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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政风

关于切实加强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

信息来源:丹阳纪检监察网 发布日期:2016年1月16日 【打印】

各镇纪委、监察室,各街道、区纪工委、监察室,市级机关纪工委,市各委办局院行社中心(总公司)、市直属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组、监察室:

近日,中央纪委、省纪委和镇江市纪委先后下发《通知》,对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出部署。全市各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通知》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切实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节日环境。

一、要坚守责任担当。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切实把元旦春节期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要求,强化责任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决防止“四风”反弹。要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通过正面宣传、警示教育、短信提醒等各种形式,向广大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各纪检监察组织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专项督查方案,集中时间精力,查处、通报曝光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形成有力震慑。

二、要明确纪律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切实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当前,进一步重申相关纪律规定: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各级党组织要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形成声势,让廉洁自律、厉行节约各项规定深入人心。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实践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

三、要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市委《关于加强对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监督检查的办法(试行)》(丹办发〔2014〕64号),认真落实作风建设“三查一监督”(日常自查、专项检查、重点督查和接受社会监督)联动督查机制,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明察暗访,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的作用。财政、审计、商务、机关事务管理等职能部门要紧密结合自身职能,组织好相关领域的监督检查。市级机关纪工委、市教育局纪委、市卫计委纪委,要分别做好市级机关、学校、医院的监督检查。要严肃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实行“一案双查”、责任倒查,对问题突出的单位、部门严肃追责,在严肃查处当事人的同时,严格追究领导责任,以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任务落实。市纪委将适时对各单位、各部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市纪委、监察局的举报电话是:0511-12388;举报网站是:www.jsdyjw.gov.cn;举报信箱是:丹阳市纪委信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