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25日至2021年1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3月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1、强化领导抓整改。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发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统筹推进整改落实,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派驻纪检组负责同志也全程参与。领导班子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对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和要求,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
2、强化责任抓整改。党组书记、局长主动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挂帅、亲自出征、亲自督战,抓好各项整改工作的领导、指导与统筹协调工作。针对巡察反馈意见,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尤其涉及就业创业、优待抚恤、信访等重点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再一次自查自纠,列出责任清单、厘清责任范围、划出责任重点、明确整改时限。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班子成员按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各单位和相关科室具体落实。通过任务的分解细化,做到了四个明确:明确时间节点、明确责任领导、明确责任科室、明确具体责任人。并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在广泛征求各科室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聚焦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将整改措施落到最实处。
3、强化制度抓整改。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例会制度、督查制度、考核制度等,及时掌握整改进度,全面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取得整改实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整改的质量要求,对每一个整改的事项,都进行了跟踪督查,确保整改工作往深里做,往实处做。
4、举一反三抓整改。针对巡察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深挖根源,坚持上下联动,以上带下,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整改的良好工作格局。坚持问题导向,对反馈问题进行再梳理、再归类,防止走神散光、避重就轻。坚持开门整改,定期公开整改的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接受广大退役军人和社会监督。始终坚持转变作风不懈怠,强化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干部职工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实干精神。强化局党组的自律意识,进一步严明纪律、廉洁干事。将整改工作的目标方向放在做好今后重点工作的实时监控、跟踪督办上,确保工作跟着整改走、围绕落实转。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政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关于“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弘扬先进典型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以“初心室”、“退役军人之家”等阵地为依托,组织退役军人学习先进典型;联合市委宣传部、融媒体等单位在线上线下开展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宣传。阶段性成效:学习先进典型氛围浓重,第三届“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活动启动,营造尊崇军人争当先进浓厚氛围。下一步推进举措: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等宣传手段,宣传发生在身边的退役军人好人好事,先进事迹、典型模范,增强退役军人荣誉感。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政策部署不到位,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建设滞后”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组织工作人员赴省内外先进地区学习,加快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压实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职责,将硬件设施、人员配备纳入条线年终考核;定期开展检查督察,对不符合要求的服务站进行通报。组织镇村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阶段性成效:目前12家镇级服务站已有7家完成了“示范型服务站”验收,1家待验收,4家新址已选好,待相关手续完成就可开工建设。下一步推进举措:我局将继续推动建设进度。
(3)关于“落实上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办法等政策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学习计划,定期组织烈士陵园管理所工作人员学习上级有关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办法等政策。集中组织学习4次,同时烈士陵园2名工作人员每天自学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等,增强了其弘扬先烈精神的责任感,传承红色文化的使命感。二是新增配备一名烈士陵园管理所工作人员,增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力量。三是全市11处烈士纪念设施隶属关系已明确,归属地政府管理。
2.关于“履行职责使命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1)关于“退役军人底数尚未完全摸清”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通过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大规模开展信息采集宣传,引导退役军人到属地政府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进行信息采集。针对年龄偏大、行动不便的服务对象进行上门采集信息。每年在新兵入伍前进行信息采集,每季度对过世人员及时核查删减,对还未信息采集的退役军人及时补录。阶段性成效:经过进一步宣传发动和上门服务,截止到目前已新增信息采集556人。下一步推进举措:我们将继续做好服务工作,特别是加大上门服务的力度。
(2)关于“优抚工作主动性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压实属地退役军人服务站责任,对已信息采集的退役军人发放光荣牌,组织工作人员开展督导检查并通报。召开服务站长会议传达光荣牌悬挂要求,确保基层服务站工作人员主动上门悬挂。阶段性成效:通过数月的自查、抽查和督察,目前已完成了信息采集对象全部悬挂光荣牌,且严格杜绝了“自行领取”的行为。下一步推进举措:持续规范此项工作,杜绝返潮。
