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丹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2018年10月2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吕城镇村(社区)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组长张云芳代表巡察组向吕城镇党委领导班子集中反馈了村(社区)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办副主任郦红萍传达了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吕城镇党委书记崔晓俊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丹阳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13日至9月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吕城镇11个村(社区)党组织进行了巡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巡视工作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对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紧紧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发现问题,明确监督重点内容,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紧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方面,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开展个别谈话、问卷调查、查阅资料、接待信访、走访调研等方式,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书记专题会报告了有关情况。
张云芳指出,2015年以来,吕城镇11个村(社区)党组织能够树立“四个意识”,贯彻执行党的农村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建设,压实党建责任,提升基层组织力,推动村级经济和社会事业平稳健康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巡察过程中仍然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统筹引领农村发展核心作用发挥不到位,统筹谋划村长远发展少,党组织议事规则缺失,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三大攻坚战”成效不明显,扶贫项目效益不高,村组资金外借存在风险,农村环境问题整治、“三资”管理不到位,村务监督流于形式;村(社区)党建工作虚化,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明显,“双重”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执行不到位;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支部换届、党员发展、党务公开不规范,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宽松软,部分党员先锋意识有所弱化;村两委班子队伍结构不合理,村干部教育培训较少,自主学习几乎没有,普遍存在理论知识少、政策水平低、工作能力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部分村接待费用明显偏高,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对村下属单位监督缺位,部分村两委干部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张云芳代表市委巡察组提出三点意见建议: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围绕落实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践行新发展理念,不断提升各项工作落实水平;二是要进一步强化党建责任落实,坚持村党组织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认真制定党建工作计划,细化量化党建工作具体任务,树牢“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三是要压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各村(社区)党组织和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自觉履行“一岗双责”,研究制定村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举措。
郦红萍同志根据市委书记专题会精神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对吕城镇党委和各村(社区)党组织提出了巡察整改要求:一是要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深化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共同推动巡察工作更好发挥标本兼治战略作用;二是要强化政治担当,不折不扣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分类移交问题、制定整改清单、及时报告整改情况,严肃认真整改解决问题;三是要自觉扛起主体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取信于民。
崔晓俊表示,照单全收、诚恳接受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吕城镇村(社区)巡察工作反馈的意见和建议。镇党委将全面推进和指导、督促各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好巡察整改工作。村(社区)党组织作为本村整改责任主体,要借整改之机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主动认领问题和责任。村党组织书记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要强化“四个意识”,扎实抓好整改,做到反馈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把巡察工作的成果运用到推动吕城村(社区)高质量发展上来,以实际行动,接受市委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市委第一巡察组有关成员、吕城镇党政班子全体成员、机关部门负责人、各村“两委”班子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