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29日至9月1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卫健委党委进行了巡察,10月22日,巡察组向市卫健委党组织巡察反馈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严肃对待,强化整改工作责任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五大方面20个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巡察反馈会上提出的整改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委党委对此高度重视,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要求领导带头,全员参与,真抓实改,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
2019年10月22日巡察反馈会后,市卫健委立即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学习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有关通知、实施办法和工作要求,切实统一了大家的思想。同时,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组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二)明确责任分工,压实任务清单
成立卫健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委党委书记担任组长,为整个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分析问题、根据职能分工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并与所分管科室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措施,真正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同时明确了完成时限,要求对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整改落实,以改促进工作
集中整改期间,强化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党委班子专题研究4次,多次召开党委扩大会、中层干部碰头会,多方听取意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各科室部门根据各自承担的整改任务,具体抓紧抓好整改措施的实施。针对每条问题进行逐条分析,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明确问题,抓好整改工作落实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问题
1.政治站位不高,统揽卫健全局工作不到位。
(1)卫健委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提升了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2)先后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形成整改方案。巡察整改期间,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围绕相关工作开展谈心谈话,统一思想。
(3)健全规范制度。修订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和党委会议事规则。
(4)强化对全市医疗资源布局工作的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压实责任,超前谋划,高标准、高起点开展《丹阳市卫生健康设施布局规划(2020-2035)》编制工作。
(5)完成本周期人才强基工程建设任务。
(6)推进省级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和省级社区医院建设。
(7)持续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专科联盟建设、设立“名医工作室”等。
(8)完成卫生支农任务。
(9)经充分征求意见,重新调整印发了《丹阳市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细则》(丹医管办字〔2019〕3号),强化对公立医院改革的绩效考核。加强公立医院党建管理,着手组织成立卫健委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
(10)积极“推进医共体改革”。组织制定《丹阳市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
2.主动担当不够,贯彻落实上级政策不坚决。
(1)按照市政府要求,确定2020年政府城建重点建设项目。加快推进市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建设项目,2020年开工建设市中医院迁建项目、市血站(含院前急救中心)异地新建项目和司徒镇卫生院异地新建项目,均已列入2020年政府城建重点建设项目,不断扩大卫生资源总量,满足我市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需求。
(2)已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公开招聘医护人员。继续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工作。
(3)对二级以下医疗机构设立实行“两证合一”,取消设置审批,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优质、高水平医疗机构,不受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限制。对符合登记标准的机构按规定程序予以登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4)推进建立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专科建设。
(5)积极开展与上级三甲医院的医联体建设,依托市人民医院,建立西京消化病医院丹阳整合医学中心,并建立名家名医工作室。
(6)支持养老机构转型为医养结合型机构建设,积极为养老机构设立医务室,提供基本医疗和康复、老年护理服务。
(7)按上级要求启动三级妇幼保健院创建工作。
3.履职作为不够,行业行政主管作用未发挥。
(1)认真按照《丹阳市“十三五”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规划设计书》,落实卫生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启动《丹阳市基层卫生信息系统财务报表》开发项目。
(2)根据《江苏省综合医改试点方案》,通过实施总量控制、结构调整、规范行为、成本核算、绩效考核、信息公开、分级诊疗等综合措施,优化公立医院收支结构,提高公立医院运行效益,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增长速度,降低药品、耗材费用,不断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3)制定下发《丹阳市农村建档立卡户贫困人口住院患者市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实施方案》,实行贫困患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各定点医院与市医保中心信息系统实现对接,实行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服务,方便贫困群众即时结算报销。
(4)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首诊式签约服务包、健康管理包、肺癌筛查包、上消化道癌筛查包、骨质疏松筛查包等收费服务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签约时,全部实行免费签约,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00%全覆盖。
(5)参加江苏省基层卫生“十强县”活动。省基层卫生十强县市创建工作台账资料已送交省卫健委评审。
(6)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
(7)推进省级基层特色科室建设。珥陵卫生院中医内科通过镇江市级特色专科评审,界牌卫生院儿科通过省级基层特色科室现场评审并命名。
(8)支持社会办医,充实医疗服务资源配置,对第三人民医院按照股份制民营医疗机构进行管理,不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范围,培养多元化办医格局,促进与公立医院竞争发展。
4.议事规则缺失,民主集中制执行不规范。
修订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和党委会议事规则。巡察整改以来,党委会和行政会议分清权责,党委会上非党委成员做到列席会议不参与决策。党委议决事项,会前充分的准备。提交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事前做好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反映,做到沟通不充分不上会。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做到逐项决定。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5.十九大精神学习不深入。
