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专项巡察组于2020年8月31日至9月20日对市应急管理局开展了危险化学品专项巡察。2020年10月22日,市委巡察组向丹阳市应急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委专项巡察组在市应急管理局召开巡察意见反馈会后,局党组高度重视,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切实加强,行动上明确责任,按照分类推进、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的原则,从严从实、不折不扣推动整改落实各项工作。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局党组充分认识开展危化品巡察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化工产业重大决策部署和危化品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要求的重大举措,也是强化党内监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 11月9日,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讨论并通过了危化品巡察整改工作方案。11月17日,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剖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提高整改工作的时效性、严肃性,局党组专门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副书记任组长,承担“第一责任”。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履行相应问题整改落实的直接责任,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实施。整改方案层层细化确定14个方面23项内容,一一明确牵头领导、牵头科室以及完成时限。
(三)切实强化督导调度。局党组按照即知即改的原则,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召集相关科室研究和部署,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同时,全程盯办工作进度及成效,及时梳理汇总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整改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疑难问题,并坚持把加强监管与完善机制结合起来,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截止目前,专项巡察反馈的1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1个,基本完成2个,未完成1个;制定的23条整改措施,已整改到位20条,2条取得明显成效,1条取得初步成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市安委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的通知》,并编制了《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摘编)》。市应急管理局根据通知要求,将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2020年度党委(组)中心组专题学习重要内容,4次召开专题学习会,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解决工贸企业使用危化品存放问题,我市积极整改落实危化品库建设,在全市开展使用危险化学品数量和种类调查,针对陵口镇、丹北镇皮鞋和工具产业特点,筹建危化品集中存储仓库。
(二)关于“对违法违规‘小化工’底数不清”问题的整改
市违法违规“小化工”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全市违法违规“小化工”重新核实认定,经核实,全市共排查出违法违规“小化工”22家。对违法违规“小化工”排查中,存在重复报、漏报问题,市应急管理局对相关责任人工作疏忽、责任心不强,予以问责通报,并制定了整改方案,上报市纪委监委。
(三)关于“对违法违规‘小化工’整治不力”问题的整改
根据市委、市政府《全市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方案》要求,成立了市违法违规“小化工”专项整治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市应急管理局对江苏银月新材料有限公司违规存放危化品问题,进行了核实处理;对界牌镇界西“小化工”违规存放危化品死灰复燃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同时,下发《关于进一步健全打击违法违规“小化工”长效机制的通知》(丹安办﹝2021﹞1号),将违法违规“小化工”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并对新发现的4起危化品领域违法行为,实施顶格处罚,吊销2家公司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四)关于“危废处置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
市安委办针对经开区河阳村龙河桥仓库存储的295吨危废未能及时处理问题,向市生态环境局下发安全隐患督办函,对处置情况跟踪督办,目前该仓库危废已经全部清理处置完毕。市应急管理局和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联动工作的实施意见》(丹环〔2020〕428号),建立了项目源头审批联动机制、危险废物监管联动机制、环境治理设施监管联动机制、联合执法机制、联合会商五项机制。
(五)关于“镇(村)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市安委办重新修订了《丹阳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实施意见》(丹政发﹝2020﹞12号),建立了五级网络监管体系。在全市行政村成立了村级“安环办”,配备网格员,明确安环办及网格员工作职责,做到安全生产监管全覆盖。将“安环办”建设情况纳入2021年全市“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督查重点内容之一,由市领导带队开展督查检查;同时,将“安环办”建设情况纳入2020年镇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指标,通过抽查镇区1~2个村(社区)“安环办”,掌握各镇区工作开展情况。
(六)关于“监督执法‘宽松软’”问题的整改
加大对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截止到12月31日,已完成年初600家企业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安全生产行政处罚381起,5万元以上行政处罚25起,立案查处数占监督检查计划数的63%。持续巩固违法违规“小化工”问题治理成效,对新发现的4起危化品领域违法行为,实施顶格处罚,并2家公司危化品经营许可证。两次下发文件通报各镇区安全生产执法情况,将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列入各镇区年度安全生产考核重点内容。同时,市应急管理局对执法力量薄弱的镇区派出业务骨干,指导帮助镇区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七)关于“执法力量较为薄弱”问题的整改
对局机关内设科室和人员进行调整,在安全生产监察大队成立4个安全生产监察中队和调查统计评估科,配备12名执法人员,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执法和事故调查统计工作。同时,2021年通过省公务员公开招考4名执法监管科员,进一步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2020年全市镇区机构改革后,成立了“综合执法局”,对安全生产监管和城管执法队伍进一步整合,强化基层监管执法力量。经统计,目前全市基层安监办共有监管执法人员73人,其中监管人员34人,执法人员39人,9个镇区监管执法人员超过了5人以上。
