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规范村级财务运行程序和行为,强化事前事中监管,司徒镇建立村级财务支出会审制度,自2018年1月起开始实行。
一是明确会审主体。该镇明确镇财政分局分局长任会审小组组长,审计科保管会审公章,镇农经站、镇审计科、镇监察室相关人员参与会审,每月20日起对各个村进行单独会审。
二是明确会审依据。会审依据为《关于下发司徒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制度的意见》(司政发2016[131]号)。对未经会审小组通过的票据,农经部门一律不得入账报销。
三是明确会审重点。会审重点为工程款开支、非生产性开支、突发性工作经费及村干部津补贴发放等易发多发违纪违规问题的方面,明确会审之前各村不得存在现收现支预支付等行为。
四是明确会审纪律。会审小组每月结束后,应及时将会审情况反馈给各村,各村应根据会审意见认真整改,同时会审小组应将会审情况及会审中发现的问题以简报形式向镇相关领导及镇纪委汇报。镇纪委对会审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应严肃查处。
(来源:丹阳市司徒镇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