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我市组织开展了十四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对12家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2家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对全市民生领域外包服务、非市属国有企业开展专项巡察,同时对11个机关部门、42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整改专项督查。巡察结束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书记专题会分别听取审议巡察情况,提出具体意见和要求。
日前,市委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传达市委书记专题会精神,提出整改要求。反馈指出,被巡察党组织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通过巡察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有的党组织理论学习不扎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和“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学习内容联系本系统本领域实际不够紧密,交流研讨和成果转化较少;有的党组织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履行主责主业有短板,助推发展、深化改革、攻坚克难精神有所欠缺;有的党组织风险防范意识不强,解决矛盾问题不够有力;有的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出血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有的党组织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到位,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工作作风不严实;有的党组织对巡察整改重视不够,整改责任压得不实,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整改质效不高。
反馈强调,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在整改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要明确整改责任。持续发挥纪委监委、组织部、巡察办的监督合力,切实牵住巡察整改责任“牛鼻子”,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强化监督检查,在本届市委巡察全覆盖任务完成的基础上,加强巡察“回头看”和整改专项督查,形成整改闭环。要坚持长治长效,注重标本兼治,把解决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结合起来,深入剖析体制机制根源,推动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补齐短板,打好系统施治“组合拳”,推动整改成效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县域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对巡察中收到一些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巡察反馈后,被巡察党组织均表示,巡察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符合实际,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切实增强整改问题的责任感、紧迫感,把每一个问题的整改都当作一项“必答题”,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