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吕城镇纪委为规范农村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对招投标过行实行全程监督,认真履职、严格执纪,确保招投标工作顺利进行。
做程序的“监督者”
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镇纪委对招投标实行全程监督。通过确认招投标双方身份、督查招投标程序、审核招投标资料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避免招投标过程中因工作不细致、程序不合法发生违规违纪问题。
做群众利益的“维护者”
面对群众提出的关于开标流程以及细节方面的问题,镇纪委要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群众提出的问题现场进行解答,通过面对面答疑方式打消群众疑虑,有效维护了群众合法利益。
做纪律的“执行者”
镇纪委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主动履职,将监督的触手延伸到招投标一线,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切实承担起监督职责。2018年以来,吕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开展交易项目508次,没有发生一起违纪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