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统一部署,2025年3月25日至6月2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委进行了巡察。8月7日,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局党委高度重视,认真履行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召开了专题党委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深入分析原因、查找症结,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以强烈的责任心和高度负责的态度制定了整改方案。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汤军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和市纪委监委派驻财政纪检监察组组长史宏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委委员郦红萍任办公室主任,具体承担各项整改推进任务,为做好市委第三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学习贯彻新思想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规则和内容。落实 “第一议题” 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学习任务。2025年以来已开展10次专题学习。
二是创新学习方式。在会议传达讨论之外,组织实地调研学习,党支部走进社区、事业单位等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次,创新开展“党基知识小课堂”,将学习内容与民政工作实际案例相结合进行研讨,推动学习融入日常。
三是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党委会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等形式,加强学习“十四五”民政工作重要指示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
四是党员学习结合双月办公会、支部“五事联动”主题党日活动等,立足本职工作,重点学习民政相关业务知识和最新会议文件精神并开展研讨。
2.关于“多层次、可持续的养老格局尚未完全建立”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出台《丹阳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5—2035年)》《丹阳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三年(2025—2027年)行动方案》,按照点位规划,不盲目强制建设,按照“轻重缓急”先城市后农村、因地制宜地推进一批实实在在的养老设施建设,并以点带面,逐步充实完善、丰富现有的养老服务体系;由投资集团投入,在我市老车管所地块打造一所具备示范性、专业型的失能(失智)照护功能的综合医康养中心,有效解决失能、失智老年人入住难题,目前项目在招标实施过程中。2025年7月1日起,长护险由职工医保向居民医保扩面,失能老人入住养老机构享受护理补贴,有效解决入住率不高、床位闲置问题 。
二是制定出台《丹阳市“丹养惠老”助餐专项行动工作方案(2025—2027年)》,以老人需求为根本,合理布局、因地制宜推动助餐点建设,2025年将改造提升3个助餐点作为民生实事推进,乡镇按需建设,不作考核(例如司徒镇敬老院拓展助餐点功能、皇塘镇皇塘村利用闲置用房推动助餐建设);加强管理监督,联合财政局出台《丹阳市老年人助餐服务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评估力度。2025年以来已针对12个镇(街道)的36家养老服务中心、21家助餐点检查抽查。加强对4家居家上门服务商监督考核,定期对助老员开展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加强评估、检查、抽查,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答复,保障老年人权益。
三是联合财政出台《丹阳市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发放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建设补贴发放;规范安全巡检,不定期联合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抽查,每月对完成整改情况进行梳理通报,压实乡镇、养老机构责任,加大整改闭环管理,2025年以来已对12个镇(街道)42家备案养老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
3.关于“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有待强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健全责任机制:制定并出台《跨部门救助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清晰界定各部门数据提供范围、更新时限及质量标准(例如,要求医保部门每月共享自费超3万元人员数据,公安部门每月同步户籍变动信息),对数据共享中推诿扯皮的单位将予以公开通报,倒逼责任落实。
二是优化服务平台功能:近期已完成“丹优助”小程序智能客服模块与丹阳民政公众平台“AI丹小智”模块的对接融合,实现24小时不间断为群众提供救助政策咨询、申请流程指导等服务,进一步完善线上救助服务闭环,提升平台实用性与群众体验。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编制《民政类救助申请条件及保障内容速查表》,累计印发1500余份,精准发放至各镇(街道)、村(社区)一线工作人员手中,通过“工作人员先懂政策、再传群众”的方式,扩大包括“丹优助”在内的线上救助渠道知晓度,推动线上救助手段常态化应用。
三是强化巡防任务管理:在8月份开展的全市社会救助交叉互查工作中,已向月均巡防户数低的相关镇(街道)现场反馈问题,要求各镇(街道)加强巡防数据统计,并限期整改到位。截至9月底,全市累计完成入户巡防32148户次,较去年同期大幅提升,有效织密救助复核“排查网”,提升救助对象认定精准度。同时,在全市民政系统救助业务培训会议中,专题通报该案例,再次强调救助工作纪律与信息核对的严谨性要求,杜绝类似“同名错认”等工作失误,保障社会救助公平公正。
4.关于“社会组织培育和监管重形式轻实效”问题的整改。
