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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动态

丹阳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原创 发布日期:2023年5月9日 【打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10日至11月1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丹阳市供销合作总社进行了巡察。2023年1月10日,市委巡察组向丹阳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供销总社党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在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立即成立了以市供销总社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市供销总社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深化认识,强化责任,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

(二)明确整改任务

    市供销总社党委召开巡察整改反馈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先后三次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制定《<市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巡察丹阳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班子成员分别召集分管科室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完善整改方案,细化责任清单,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形成分工协作、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夯实思想基础。时刻关注党中央省委最新动态,及时学习理论知识和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2023年第一季度的中心组专题学习中,组织学习了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二是起草了每月学习计划。根据印发的《2023年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起草了供销总社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做到持之以恒地学,坚持不懈地学,原原本本地学,联系实际,带着问题学,学深学透,党委成员规范做好了学习记录。三是找好工作着力点,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一系列指示要求,围绕农资保供稳价、农产品助销等方面积极作为,不断研究和探讨新形势下供销社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

(二)关于“深化供销合作事业综合改革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社有企业改革。2022年以来丹阳市丹升烟花爆竹有限公司通过开展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年终销售额有效增长。截止目前,丹阳市农业资料有限责任公司和丹阳市物资回收利用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工作的清算、公示、股权债权转让环节均已完成,行政审批中心进行工商注销。二是基层社改造提升。导墅中心社改造提升项目墙体出新、屋顶楼顶防水补漏、门面房仓库等其他设施改造已基本完成,安全生产隐患基本消除,为农服务功能显著增强。三是健全“三会”制度。推进建设“三会”制度治理框架,将“三会”制度向基层供销社延伸。严格抓好“三会”制度的规范运行,进一步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真正落实好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要求。四是加强基层供销社组织建设。在2023年1月发布了《关于明确基层供销联合社负责人的通知》,明确各中心基层社、商业公司、茧站的管理归属,进一步规范联合社负责人为农服务职能。五是依法依规开放办社。2022年底,根据省社、镇江市社对开放办社的新要求,与大鹏、法拉电子、鸿鑫棉麻、三邮、天禾农资、新欣市场、鑫华实业公司重新签订了开放办社协议,进一步规范开放办社行为、提高开放办社质量、强化开放办社理念,不断拓展供销社开放办社服务领域,提升综合经济实力和为农服务能力。

(三)关于“服务‘三农’重要载体作用发挥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3至4月已对农村综合服务社进行清理,计划下半年对目前存在的农村综合服务社人员进行培训;现有的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正在通过农药集中采购统一配供为农民提供生产资料供应、统防统治等服务,后续将继续为农民提供农业生产服务。二是充分发挥“农资惠”平台为农服务作用,今年已举办一次“农资惠”网点服务培训,后期将对线上销售情况加大考核力度。三是加强农产品现代流通服务,积极参与各类农产品展销会活动。1月13至15日已于南京参加2023江苏供销年货大集暨“鲜丰汇”迎春购物节活动,展销优质农产品,为市民和游客展示丹阳特色农业品牌。后续将继续积极参与各类农产品展销会活动,计划于2023下半年举办网络直播带货活动。四是继续推动农药“零差率”统一配供工作,已与农业农村局对接,确定配供品种和面积,并开展农药集中采购统一配供招标工作。后续将不断推进农药统一配供,为农民切实提供便利实惠。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还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水平。认真研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国共产党章程》,富足自身理论水平,提升党性修养。强化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入基层社,选派机关优秀青年干部到各基层供销社挂职锻炼,升级改造云阳、延陵、里庄等基层社基础设施;加大帮扶力度,每月进行一次深入调研,为村级基础建设筹集帮扶资金10万元,协助村委为4户五保户进行了房屋新建和改造工程,协助改善延陵村人居环境,做到为群众办实事,谋好事。每月定期开展“五事联动”活动,会上学理论谈心得,提升自我。二是认真学习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及时在丹阳市政府网站和镇江供销总社网站发布工作动态。三是积极号召党员群众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开设志愿者小课堂,传递志愿理念,提升志愿队伍综合服务水平。建立了供销总社志愿服务队,在工作群公布志愿服务内容招募志愿者,志愿者们积极响应参加活动,再根据实际情况分配任务。

