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疫情防控期间,丹北镇纪委以“1234”作战法为工作抓手开展监督检查,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强有力的监督保障。
“1”即围绕一个中心。在镇党委领导下,镇纪委始终坚持以疫情防控为中心,始终坚持“两个责任”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和监督检查工作协同开展、密切协作,为部署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举措提供纪律保障,切实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的职责。
“2”即落实“两个责任”。一是落实好监督责任,自疫情发生以来,镇纪委迅速牵头成立督查组,制定下发了《丹北镇疫情防控工作督查表》,从9个方面对辖区22个村(居)开展专项督查,进一步提升村级防控措施,截止目前全面督查村(居)20次。二是夯实村(居)主体责任。在完成全镇督查工作的同时,镇纪委坚持“两条腿走路”,督促各分工领导指导所在村(居)履行好主体责任,强化分工村的各项疫情防控工作举措,层层压实“责任链条”,确保无一例输入性病例。
“3”即开展“三入”行动。一是入村行动,从企业复工、外来人口摸排、分工干部值守、卡口管控等9方面对各村(居)进行督查,做到一日一督查,一天一报告;二是入企行动,对通过验收的复工企业进行随机抽查,对照验收材料现场查验企业体温测量记录、抗疫物资储备、消毒记录、应急隔离室、职工行动轨迹、应急预案等,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 三是入户行动,对隔离对象管控情况进行现场督查,查看体温测量记录表、值班值守、“三送”工作(送生活用品、送心里疏导、送防护物资)情况,确保“内防扩散、外防输入”落地生根。

“4”即做好“五带头五严禁”工作。贯彻落实丹阳市纪委监委下发的《关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严禁组织和参与聚集性活动的通知》,严格对照文件精神,对辖区内党组织、党员进行监督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史宏 吴立鑫 佘记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