开展两方案的报批和组织实施工作。
④按照省水利厅、镇江市水利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正与丹阳市开发区管委会、丹阳市高新区管委会通力协作推进水土保持区域评估;积极推进2019年我市36个疑似扰动违法违规图斑进行现场调查、复核,并对相关单位发出了限期办理水土保持方案许可通知书;积极推进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工作。
(3)“安全大于天,责任重于山”理念待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监管不到位;“重建轻管”一定程度上存在;安全隐患监管长效机制未建立。
整改情况:①全面落实水利工程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按照《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对全市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出具各阶段《水利工程建设安全评价意见书》。
②严格检查,全面排除安全隐患。以水利工程强制性条款为检查标准,采用定期检查加不定期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过程控制。每月定期组织工程各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员进行安全生产例行检查;同时根据工程进展情况不定期开展现场巡查,及时对工程隐患进行排查,形成隐患问题清单。
③明确责任主体,形成闭环整改。各在建工程隐患排查形成的问题清单,采用现场口头或书面整改通知单的形式,要求各参建单位认真落实安全责任主体限期进行整改,限期内整改不到位的由局组织安全生产执法,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④加大安全生产业务培训。针对水利闸站、水库多而散,一线安全管理人员不足,安全知识欠缺等突出问题,定期组织相关安全业务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管理水平。
(4)河长制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①市河长办会同纪检部门、组织部门健全河湖长制监督考核机制。于4月22日出台2020年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细则,并纳入年底组织部的高质量发展考核。
②完善日常巡查机制。今年已优化巡河APP软件,做到巡河轨迹化。目前全市三级河长已全部开始使用“河长通”APP履职,市河长办实时对河长巡河进行检查督导。
③形成联动监管机制。一是加强部门联动,二是加强异地联动,三是加强镇区联动。针对界牌武阳河的曝光问题,我市与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加强沟通联络,形成联动机制,不断推动了上下游、左右岸联动治水。目前正在推进县市区河长办之间的联动。
④市河长办牵头,召集各部门对18条劣V类河道追本溯源进行调查,从水质监测指标入手,通过现场排查、座谈讨论等方式追本溯源,让改善河湖水质有据可依,为各级河长治理河湖提供了参考意见。目前从监测数据上看,很多河道水质有所改进,但仍有少部分河道水质未消劣。
3. 关于“电灌站收取农业灌溉水费不规范、下属单位往来账长期挂账清理不及时、对下属经营性企业关注和监管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农业灌溉水费是乡镇水利站依据物价部门批复的并经张榜公布的水费方案,部分电灌站按照完全成本,核算到每亩地收取的费用。年底,由电灌站承包人向被服务对象按照服务面积收取农业灌溉水费,汇总后,上缴到各个电灌站台账中,并开具农业灌溉水费票据(税务局)。水利站从建账开始就按照各电灌站设立明细,明细包括电灌站名、面积、人工、电力、维修、折旧、原水等各项明细。
从2020年开始要求对每一个服务对象开具农业灌溉水费票据(税务局)
(2)摸清2017-2018年河道管护和维修养护支出情况,提出整改意见。2018年以后,所有工程都按《丹阳市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办法》进行招投标管理,同时要求灌排服务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核算制度执行会计核算,杜绝工程以劳务费名义支付。
(3)分析往来款形成的原因,提出以下整改措施:①全面清理单位往来款项,进行归类。安排专门人员对系统所有账户账面上的往来款项开展一次全面清理,查清各种往来款的性质、类型和发生的时间,分析形成的原因,并针对不同的情况进行归类。②制定往来款项处理办法,分类处置。针对不同类别的往来款项制定处理办法,提出处理意见。③健全往来款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规模。一方面建立约束机制。第一,严格控制单位往来款规模;第二,必须限期进行结算,每一个会计年度,必须清理一次往来款;第三,强化单位财务人员责任意识,把好会计核算关。严格遵循会计核算原则,客观真实地记录和反映各项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和结果,对单位往来款项的发生和结算要及时进行核对,加强对往来款项的动态管理。④加强监督和指导,发挥监督职责。局财审科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财务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指导,定期开展对单位往来款项的监督检查,将往来款清理情况纳入单位考核中。针对司徒水利站232万元长期挂账情况,局财审科在摸清挂账原因后,委托中兴华会计事务所,对该笔往来账的组成、数量、收支结余情况进行评定,9月按营业外收入入账。
(4)瑞禹公司正在按照现代企业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制度,要求达到:
产权清晰:①企业产权关系清楚,出资者享有企业的产权,企业拥有企业法人财产权。②享有法人财产权。即企业法人有权有责,企业以其拥有的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并对出资者负责,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权责明确:一方面有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另一方面具有权责明确的经理式的管理层级制,善于管理,提高效率。它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 。
政企分开:政府依法管理企业,企业依法自主经营,不受政府部门直接干预。政府调控企业主要用财政金融手段或法律手段,而不用行政干预。
管理科学:通过建立科学的组织制度协调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它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组织保证。
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并通过中介机构做业绩评价。
(5)开发区凤凰湖水厂正在委托中介机构摸清家底,分清职责,等合同到期后,下一步,撤并转托,解除包袱。
4. 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水平不高、编外用工管理不到位、电灌站的管理主体不明”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1)逐步建立空编招聘的长效人才机制,每年年初,根据编制空编情况,加强与组织部门、人社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报送引进、招录人才计划,有序引进水利工程类、建筑工程类、财务财会类等专业人才,补齐人才短板,今年已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下半年计划招考参公事业单位人员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尝试在现有编外用工人员中选拔部分年轻、有学历、志愿从事水利工作的优秀人员充实到水利专业技术队伍;加强现有人员的调整、培训和管理,挖掘人力资源潜力,积极探索扁平化现代管理模式,人尽其才,一人多岗;与相关院校开展联合办学,积极培养一批年轻、有学历、懂业务的水利人才队伍;鼓励全系统人员参加自考、函授或继续深造读研读博,推荐13名水利一线职工参加省水利厅与河海大学联合开展的学历教育函授班。
(2)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丹阳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拟定并实施《水利局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在计划控制数内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明确管理职责,制定相对统一的薪酬待遇、考核奖惩标准,规范编外用工的管理程序;根据市委办《关于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开展整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认真研究解决方案,逐步推进,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后勤保障岗位编外用工人员制定整改计划,时限、逐步消化,其他岗位原则上不再聘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1-86522226。
丹阳市水利局党组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