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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文苑

纪检监察情况2015年第八期

信息来源:丹阳纪检监察网 发布日期:2015年8月10日 【打印】

卫计委前移监督关口,规范医疗设备采购。一是明确采购方式。采购预算价小于5万元的由各单位自行采购,但需要进行企业资质和票据审核;采购预算价大于5万元的,可以采用协议供货方式进行,不在协议供货范围的,由卫计委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中心负责,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导下组织采购;对于较为复杂的采购项目须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导下组织采购,或委托丹阳以外的具有资质的专业采购机构组织采购。二是规范采购流程。各医疗卫生机构购置医疗设备,必须提出采购申请,并上报卫计委规财科及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中心、相关分管领导审批,经财政局社保科、政府采购管理科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采购。对于协议供货的医疗设备必须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公布的范围内采购,协议供货按采购申请、竞争性谈判询价、签订采购合同、采购资金结算等程序严格操作。三是签订承诺书。要求各单位在进行采购大型医疗设备、进口设备、或者复杂设备时,必须向卫计委递交采购承诺书。承诺采购项目委托单位必须进行公开招标;不将招标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不违规指定设备供应商;不向代理机构提出任何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招标人的技术或者商务等条款;确保医疗设备采购安全有序。

丹北镇举办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培训班。7月8日,该镇举办了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专题培训班。全镇70余名分管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村居支部书记参加了培训。通过讲形势、交任务、压担子,要求各责任主体深刻认识形势,进一步强化守土有责的意识和敢于担当的作风,切实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将主体责任落实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抓好抓常抓细。

市公安局纪委对下属所队收支项目开展立项监督。近日该局制定出台《关于对所队经费收支等项目进行立项监督的意见》。成立了由纪委、审计、督察、警保、法制等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职能部门利用审核审批、网上巡查、跟踪审计、现场督察等手段对该局下属所队经费收支情况、刑事执法办案中适用取保候审及保证金收取管理情况、政府采购设备、物资及工程建设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局纪委突出对监督主体履行职责的“再监督”,紧盯“不落实的事”,严查“不落实的人”,强化对立项监督项目的日常督导。通过立项监督,切实增强了基层领导干部严守财经纪律、规范行使权力的意识。

规划局开展规化收费项目专项监督核查。日前,规划局纪检组以强化政策规定执行为抓手,开展了规划收费专项核查工作。要求各规划业务科室及时梳理复核2014年度的规划收费项目情况,明确各自收费范围,主动落实上级有关硬性减免的规定。规划局纪检组组织财务科室加大核查力度,针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三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问责处理。

导墅镇纪委聚焦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再监督”。该镇财政所、招标办等部门联合组成招投标工作组,参与全镇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镇纪委履行“再监督”职责,坚持提前介入、严格程序,确保建设工程和采购能严格按照招投标规章制度顺利进行。今年上半年该镇实行工程建设和采购招投标项目11项,中标价453万余元,其中共完成六个村8条村级道路建设工程招标,总标的达377万元。

镇江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座谈会在我市召开。7月23日,镇江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系统在丹阳召开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座谈会。会议要求各辖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以规范管理保证公平,要做到守土有责,切实承担起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始终保持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高压态势;教育局纪委要认真履行“再监督、再检查”职责,持续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大教育收费信访投诉的查处力度。会上,我市教育局做了经验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