(八)关于“执法能力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市应急管理局和市委组织部联合举办全市应急管理干部综合素质能力提升班,进一步提升镇区及部门监管人员执法水平。同时,组织局机关业务骨干共计9人次分期参加省应急厅组织的三期执法培训班,组织4名年轻执法人员参加镇江市执法比武竞赛,进一步提升业务技能。组织专家参与执法检查,扩大执法检查覆盖面,由以前的教育培训、特种作业、应急预案等安全生产台账资料的检查延伸到安全生产工艺、安全防护设施等现场本质安全检查,提升执法质量。
(九)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形成综合监管合力不够”问题的整改
市安委办对38个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重新梳理,进一步厘清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同时,制定了《丹阳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联动实施办法(试行)》(丹政发﹝2020﹞12号),着力解决部门交叉监管、分段监管或者监管职责不明等问题。市安委办召开全市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例会,听取14个安委会专业委员会2020年度工作汇报和一年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对2021年三年专项整治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同时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召集14个化工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召开2021年度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部署会。
(十)关于“对安全评价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市应急管理局制定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第三方机构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第三方服务机构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安全生产技术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同时,将安全生产第三方服务机构纳入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十一)关于“购买中介机构服务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局党组重新修订完善了《应急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履行党组集中讨论,并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委托江苏正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就金属冶炼、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领域第三方专项核查进行招标采购,中标金额为31.2万元。
(十二)关于“支付中介机构费用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市安委办出台了《丹阳市安全生产社会化监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对服务内容、服务费用、管理事项、服务质量管控、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进一步细化。制定《安全生产服务机构质量考评办法和考评细则》,对中介机构提供专家检查服务情况严格考评,并邀请派驻纪检组参与监督。
(十三)关于“国务院督导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对国务院、省、镇江三级督导组交办隐患问题整改开展“回头看”,强化对隐患整改的监督检查,目前国务院、省、镇江三级督导组交办的320条隐患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举一反三,对全市危化企业、静电喷涂企业罐体安全阀、静电接地、电器防爆等问题开展全面检查,并对电镀园45家企业开展停产整顿,全面排查隐患,落实闭环整改。
(十四)关于“镇江安全生产问题处置监管平台运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市安委办下发《丹阳市安全生产问题处置监管平台运行使用工作机制》(丹安办﹝2020﹞102号),明确工作要求,多次召开培训和推进会,并对全市12个镇区和重点部门监管平台使用情况开展督查,定期通报,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截止目前安全生产问题处置平台录入数据量共计3304条,其中问题类数据62条,已办结62条;隐患类数据3239条,已办结2896条;事故类数据3条,已办结2条,该工作已成为一项常态化工作。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虽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整改工作尚未全部完成,有些持续推进的项目,还需要持续用力抓好落实。下一步,我们将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建议,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狠抓各项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改彻底、改到位、改出成效。
(一)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坚持把市委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与学习习总书记讲话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危险化学品领域方针政策和省委、镇江市委决策部署,切实增强抓好市委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续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全力做好整改各项工作落实,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举措、最扎实的作风,坚决守住安全发展的红线。
(二)持续发力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时刻将巡察整改工作抓在手、记在心、扛在肩。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对取得明显成效的问题,紧盯不放,常抓不懈;对取得初步成效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有计划分阶段地积极推进,逐个销号,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实到位。
(三)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贯彻到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各个方面,紧密结合市委危化品专项巡察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在认真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注重制度建设。在落实每一项具体整改任务的同时,既立足于解决具体问题,又深入分析和查找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堵塞漏洞,举一反三,坚决防止解决问题“一阵风”。通过全面深入整改,努力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6568992;电子邮箱:dyajj001@163.com
丹阳市应急管理局党组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