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丹阳市纪委以个别约谈方式,对2016年度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模块化分类考核排名倒数的6名镇(区、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部门以及委机关科室相关负责人分别进行约谈,督促相关责任人认真履职尽职。
在约谈过程中,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张建明帮助约谈对象分析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引导他们查找差距产生的原因,要求约谈对象严格对照2017年度模块化考核工作细则,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重点,认真整改,狠抓落实,争取2017年模块化考核有较大的进步。
自2011年出台《全市纪检监察组织模块化分类考核意见》以来,丹阳市纪委把纪检监察的各项工作任务、作风建设以及单位部门的廉洁自律情况层层分解细化落实,采取百分制对各项量化指标进行加分或倒扣分,通过日常考核和年度测评,对考核排名前茅的纪检组组长、纪(工)委书记进行通报表彰,对考核排名倒数的纪检组组长、纪(工)委书记进行组织约谈,确保考核有力度、有鞭策、有提高。通过模块化考核里的量化指标,深入了解纪检干部的履职情况,科学掌握纪检干部的能力水平,着力形成运转高效、反馈灵敏的工作机制,切实解决一些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工作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履行职责不到位,对所在部门监督缺失等问题,通过半年一通报、一年一总结,定期约谈工作“后进”单位,找准工作差距,树立“比学赶超”和争先进位意识,促进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化,切实将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扎根于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