一是2025年以来,围绕警示教育、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慈善法律法规等内容开展了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培训2次;围绕项目运营、财务管理等内容开展公益创投入围社会组织培训1次。围绕典型案例、党建工作、内部治理等内容开展全市社会组织培训1次。2025年以来,通过对等级评估期满前一年社会组织发送提醒信息、邀请5A社会组织现场指导等方式,广泛宣传发动社会组织参加等级评估,目前共有13家社会组织进入了3A及以上等级评估评审环节,其中5A3家,4A6家,3A4家。搭建评估经验交流分享平台,邀请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商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各1家5A社会组织围绕等级评估重要指标交流分享经验。
二是学习考察了苏州、无锡、扬州等地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拟定了新一轮丹阳市公益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购买服务方案初稿。
三是联合业务主管部门对社会组织开展实地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内部治理、财务状况、业务活动等情况。2025年已完成22家社会组织实地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社会组织限期整改,形成整改台账。2025年以来已完成了37家僵尸型社会组织撤销登记工作。组织科室工作人员学习了民政部202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结合全市社会组工作培训班,对相关业务主管单位科室负责人、各社会组织广泛宣传非法社会组织的定义和危害,倡导大家自觉抵制并及时举报非法社会组织。
5.关于“殡葬领域改革工作推进乏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规划时间要求,由镇(区)依据规划规模要求明确项目规划建设时间。督促镇(区)按照规划用地依法依规报批建设。吕城镇西符骨灰堂新扩建工程,已完成报批手续。陵口镇2处安息堂进行改扩建和提档升级,并纳入2026年民生实事。
二是已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依托实施意见加强部门联系,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管理。协调公安局就长期存放遗体火化问题提供相关协助工作。列出公安部门长期未处理遗体清单,实行销号式管理。2025年9月6日,根据省殡葬管理条例,6具长期存放遗体在丹阳日报刊登认领公告,待公告60天后无人认领将进行火化。
三是推动乡镇镇级骨灰堂建设,确保殡葬设施完备。吕城镇西符骨灰堂拟进行改扩建,现报批手续已完成,规划3年内完成,建设后占地面积4.2亩,预计存放穴位近7000个。珥陵镇对云林骨灰堂开展提档升级工程,新增骨灰存放架格位约2000个。加强移风易俗宣传,推动群众由“入土”到“入室”的思想转变。利用每年清明、中元、冬至等特殊时间节点,持续深入的宣传移风易俗内容。
6.关于“ 意识形态责任意识较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2025年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研讨2次。党委会按要求开展意识形态学习2次,通报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及上级部门要求在党内通报的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二是创新“丹阳民政”微信公众号运行建设。丹阳民政AI助手“AI丹民—政小智”上线运行,“丹阳民政”微信公众号和“丹优助”平台接入“AI丹民—政小智”,提供智能问答和个性化服务,拓展政策宣传覆盖面,让智能咨询服务更贴民生、更显高效。“AI丹民—政小智”上线后,在《丹阳发布》、《镇江日报》等进行宣传,《丹阳发布》点击量超6000人,“丹阳民政”微信公众号关注度大幅提高。
三是加大了宣传频次,提高公众号活跃指数。依托《学习强国》、《镇江日报》、丹阳融媒体以及丹阳民政微信公众号主阵地,积极宣传民政政策和民生实事。“聚力做优“丹优助”服务及时有温度”同时被《中国社会报》和省民政厅官网宣传报道。“高效社会救助让温暖更可感可及”被《学习强国》省级平台和《镇江日报》头版宣传报道。同时,民政局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外包给第三方运营助餐点宣传栏中的关于老年人助餐补贴的内容已整改,后期将加强机关宣传的监督管理。
7.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 “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 “一岗双责” 的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不断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召开2025年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利用端午、国庆、春节假期前召开机关干部会议,同时进行节前廉政教育。结合专项整治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组织机关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参观延陵季子政德教育基地,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深化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二是按照“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结合民政领域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例,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深入剖析原因,及时掌握干部思想动态。结合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节前干部职工会议、短信提醒等方式提醒干部职工严守廉洁底线。
三是组宣科联合财务等部门,全程跟踪执行进度,杜绝 “口头执行”“纸面落实”。确保严格按规定执行落实到位,对相关人员违规领取的年终予以追缴。
