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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文苑

纪检监察情况2017年第5期

信息来源:丹阳纪检监察网 发布日期:2017年5月30日 【打印】

延陵镇多措并举强化谈话提醒工作。一是明确谈话主体。对发现存在不够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的不作为、小错误、小问题,由镇纪委对相关的党组织、党员干部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对采取函询方式处理问题的线索或查核后仍需进行询问核实的,进行警示核实谈话,由镇纪委作为谈话主体;对因履职不力或违规违纪受到问责的,进行诫勉整改谈话,由党委书记作为谈话主体。今年以来,该镇一名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由于工作失职,存在轻微违纪问题,镇党委书记对其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明确谈话范围。凡属于群众举报,人民来信以及其他投诉,经核查,有轻微违纪行为的;镇纪委在一案双查中,发现有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的;在平时监督检查中,发现被督查单位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对涉及财政、民政、农经等有关部门移交的相关情况等,凡是属于以上问题,由党委书记以及镇纪委、三套班分管领导按类型认领谈话。在谈话过程中,特别是对诫勉谈话内容,做到“三个讲清”,即讲清谈话对象存在的问题、讲清问题性质及所需要承担的责任、讲清整改措施和时间要求。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在各类谈话后,要求被谈话人对照自身存在的问题,主动自查自纠,及时改正,并制订整改措施报镇纪委备案。对受到诫勉谈话的党员干部,取消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资格,对有问题说不清讲不明,隐瞒欺骗甚至对抗组织审查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查处。

司法局三强化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为有效落实监外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措施,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和廉政意识,市司法局“三强化”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一是强化教育引导,注重谈心谈话。通过对新任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个别谈话,集体廉政谈话,签订廉政承诺书等形式,强化个人廉政意识。二是强化警示教育,树立廉政防线。通过现场参观句容监狱,请检察院监所科的同志进行专题讲座,学习《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犯罪及警示案例选编》等,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公正、规范、廉洁执法意识,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严守纪律规矩。对照社区矫正工作的岗位职责,业务流程,机制制度和外部环境等认真对排查存在的廉政风险点,细化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强化责任意识,时刻绷紧工作纪律这根弦,不踩纪律“红线”。

公安局扎实开展“六个一”活动增强民警纪律规矩意识。一是召开一次学习讨论会。结合“警·思”教育活动,组织民警认真开展一次面对面的座谈讨论,围绕具体问题,领导带头,逐个发言,谈认识、谈体会、谈教训。二是组织一次集中大排查。采取民警自查、领导帮查、内部评查等多种形式,广泛查摆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排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并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三是签订一份守纪承诺书。围绕各项禁令、铁规和作风建设要求,进一步向组织作出廉洁从政、廉洁从警的庄严承诺,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向市局党委签订递交承诺书,其他领导和民警要向本单位签订递交承诺书。四是发放一封助廉倡议信。向每个民警家庭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信》,邀请民警家属充分发挥“廉内助”的特殊优势和作用,担当民警八小时以外生活圈、朋友圈的“监督员”。五是建立一个家属微信群。以部门和所队为单位统一建立民警家属微信群,作为加强民警八小时外监督的重要平台,定期向民警家属发布和宣传警纪警风相关规定、队伍教育管理的各项要求。六是开展一次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一次组织生活会,组织民警深入学习系列讲话、党政警纪原文、违纪违规情况通报等,通过上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交流讨论等多种形式,使广大民警进一步增强党性修养和纪律观念

    我市启动“一规五制”建设试点工作。为切实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提升村民自治水平,加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我市日前下发了《关于开展“一规五制”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从今年6月份开展“一规五制”建设试点工作,10月底前全面完成试点任务,到2020年全市所有村全部完成“一规五制”建设。“一规五制”建设主要包括:以村规民约为规范,村级事务协商制、财务管理监督制、村民办事代理制、社会组织参与制、服务成效评议制。  (据民政局纪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