(3)关于“引导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加强与人社、税务等部门沟通,制定协调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细化创业就业优惠政策落实举措。严格按规定筛选退役军人技能培训机构,加强培训机构的教师骨干队伍和就业创业导师团队建设,随时为有需求的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及时协助解决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要求培训机构做好市场调研工作,遴选一批确实符合市场需求的专业,做到培训专业与市场需求相结合。阶段性成效:(1)适应性培训,组织秋冬季退役士兵150人参加为期十天的适应性培训。(2)技能培训,依托职业中专,加强局校合作,成立丹阳市退役军人培训学院,按照自愿选择专业、就近便利原则,充分调动退役军人参加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的积极性。(短期技能培训59人,复学85人,成人高等学历教育30人,全日制高等教育3人)。(3)组织人员参加“尊戎直通车”退役军人春季专场招聘会,我市为招聘会提供了117个工作岗位。4月17日当天我市共有退役士兵42人参加了此次招聘会。(4)组织专场招聘会拓宽退役军人就业渠道,5月12日上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举办了“丹阳市2021年退伍军人专场招聘会”,共有57家优质企业进场招聘,提供了405个岗位,岗位需求人数1319个。有针对性的面向丹阳市广大退伍军人,主要涉及驾驶员、安保、物管、行政管理、市场营销等岗位。下一步推进举措:(1)推进继续教育,提高知识水平。通过制定激发退役军人积极参加继续教育的相关政策,引导他们主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升其学历水平,增强其自身竞争力。(2)开展个性化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在考虑退役军人的性别、年龄、学历、能力、兴趣爱好、就业意向以及市场需求等方面的基础上,开展分层分类的个性化专业培训,分层设置培训内容,按需分配培训专业,灵活安排培训时间。(3)鼓励参与实践,丰富工作经验。采取与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进行合作的方式,通过搭建实践平台,为退役军人提供各类实践机会,丰富其经历,增长其经验。(4)拓宽宣传渠道,转变就业观念。除在政府宣传栏张贴相关政策信息外,还到基层、社区或退役军人家里派发政策宣传单或进行宣讲,并利用电访以及当地电视台、广播电台、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进行宣传,进而帮助退役军人准确理解相关政策,转变就业观念。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有缺失”问题的整改
(1)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把意识形态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年初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并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2021年3月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三是把意识形态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并列入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五述的重要内容,并在年度总结中体现出来。
(2)关于“阵地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完善微信公众号留言功能,搭建其他与退役军人互动的平台。与融媒体中心合作,每一到两年开展最美退役军人系列宣传活动和双拥宣传。制定完善的宣传工作计划,积极撰写宣传稿件,每年在各级媒体报纸投稿不低于30篇,国家级媒体不低于两篇。阶段性成效:已完善微信公众号后台留言功能。截至2021年6月已在《丹阳日报》等报纸杂志投稿13篇。下一步推进举措:加强阵地建设,在不断更新完善服务对象数据库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一站通办的“智惠老兵”小程序,打造集思想教育、权益维护、就业创业、优抚褒扬、帮扶援助、志愿服务、生活消费七大类为一体的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为退役军人在衣食住行等各方面提供实实在在的优惠。
(3)关于“理论学习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办党组中心组学习相关文件,推动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办公室主任担任学习秘书,做好学习计划的安排、学习资料的准备,并在专用记录本上做好学习情况的记录。二是按照《2021年度退役军人事务局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制定学习安排表,每两月至少学习1次,每位中心组成员重点发言不少于2次,每年邀请有关专家专题辅导不少于2次,并向每名班子成员发放1本学习专用笔记本。截至2021年6月理论中心组结合党史教育共学习了5次。三是在中心组集中学习的基础上,班子成员提高自学的主动性,正确处理好工学矛盾,确保每年重点阅读5本以上书籍,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素养。
4.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1)关于“思想上不重视”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党组主体责任,每年至少召开3次党组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部署研究。2021年5月7日召开退役军人事务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党组书记作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与党组成员现场签订责任书,派驻纪检组组长作总结讲话。二是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局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化考核指标,确保具有可操作性。三是通过微信工作群、廉政党课、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全方位地开展党纪党规及廉政警示宣传教育。已组织局全体党员观看警示教育视频2次。四是撰写年度工作总结暨工作思路报告时按要求加入党风廉政相关内容。
(2)关于“落实“一岗双责”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每半年组织班子成员对责任的科室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通报检查结果,2021年5月已组织检查。二是每半年召开一次党组会议,专题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三是制定退役军人事务局《廉政谈话制度》,对谈话提醒的对象、主要内容、方式方法进行明确规定,对群众反映有一定问题或有违纪苗头等情况的党员干部及时开展廉政提醒谈话。
(3)关于“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局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已积极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监督。