(五)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2月24日,供销总社党委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党委副书记马春伟带领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专题解读,并结合单位实际,针对津贴补贴、公务接待、公车租赁、办公用房、培训出差和文风会风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3月20日党委又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并下发《关于调整市供销总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再次明确每个党委成员的廉政职责。已制定下发《2023年度丹阳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根据主体责任清单制定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表。已明确全年党委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4次,专人记录。二是明确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全年不少于2次。有党纪政务处分情况,党支部及时通报。五月将召开警示教育活动。三是党委中心组计划在五月组织学习《2023年度丹阳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及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表,进一步明确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要求。四是党委会研究重大事项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1月12日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江卫军列席党委会,商讨基层社年终奖考核方案、老干部春节慰问、大泊改制遗留问题推进等重大事宜;3月3日邀请列席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同时,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加强日常监督。

(六)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于2月24日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务接待制度及公用经费报销制度,对于诸如值班费、工会经费使用事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费等一系列相关事项,明确了报销的范围和标准。二是和办公室协调,已补齐菜单。三是丹升原始材料从2022年7月开始每季度的销售单已整理装订成册以备查。四是2022年丹升公司奖金已整改,由丹升本公司支出。五是通知相关人员退回违规报销费用和福利费,已退回差旅费和违规福利费合计5472元。目前已在流程上促进单位工作人员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车辆使用等有关工作的规定,下一步财务科将继续通知相关人员退回违规报销费用和福利费,催收未退回款项。

(七)关于“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盘活闲置资产。今年4月,对云阳中心社闲置房产租金、租期、收益等科学合理性进行分析论证制定招租方案,现已成功出租,租金35万元/年。同时依托上级社、商务局相关项目,完成了陵口、导墅中心社的升级改造升级改造,实现了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二是加强租金管理。今年3月份,资产管理科与财务审计科相互配合配合,在台账建立、系统核对、收租流程、催缴方式等租金收缴工作的各环节完成了信息同步,并向各联合社负责人明确了租金催缴工作要求。云阳中心社承租户拖欠的388万元目前已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云林社承租户拖欠的0.84万也已向法院起诉。三是规范资产出租。按照《全市国有(集体)资产出租出借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规范了资产出租出借手续和制度,对合同到期的基层社社有资产重新进行了租赁市场价评估,同时对导墅、陵口今年收归集体管理的房产全面进行了租赁市场价格评估。

(八)关于“财务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相关手续。二是合同、预决算材料数量较多已另行收纳。将封面和关键页复印后附记账凭证后。三是丹升公司现在给职工发放了江苏银行单位收款二维码,收付款直接转入单位账户。四是规范备用金使用流程,确保备用金使用手续齐全。五是规范收支方式,除部分退休、去世人员慰问金等需要现金支付的零星开支外,资金收支通过银行结算。六是兴供公司不再支付市社办公费用。目前供销总社及基层社、企业资金安全已得到保障,并明确了日常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减少了日常资金收付中的财务风险。下一步财务科将组织下属单位法人及财务人员认真学习《丹阳市基层中心供销合作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省局制定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促进财务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九)关于“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遵守工程发包内控制度。对自主发包的工程,召开党委会议讨论,对其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或者初步设计完成后再行发包。二是参照执行《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以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对须招投标的重大工程,需审核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设计、预算等材料,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代理招投标,拒绝邀标现象。三是规范工程结算手续。参照执行《丹阳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和《丹阳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资金支付暂行办法》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进行竣工验收,在规定的各专项验收合格后,委托专业工程咨询公司进行审核,按合同约定和审核结果进行结算。

