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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传真

丹北镇纪委:强化失信人员违纪处理 助力构建良好营商环境

信息来源:原创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2日 【打印】

丹北镇作为经济发达地区,企业数量较多。近年来,一些企业由于经营不善,出现了企业主欠债不还的问题,其中部分为党员干部,他们的失信行为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负面影响。为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丹北镇纪委针对党员干部失信问题采取强力措施进行整治。

 一是分门别类、集中研判。

根据失信党员当前的失信状况,丹北镇纪委分门别类,对已经履行了法院判决的党员干部,对作为担保人,已经与银行签订还款协议的党员干部,对情节轻微、社会影响不大的失信党员干部,采用诫勉谈话的问责措施。

二是引导教育、管理惩戒。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同时还存在违反其他方面纪律问题的党员干部,坚决进行立案审查,从严查处。

三是及时通报、消除影响。

对已经立案查处及问责的党员干部,丹北镇纪委在向举报人反馈的同时,会同村党组织在一定范围内将案情进行通报,以案说纪,教育党员干部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同时表明纪检部门对违纪行为零容忍的态度。

今年,丹北镇纪委对丹北镇辖区内6名失信党员干部进行了处理,其中5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给予诫勉谈话的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