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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动态

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司法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信息来源:丹阳纪检监察网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8日 【打印】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2018年10月23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司法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组长汤军代表市委巡察组分别向焦建国和司法局党组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市委巡察办副主任蒋磊传达了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并就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焦建国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13日至8月24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镇江市委、丹阳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要求,通过听取专题汇报、访谈约谈、受理来信来电来访、调阅文件资料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2018年9月28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10月16日,市委书记专题会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

市委巡察组认为,近年来,司法局党组能够坚定政治方向,加强法治宣传、提高法律服务、强化法律保障,为丹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执行上级有关决策部署不力,推动基层司法所管理体制改革不到位,应对上级考核搞变通;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党组集体研究;对下属律师党支部工作指导不够,“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干部人事制度执行不严,存在人员混编混岗、公证专业人才紧缺等问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组织有关培训活动不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局党组存在求稳怕乱、守摊子思想,内部管理不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部分大额资金支出不规范。

市委巡察组提出了三点意见建议: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把握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中央、省、市精神落到实处。二是要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定期分析党建形势,督促考核党建成效,实现党建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频共振。三是要全面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职责,压紧压实担子,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蒋磊根据市委书记专题会精神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深化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深刻理解巡察工作政治定位和政治要求,深化对巡察工作政治性、严肃性和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正确对待巡察反馈意见,共同推动巡察工作更好发挥标本兼治战略作用;要强化政治担当,不折不扣落实巡察整改任务,深入研究制定整改清单,严肃认真整改解决问题,及时如实报告整改情况;要自觉扛起主体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焦建国表示,司法局党组完全接受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建议,局党组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以党建为引领,全力推进全系统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以党规党纪为标尺提高站位,狠抓巡察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反思剖析问题存在的根源,强化领导、全员参与,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二是以反馈意见为导向立行立改,狠抓巡察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突出领导带头,层层传递压力,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三是以效能提升为目的做好结合,狠抓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和转化。把巡察意见整改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全力推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

市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杭腊荣、刘和祥以及巡察组有关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全体人员,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基层司法所所长,近三年来中层以上退休老干部和部分人大、政协代表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