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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

市纪委开展“创建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活动

信息来源:丹阳纪检监察网 发布日期:2015年3月11日 【打印】

为更好适应当前新形势、新任务对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更高要求,有效落实“三转”,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更好地聚焦主业主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市纪委、监察局出台了“创建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实施意见。

活动的基本目标是倡导终身学习理念,构建较为完整开放的终身教育培训体系,构筑起学习型机关框架。纪检监察干部通过学习政治理论,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提高自身的理论素质和政策水平,增强政治责任感和辨别是非的能力;通过学习与纪检业务相关的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和处理经济工作的水平,增强驾驭各种复杂局面的能力;通过参加各类理论政策培训、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执纪能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委局机关各室结合当前纪检监察工作实际需要,结合纪检监察干部的实际情况,着重抓好三个方面学习内容:一是政治理论知识,特别是加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的学习,不断提升自身政治理论水平;二是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着重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纪条规的学习,把掌握政策与运用政策有机结合起来,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三是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科技知识、管理知识、网络运用等知识的学习,对不断涌现的新兴知识、前沿理念要及时跟踪、深入了解,在提高整体素质的基础上,力求各有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