四是纪检组加强与我局的联络与沟通,民政局召开党委会讨论“三重一大”事项,联络员及时通知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参加,除特殊情况以外,派驻纪检监察组须派人参加。按照警示教育制度化常态化要求,每年不低于2次。深入剖析涉及民政系统的党纪政务处分案件,分析其背后形成原因,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8.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尚未杜绝”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各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认真学习《丹阳市国内公务接待工作提示》,明确由办公室扎口严格把关公务接待的审批,规划财务科严格履行审核职责,对合法有效、要素完整的结算发票予以报销,严格把控公务接待的合规性。
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强化会议经费使用监管,依规依纪责令相关人员退赔相关费用。严格执行《丹阳市民政局独立核算下属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暂行规定》,2025年9月4日规划财务科对殡仪馆、思恩殡仪服务中心、工艺印刷厂开展财务检查工作。加强对下属企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指导与督查。定期组织机关及下属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廉政教育培训,使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此类行为的严重性与危害性。
9.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深入调研,充分了解单位的工作任务和实际需求,确保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强化预算执行:严格按照预算安排使用资金,与局业务科室和财政局社保、国库等科室做好对接,跟踪资金下达情况,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加强预算监控: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以便于及时调整预算分配,统筹安排资金使用。 2025年7月,规划财务科完成2025年1—6月预算项目绩效监控,掌握预算执行进度;2025年10月,规划财务科根据202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向财政局社保科申请调整预算经济科目,以便更好的统筹安排资金。
二是修改完善《丹阳市民政局预算管理制度》、《丹阳市民政局收支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管理与支出管理,确保机关支出全口径纳入预算,明确支出范围和标准,杜绝预算外支出找下属单位兜底。丹阳市民政局(基建户)已按规定销户。食堂伙食费已根据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社会化用工,区分支付途径列支并严格执行。
三是严格执行丹财(2024)5号文《关于2025-2026年度丹阳市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导并督促殡仪馆、福利中心在市财政定点维修点维修车辆。殡仪馆已在市环卫处名下的丹阳市宏发汽车修理厂维修车辆,福利中心已在市财政定点维修点丹阳市众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维修车辆。丹阳市社会福利中心自2025年10月份已实行加油一车一卡且车辆维修已在车改办文件指定汽修厂维修。明确规划财务科扎口加强票据审核,对不符合定点维修、一车一卡加油要求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
四是修改完善《丹阳市民政局收支管理制度》、《丹阳市民政局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等8个内控制度,组织物资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内控制度培训,提高他们对制度的理解和执行能力,增加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审人员,定期开展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婚姻服务中心进一步做好财务审核工作,确保附件齐全。社会福利中心和救助站餐费过高问题,分管领导约谈负责人,压实责任并压降费用,2026年1月社会福利中心和救助站工作人员已在局机关食堂用餐,统一管理。
五是丹阳市福利企业管理协会已更名为丹阳市社会福利协会,已完成该协会账户的激活,并指定专人负责账户管理,确保账户规范运作。
10.关于“作风建设抓而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由尊老金答复办理上升到所有涉老服务的咨询;统一制定服务指南发布,已更新2025年养老服务清单。
二是规范舆情答复,对于翼网回复一事,局党委分管领导对殡仪馆及殡葬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再次强调分类处置、规范答复。进一步规范接访处置工作流程,完善应对舆情工作机制,推进舆情、信访处置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11.关于“党委班子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议题设置机制,2025年7月起,将“第一议题”制度加入党委会议程,研讨上级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重点难点和创新突破点。细化任务分解落实,2025年以来,对于上级重要决策部署,多次召开党委会研究讨论养老规划及助餐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殡葬、养老服务、公益慈善领域专项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6+2专项推进,丹阳市殡仪馆改革等重点工作,及时跟踪进度,确保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从2024年1月起,定期召开党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2024年召开15次,2025年至今召开17次。规范党委会议流程及记录,确保每个议题每位与会人员充分讨论,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相关表决意见及最后决定正确详细记录。党委会研究人事调整、党的建设等议题时,非党委成员不参与表决。