(1)按照《市卫生健康委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及时调整学习内容和形式,将十九届四中全会、习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相关讲话精神、卫生健康业务工作等内容列入。
(2)开展党委书记专题上党课活动,围绕“坚守初心、理性斗争—全力推进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前行”为主题,结合丹阳实际,对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面临的问题进行深入地分析,明确下一步发展的路径与目标。
(3)组织二级及以上医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参加镇江市卫生健康系统领导干部业务能力培训班,接受了新时代、新战略、新医改及5G与AI时代的精准医学等方面的先进理念。
(4)推广使用“学习强国APP”,合理划分学习小组,每组指定一名责任心较强的学习管理人员,并通过系统党建工作群、机关工作群,定期通报学习情况。
6.中心组学习开展不扎实。
(1)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基层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集中轮训,将理论与现场实景教育相结合,提升工作能力。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积极征求意见,对照党章找差距,认真检视存在的问题,同时认真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
(2)加强党员学习教育。每位党员除每月要按时参加支部“五事联动”外,制定个人自学计划,各支部负责对所属支部党员进行日常检查,定期开展党建基础知识应知应会考试,并严格按照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将考试结果、将督查结果计入党员积分,作为年终党员评先评优的依据。
7.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1)根据市委宣传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党组织主体责任的清单》要求,进一步明确了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并对年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强调,提醒各位要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五述报告中。
(2)加强理论武装,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中心组及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意识形态知识学习,每年至少开展2次意识形态自检自查。
(3)利用党建工作例会,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对照年初宣传工作要点和考核细则,进行梳理。
(4)加强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坚持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各种形式,做好政策措施解读和重点工作宣传。
(5)加强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积极组织撰文上报镇江卫健委政促会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成果。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8.党建工作部署“搭便车”。
(1)强化党建工作“一把手”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目标管理。年初,召开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与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状,制定下发《年度丹阳市卫健委党委工作要点》,明确党建工作计划和任务清单。
(2)巡察整改期间,召开1次党委会和2次支部书记例会对党建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3)召开年度书记项目”推进会,党委所属各基层党组织围绕“党建引领,健康惠民,参与社区共建共享”进行现场汇报,通过书记项目与“新时代文明实践”“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志愿服务品牌”融合,全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全力推进高质量“健康丹阳”建设。
(4)以市委巡察为契机,充分发挥党委核心领导工作,提高工作部署力、推动力、执行力。
9.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
(1)按照《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和《党支部组织生活基本制度》要求,进一步规范基层党支部“党日活动”和“三会一课”制度,创新“五事联动”主题党日形式内容。
(2)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开展了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轮训,重点培训党建业务,使卫健委党委所属的支部建设质量再提升。
(3)根据《年度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要求,开展对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情况进行督查,重点对巡查反馈的问题进行督导。
(4)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会前多次认真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充分沟通。同时,委领导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由委党委书记审阅后,报送市纪委和派驻纪检组审核把关。
(5)按照《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和《党支部组织生活基本制度》要求,进一步规范基层党支部“党日活动”和“三会一课”制度,创新“五事联动”主题党日形式内容,开展了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轮训,重点培训党建业务,使卫健委党委所属的支部建设质量再提升。
(6)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工作法》,加强党委成员与科室之间工作交流。
10.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
(1)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出台了《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委党委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和新一轮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向市委组织部申请,将机关支部升格为机关党总支,配备5名委员。机关党总支拟设机关党支部3个,退休党支部2个。待市委组织部批复后,立即开展机关总支的换届选举。
(2)根据《市委组织部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原康泰医药党支部整顿、撤销工作。
(3)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下发《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4)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标准化》的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对2016年至2018年已发展党员的材料进行回头看,对有关党员发展材料进行了及时更正并完善。
(5)对今后的发展党员工作将严格按照5个阶段、25个环节细化责任,层层把关,一级负责一级,特别是积极分子实行备案、发展对象预审和党员发展全程随机调阅等制度,并推行党员发展全程记实管理,积极稳妥地做好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工作。
11.干部队伍建设薄弱。
(1)按照卫健委“三定”方案,内设机构核定股级领导职数。
(2)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的实施意见》。
