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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文苑

“学深、思勤、悟透、用实”《监察法》

信息来源:丹阳纪检监察网 发布日期:2018年6月19日 【打印】

“《监察法》绝对是反腐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成果啊,以后我们纪委监委监督和办案就更有底气、更有干劲儿啦。”随着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八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消息传来,市纪委监委全体干部情绪高涨,斗志昂扬。

打铁需趁热,《监察法》一经颁布,市纪委监委迅速掀起学习讨论《监察法》的热潮,通过集中学习、知识测试、交流讨论、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采取“学、思、悟、用”四部曲循序渐进、逐层深入,切实让所有纪检监察干部真正贯彻领会《监察法》。

“学”要“深”。《监察法》全文共9章69条法律条文,市纪委监委通过组织全体干部集中逐条逐项学习,找出条文中的重点、要点,对理解有分歧处请精通法律法规的同志释疑解惑,全体干部做好学习笔记,举办线上线下知识测试,让大家做到所有条文内化于心。

“思”要“勤”。学习条文是第一步,是知识积累的重要步骤,更重要的是要体会《监察法》的科学内涵。市纪委监委通过工作之余自学、定期小组讨论等形式,让思考成为常态,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法治思维,促使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转换和创新思路。

“悟”要“透”。在思考的基础上,悟出工作新方式、新方法、新经验,以落实到实践中,市纪委监委组织全体干部撰写学习心得,以科室为单位,结合科室不同的工作职能和工作重点,形成书面学习心得,交叉讨论、交流发言、修正不足。

“用”要“实”。市纪委监委全体干部在实践中对《监察法》具体条文进行更为深入的认识和把握,将《监察法》中关于监督、调查、处置的相关规定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将法律外化于行,全面推动《监察法》的规定落到实处,打造一支纪检监察机关专业化队伍。

                    (宣教室  陈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