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经报市委和镇江市监委同意,6月30日,市监委主任方明代表市监委在丹阳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作了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市监委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市监委自2018年1月组建以来,始终秉承改革初心,依法履职、执法为民,聚焦脱贫攻坚、打伞破网、作风顽疾、“三资”监管、严防风险等六个方面,深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346起558人,处分236人,移送司法机关14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63起。

市监委坚持“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整治”的工作理念,按照“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监委监督、社会评价”的工作路径,先后对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医保二次报销难等13类民生诉求较为集中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经过持续整治,当年新发生违纪违法案件占比从2018年的24.6%下降到2021年的8.4%。与此同时,我市全面从严治党群众满意度逐年提升,2021年达到94.5%。

报告指出,我市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取得的成效,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上级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离不开各职能部门的通力协作,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
市监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镇江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人民至上,强化正风肃纪,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更大成果。坚决扛起维护群众利益政治责任,推动监督与治理同频共振;紧紧依靠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支持推进工作,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一抓到底;努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监察队伍,对执法违法行为“零容忍”,树牢监察机关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