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丹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方明带队赴开发区、丹北镇、访仙镇开展“走读式”谈话场所安全工作检查,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朱紫阳,市监委委员刘小波陪同参加了检查。

检查组一行实地查看了3个镇区谈话室软硬件配置情况,查阅了谈话录音录像资料以及相关台帐资料,听取了纪(工)委书记关于“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的情况汇报。方明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就如何进一步规范使用谈话室提出了指导意见。方明指出,谈话室的使用情况直接影响安全文明办案质量,各镇区纪(工)委要学懂弄通做实“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最新制度文件要求,全力推进谈话室规范化建设,加强痕迹化管理,确保做到依规依纪依法办案。在谈话室使用过程中要实行规范化操作,做到使用前审批登记,使用时准确反映被谈话人进出、陪同情况,使用后及时将登记资料、影像资料归档。
方明强调,各镇区纪(工)委和委机关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好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无安全不办案的理念,采取得力措施抓实抓好,把平时的工作做细做实,把依规依纪依法的要求落实到谈话的全过程各环节,牢牢守住“走读式”谈话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