(3)制定出台《市卫生健康系统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和《关于开展副股级后备干部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以进一步充实后备干部库。
12.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成效不明显。
(1)按照《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丹阳市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与财政、人社部门正在协商提高绩效工资总量事宜。
(2)2020年定向委培生省里还未下达招生计划。在公开招聘中,研究生学历以上层次人才招聘已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3)制定《丹阳市卫生健康系统内人员流动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党委会研究予以实施。
(4)研究制定《丹阳市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方案》,建立完善培训体系,对我市临床、公卫、护理等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工作进行顶层设计,全面实施岗前培训、在岗人员各类培训以及管理干部培训。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
(1)根据《丹阳市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规定》,将进一步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建立支出审批和责任追究制度。
(2)严格履行公务接待事前审批手续,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丹阳市卫生计生系统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丹卫计字〔2016〕136号)的精神,重点在公务接待事前审批手续、事后票据报销等方面进行规范,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和用餐标准。强化日常监管和“两个责任”,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
(3)根据市车改办《转发镇江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精神,下发卫生健康系统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所有公务用车执行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及政府统一采购制度。规范车辆加油管理,全系统所有公务用车均办理了一车一卡限车牌加油。并要求各单位加强公务用车油卡管理,定期核查公务用车行驶里程与加油数量,不得多车合用或混用。委机关将定期对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督查。按市车改办统一部署,实时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纳入平台集中管理,并按上级统一要求喷涂标识。
14.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
(1)根据江苏省《关于加快推进三级公立医院建立总会计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我委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将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到财务岗位。
(2)控制文件转发,原则上不再直接转发上级文件。要求各科室按照上级精神,结合丹阳实际,拟定操作性、针对性强的指导性文件,利于基层工作的开展与落实。
(3)完善办公室岗位设置,合理安排文秘人员。加强工作人员日常培训,通过自学、集中学习、研讨等方式,提高对政策理论的掌握;加强日常练兵,从信息组稿做起,逐步提高文字书写能力。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5.“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1)加强与派驻机构联系,重大事项及时沟通交流,每次党委会都提前通知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涉及廉政等敏感事项多征求派驻机构意见建议。
(2)每月都将委机关制发文件送一份给派驻机构,让派驻机构掌握工作动向,及时接受监督。
16.行业监管有盲点。
专题研究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印发《丹阳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意见》,要求各单位必须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分配机制,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严禁设定创收指标,严禁与药品收入挂钩。全系统17家单位对考核方案进行了重新修订。
17.规避集中采购和招投标问题时有发生。
(1)切实加强对卫生健康项目的管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计生工程项目实施的通知》精神,从项目申报范围、申报要求、批准程序、招投标程序、实施要求、审计要求、实施责任等方面,强化监管,落实责任。确保全市卫生健康项目实施规范有序,杜绝出现违纪违规情况。
(2)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变更审核监督暂行规定》、《卫生计生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变更审批内部管理规定》,进一步压实责任,狠抓落实。
18.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
(1)为进一步规范差旅费管理,我委召开党委会,专题进行了研究,制定了《关于差旅费管理执行中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
(2)完成各类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成本测算,制定了成本补偿参考标准,多次会议强调要求项目实施单位降低人员经费比重,将内部绩效评价机制落实情况纳入基本公卫项目市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卫健委、财政局于去年11月底前完成了基本公卫项目绩效评价,开展项目资金管理专项检查,资金管理分值10分,对各单位资金使用范围和规范性予以重点关注并将存在问题清单作为绩效评价通报的附件予以通报,要求各单位认真整改,对于重复出现的问题加倍扣分,考核得分与项目经费结算进行挂钩。
(4)出台了公共卫生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范围,通过主办会计例会强化财务管理,并开展不定期监督检查。
三、落实常态,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目前,我委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委将继续按照市委巡察组的工作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加快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1.全力抓好整改不放松,确保件件落到实处。对此次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委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全体干部职工在信念上更加坚定,在认识上更加清醒,在作风上更加过硬,在工作上更加务实。对于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对巡察组提出的具体问题,查清查实,绝不遗漏;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深化落实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要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同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督促各单位负责人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把严明纪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3.巩固提升整改成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尤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陷、制度实效的问题,加强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1-86522253;通信地址:丹阳市凤凰路12号;邮箱dyswsj@126.com。
中共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员会
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