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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情况】丹阳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违规收受烟酒(票)典型案例

信息来源:丹阳纪检监察网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3日 【打印】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纠治烟酒(票)背后的“四风”问题,不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2020年11月3日,丹阳市纪委监委对三起违规收受烟酒(票)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1.江苏丹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原总经理郭骏违规收受烟酒(票)的问题。2008年春节至2019年中秋节,郭骏在担任丹阳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信贷员、信贷主管、江苏丹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陵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行长、福康支行行长、营业部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违规收受贷款客户所送烟酒(票),合计价值48.59万元。此外,郭骏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6月,郭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物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丹北镇财政分局局长纪锁明违规收受烟酒的问题。纪锁明在担任后巷镇财政所所长、丹北镇财政所所长、丹北镇财政分局局长期间,于2012年至2016年每年春节前,先后五次收受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主犯管某所送烟酒,合计价值1.382万元。组织审查期间,纪锁明退出全部违纪款项。此外,纪锁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0月,纪锁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丹阳市滨江新市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潘永祥违规收受烟酒(票)的问题。潘永祥在担任后巷财政所副所长、丹北镇财政所副所长兼丹阳市滨江新市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期间,于2011年至2018年每年春节前(2017年除外),先后七次收受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主犯管某所送烟酒(票),合计价值1.66万元。组织审查期间,潘永祥退出全部违纪款项。此外,潘永祥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0月,潘永祥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