(十)关于“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根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心组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自觉主动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笃信笃行学,把学习当作一个永恒的主题,不断补充新思想、新理念,以适应飞速发展的客观现实。党委中心组2月20日组织学习了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 3月3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并做好了学习笔记。二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切实发挥党委领导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创新工作方法,适应新形势下供销总社的新任务、新要求,引导党员干部在工作上大胆作为,突破传统思维,主动争先进位。3月9日召开工作会议,讨论修订了《党委会会议办理工作流程》及《党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并对《关于实施“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意见》进行学习,再次强调民主决策相关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党委议事程序。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委会会议召开严格遵循《党委会会议办理工作流程》及《党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如4月24日党委会议前,由办公室负责议题征询,党委成员填写《党委会会议议题申报表》并上报。党委会在讨论议题时,党委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对重大事项决策、项目安排,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集体讨论后做出决定。

(十一)关于“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党的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加强党建工作部署,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党建工作重点和工作计划经党委会讨论研究部署,把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和下属党支部签订了党建工作责任状。二是严肃党内生活,在民主生活会中班子成员本着对党忠诚、对事业负责的态度,直奔主题、直面问题,坚持刀刃相向、自我革命。增加对各党支部的沟通、指导次数,每月前往各支部指导党建工作,加强对各支部 “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务政务公开的常态化监督,规范记录两册一本。督促下属党支部按时开展“三会一课”,对于经常无法正常参加组织活动的党员,积极与党员沟通,开展思想教育,要求党员积极参加组织活动;对于不在本地区的党员,做好沟通,已将部分党员组织关系迁移至社区,其余党员正在进一步沟通中。三是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程序规范发展党员,严把审核关,加强对发展对象、发展材料的审核,确保每一个新发展的党员都严格按照程序发展。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在以后发展党员审核报告时更加认真负责,层层把关,尽职尽责。今年按规定程序转正党员2名,确定积极分子2名。

(十二)关于“选人用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各项规定。在以后每次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单位今年以来尚未开展选人用人工作,在今后的选人用人工作中,严格按照本次巡察整改提出的意见,切实整改到位。二是选人用人时制定动议方案,人事调动前向市委组织部进行事前报告,开展征求意见和民主测评,在考察期间上报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人选进行廉洁情况鉴定,开展任前公示,并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按规定记录干部任免会议内容,使用专本记录,完善记录内容,完整记录拟任人选推荐、考察、任免理由等情况。三是重视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人员工作水平,严格审核干部档案“三龄二历”,做好档案专审工作。安排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将所有在管人事档案进行了检查与更新,对接镇江及丹阳人社部门核对了相关同志参加工作时间,完善了相关手续,做到全面收集、仔细鉴别、规范整理,规范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

(十三)关于“落实巡察整改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贯彻落实问题整改。针对历史遗留问题,因时间长、矛盾重,我们坚持“依法依规、积极稳妥、形成合力”的原则处理此事。目前已配合律师进行工商不动产等调查,下一步将向有关承租人发放律师函或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二是建立健全巡察整改长效机制。推进建立坚持问题导向的纠错机制,高度重视巡察反馈的问题,对共性问题进行归纳提炼,对整改的问题进行剖析,分析其出现的深层原因。从根源上剖析原因,解决问题,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同时,定期检查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尊崇党章、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选人用人情况,坚决杜绝问题反复出现。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三个月的努力,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市委巡察提出的整改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供销总社党委将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持续深入抓好后续工作,全力推进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一是提高认识合力攻坚克难。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增强抓好巡察反馈意见后续整改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严格执行整改方案,按照责任分工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加强整改工作的横向沟通和纵向协调,形成合力,攻坚克难,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二是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在落实每一项具体整改任务的同时,既立足于解决具体问题,又深入分析和查找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固化整改工作成果,坚决防止解决问题“一阵风”。

三是持续全力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时刻将巡察整改工作抓在手、记在心、扛在肩。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持续整改推进的项目,紧盯不放,常抓不懈,有计划分阶段地积极推进,逐个销号,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6522938;邮政信箱:丹阳市麻巷门南路17号;电子邮箱:dysgxhzzs@126.com。



                  中共丹阳市供销合作总社委员会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