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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聚焦

聚焦农村“三资”破除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信息来源:丹阳纪检监察网 发布日期:2019年3月15日 【打印】

我们结合全市近几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案件查处情况,围绕进一步健全制度、强化监督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调研,就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提出一些建议。”近日,丹阳市纪委监委审理室向丹阳市委领导递交了一份《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的调查报告》。

去年以来,丹阳市纪委监委立足问题导向,紧盯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积极主动履行监督首要职责,严肃查处群众反映的“虚假式”脱贫、“算账式”脱贫、“指标式”脱贫、“游走式”脱贫等问题,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

明晰职责,强化担当,切实把责任传导到“神经末梢”。明确村民委员会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责任主体,村级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镇(街道)党委、政府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组织者,建立健全“三资”管理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明确责任。落实农经、财政部门对农村集体“三资”的业务指导服务和财政监督职能,运用“制度化+信息化+公开化”方法,强化实时监督和动态监管,切实把“三资”管理融入到平时业务管理之中。加强纪检监察组织的日常监督职责,贯通运用“四种形态”, 对侵害群众利益禁而不绝或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一案双查”“责任倒查”等制度,督促主责部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对工作不力、听之任之、避重就轻、应付了事甚至袒护包庇等严重失职行为,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责任。

从严查处,精准发力,保持严惩“微腐败”高压态势。加大监督检查和查处的力度,纪检、财政、审计、农经等部门密切配合、联合行动,形成整治农村“三资”管理腐败问题的合力。严肃查处“三资”管理中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优亲厚友等严重问题;查处和纠正虚假列支、坐收坐支、处置不当、分配不公等共性问题;处理在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等突出问题。拓宽案源渠道,主动发现线索。在受理传统渠道举报的同时,积极拓展网络、微信公众号等举报平台;加大从资产核查、财务审计、村级巡察等主动搜集问题线索的力度。严查快办,通报曝光常态化。对扶贫领域信访“零暂存”,惩治“零容忍”,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在确保审查质量的前提下,快查快结;对典型案例及时点名到姓通报曝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持续传导压力,不断传递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营造不敢腐氛围。

强化教育,完善制度,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积极推动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案促改工作,从典型案例中发现制度漏洞和作风建设盲点。突出警示教育,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抓早抓小,做到小过即问、小错即纠、防微杜渐。继续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理财和村民代表大会制度,让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健全村级财务定期检查制度、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招投标制度以及资产处置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各项监管机制,做到用制度规范行为。以“三资”管理中心为平台,扎实做好“双代管”工作,全面推行“村务卡”制度,深化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实现村级集体资产应进必进、公开交易。同时,要把“三资”管理纳入岗位目标考核和廉政考核内容之一,从机制上建立一套“权有所限、钱有人管、事有人监”的有效管理模式。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更加规范有序,监督更加科学有效,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