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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政风

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开展作风建设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丹阳纪检监察网 发布日期:2015年9月24日 【打印】

各镇纪委、监察室,各街道、区纪工委、监察室,市级机关纪工委,市各委办局院行社中心(总公司)、市直属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组、监察室:

中秋、国庆临近,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全市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在中秋、国庆期间,组织开展作风建设情况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9月中旬到10月上旬。

二、组织实施

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和督查面不少于20%的要求,全市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对管辖范围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进行检查;市级机关纪工委、市教育局纪委、市卫计委纪委分别对市级机关单位、学校、医院进行检查;市纪委对各镇(区、街道)各部门进行抽查、督查。

三、督查内容

1.纠正“四风”问题和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重点是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违规收受礼金、礼券、购物卡,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行为,尤其是公款购送电子红包、电子购物卡、在单位食堂大吃大喝等隐蔽性“四风”问题。

2.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办理信访举报,检查单位财务和报销凭证,以及查处、曝光顶风违规违纪行为的情况。

四、督查方法

(一)集中检查。市纪委将联合市委督查室、市府办督查科、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局、公安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地税局、国税局、旅游局、邮政局等部门,开展集中检查。(1)重点检查我市范围内商场、宾馆、酒店等商贸企业违规销售商业预付卡情况。尤其要重视检查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快递等隐蔽渠道收送礼品、礼金、礼券(卡)的行为。(2)抽查党政机关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封存情况。(3)暗访公款送礼、公车私用、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高消费娱乐等。

(二)信访核查。重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中秋、国庆期间,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特别是穿上隐身衣、更为隐蔽的“四风”行为,快查速结,回应社会关切。

(三)督促检查。采取听取情况介绍、查阅相关资料、抽查财务账目和会计凭证、个别访谈、检查信访问题核查处理情况等方式进行。

(四)通报曝光。市纪委已于2015年9月7日下发了《关于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丹纪发〔2015〕8号),集中通报曝光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今后,市纪委将对典型问题继续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

五、相关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节假日期间是“四风”问题高发期,王岐山同志在最近召开的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条例电视电话会上强调,要盯住中秋、国庆两个节点,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扭住不放、严格执纪,做到件件有着落。全市各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王岐山同志重要讲话精神,把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强化责任落实,保持强有力工作态势,严防“四风”反弹。

2.强化督查,严格执纪。中秋、国庆期间,全市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落实“三查一监督”(日常自查、专项检查、重点督查和接受社会监督)联动工作机制,重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要畅通监督渠道,公开举报方式,充分发挥群众和媒体监督作用。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同时,坚持“一案双查”,加大问责力度,对问题严重的单位,进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双追责。

3.加强研究,务求实效。督查工作中,要对趋于隐蔽的违规违纪行为仔细甄别,善于发现,及时查处。要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要及时梳理总结,顺应形势变化,坚持与时俱进,创新监督方法,提高监督效力,建立有效管用的长效机制。

 

中共丹阳市纪委办公室   

201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