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市纪委通过调研,结合本市实际,在全市推行“321”工作法,强化信访源头治理,有效提高信访举报质量,提升信访举报水平。
“321”工作法,即“三优先两承诺一奖励”,“三优先”指实名举报信访件受理优先、办理优先、反馈优先;“两承诺”指与实名举报人签订双向承诺书,在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确保举报内容的真实性;“一奖励”指对经查证属实追缴违纪违法所得金额2万元以上,或使被举报者受到党纪或政纪以上处分,或对解决某方面腐败问题发挥典型案件作用的实名举报人明确给予奖励。
“321”工作法,明晰了实名举报的办理流程,使重复、越级上访率得到明显下降,形成了群众积极参与反腐斗争的新格局,从而进一步推动了丹阳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