三是严格执行《丹阳市民政局独立核算下属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对下属企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指导,督促下属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财务科、办公室定期对下属单位开展财务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予以相应的处理。2025年9月4日,规划财务科对丹阳市殡仪馆、思恩殡仪服务中心、工艺印刷厂开展财务检查,加强对下属企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指导与督查。建立长效机制,及时监管督促下属企业、协会。2025年8月6日,丹阳市社会福利协会第五次换届大会顺利召开,更换法人证书,后续丹阳市社会福利协会平稳运行。排查下属社会组织的管理情况,对存在异常的,严格按照规定做出相应处理。社会组织管理科已对下属社会组织逐一排查,完成了民政局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9家“僵尸型”社会组织的行政撤销工作。
12.关于“党建引领作用未能彰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民主生活会会前班子成员对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党章党规、对照群众急难愁盼、对照前两年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及整改成效等方面认真查摆问题,确保问题挖得深。会中“较真+碰硬”,杜绝“一笔带过”。会前,班子成员相互批评意见确保问题的针对性、深刻性和尖锐性。对不符合要求的批评意见,由党委书记督导退回修改,让批评与自我批评“有辣味”。
二是丰富党支部活动形势和内容。组织党员实地调研学习,2025年9月组织机关党员赴开发区贺巷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0月组织机关党员赴丹阳市血站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局党委组织开展了党基业务培训,提升党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三是完成机关党总支组建工作,不断完善党组织架构。制定党委班子成员蹲点挂钩党支部分工表,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班子成员定期参加所在党支部“三会一课”。组织开展了党务干部党基业务培训。加强对党支部在组织学习、换届和党员发展程序等方面的指导。重点就党支部换届、“三会一课”开展、“两册一本”规范记录,党员发展材料,党员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重点指导。
四是优化党支部党员大会时间安排,采取错时参会等方式保障在岗党员参与。党支部利用“三会一课”等形式,加强党的基础知识教育,深化理论武装,强化思想认同。同时,在党支部中开展“年轻员工摸排”,了解其政治面貌、入党意愿、思想动态等,对有入党意愿的年轻员工,由支部书记或老党员担任“培养联系人”,讲解入党流程要求、党的宗旨,增强其对党的认知和认同。
13.关于“整改措施落实跟进不力”问题的整改。
2025年8月,局党委召开党委会议,专题学习巡察反馈问题及巡察整改要求,要求班子成员主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认真对待巡察发现的问题,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明确整改内容、明确整改目标、明确责任主体和明确整改时限。分管领导加强对分管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教育,明晰落实巡察整改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2025年11月,由局党委牵头,召开巡察整改阶段性总结,分管领导、各科室负责人针对巡察整改要求和任务,仔细梳理整改措施和工作进度,及时查漏补缺。
14.关于“个别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加强数据比对,每月按时公示尊老金发放数据,2025年追缴的尊老金已上交国库。
15.关于“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针对上一轮巡察整改浮于表面问题开展专项复盘,从严整改“公务接待不规范”、“费用报支不规范”问题。梳理“村(居)务监督职责履行不到位”相关整改材料,向社会工作部的移交工作。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组织人事制度执行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学习市委组织部“6+1”文件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要求,熟悉政策,提升业务能力,对照选人用人规定修订干部选任文件。在后期中层干部选拔、调整中逐步解决混编混岗和部分社会化用工违规提拔行政职务等问题。
二是梳理选人用人程序漏洞,在今后的干部选任中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范考察环节征求纪检意见、预告发布等流程;向组织部学习任免文件制作及考察笔录填写规范,纠正整改发文日期错误等问题。
三是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学习和规范制作,规范干部任免审批表制作,提高档案材料归类严谨性,确保及时准确对相关材料归档。核查干部人事档案,规范档案审核表制作,严格落实全程纪实制度。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6个月的集中整改,民政局党委积极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局党委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继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对已整改到位的随时做好“回头看”准备;对尚未完成的将按照整改方案和责任清单要求,明确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紧盯不放,确保整改到位,以巡察整改推动党建工作服务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1—86926683;电子邮箱:dysmzjrmk@163.com。
中共丹阳市民政局委员会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