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27日市级机关纪工委利用两天的时间对所属8家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督查工作。一是督促单位主要领导切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二是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节日期间严禁违规发放任何福利;三是运用好“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并做好记录;四是进一步抓好单位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五是要求机关所有党员干部不得在网络、微信等发布、转发不当言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