5.关于“‘四风’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1)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党组会议,严格要求党组成员自行撰写学习心得、主题教育交流发言材料。二是已组织负责收发文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按照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及时印发相关文件。组织负责收发文的工作人员业务培训2次,规范收发文流程。三是制定完善考勤制度,对下属事业单位开展定期不定期的考勤检查,确保工作时间有人值守。已对下属干休所和烈士陵园2个事业单位开展检查2次,工作人员能确保在职在岗。
(2)关于“制度执行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照《丹阳市开展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在2020年12月底前,成立了丹阳市法律援助中心驻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并举行了揭牌仪式。各镇(区、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利用现有的法律援助资源设立了法律援助窗口。二是开展退役军人法律援助以来,我局协调司法局及相关部门、单位多次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工作。其中开展普法宣传5次,提供法律咨询20余人次,协调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开展法律援助3件。三是督促各镇、街道服务站与司法所协调,定期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6.关于“财务制度落实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限制陪同人员人数。二是开展专项清查,对支出手续不完整、不规范的马上整改,健全手续。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报销,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对报销票据进行严格审核,对不规范的一律不准入账。三是2021年4月已组织财务人员对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等管理制度进行集中学习。四是针对财务报支签字手续不全,部分费用报销仅两人签字,报销凭证缺乏附件明细等问题,向局各业务科室明确相关报销要求,确保后续报销票据均有3人及3人以上签字,同时要求大额物资购买、慰问金支出等,需要附购物清单或明细。
7.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党建重视程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党组书记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以抓好党建为最大政绩,做到党建工作亲自谋划、党建任务亲自部署、党建问题亲自研究、党建项目亲自督办。二是局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分析党建工作现状,部署年度党建工作任务,听取支部党建工作汇报,强化党建引领作用。2021年3月局党组已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党建工作,机关支部书记史乐群同志作工作汇报。
(2)关于“民主决策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按规定完善党组会议事程序,充分开展民主讨论,规范记录党组会议内容。
(3)关于“组织生活会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一是领导干部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达到红红脸、出出汗、排排毒的效果。二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对待组织生活会集中学习、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落实等各个环节,坚决杜绝走过场。2021年3月23日组织召开2020年度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由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述职,对党支部班子和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全体党员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8.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1)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已制定《2021年退役军人事务局“三会一课”学习计划》,有针对、有重点的组织好“三会一课”活动,不断促进党员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水平。截至6月已召开2次全体党员大会,4次支委会,4次党小组会;2021年4月22日党组书记以《学习党史、国史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修课》、《百年大党何以风华正茂》为题为全体党员上了一堂党课;2021年6月23日党组书记谢海龙同志以《我们要成为什么样的退役军人工作者》为题为全体党员上了一堂党课。二是分类完善会议记录,按照每季度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1次支委会、每月1次党小组会、每月1次主题党员日活动健全完善会议记录。
(2)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严格按照《党章》规定规范党费收缴,办公室及时将党费的收缴情况进行登记,对不按规定缴纳党费的,提出批评并及时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1、关于履行职责使命有欠缺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悬挂光荣牌工作,坚持彰显荣誉、规范有序、分级负责、属地落实的原则,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应挂尽挂,同时借助各种媒介、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悬挂光荣牌工作的宣传报道。聚力日常工作、阵地建设、各类资源深度融合,整合基层人武力量和退役军人服务队伍,合力做好国防教育、征兵宣传、结对慰问、拥军优属、优待褒扬等方面的工作,全力实现服务工作的“双促共赢”。强化就业创业扶持,通过丹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智惠老兵”小程序,发布退役军人线上就业招聘信息,开通在线填写简历信息、投递简历等功能,方便阅读和广泛宣传。在技能培训、学历教育、企业扶持等方面扎实破题,形成政校企三方联动、优势互补的工作合力。在丹阳人才网开设退役军人招聘专栏,方便退役军人招聘和求职登记。继续遴选一批就业创业、实习实训示范基地,发挥典型示范,辐射帮带作用。做实拥军优抚工作,挖掘利用红色资源,打造双拥模范村和双拥主题公园;联合三院建好拥军医院,开通退役军人看病最便捷的通道;组织开展以崇尚军人、崇尚英烈,传承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等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市、全省范围推广。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我局将丰富党组织活动形式,年初制定“三会一课”计划,采用由书记带头、领导干部跟进的方式,每年完成至少4节党课。每季度开展党员大会,利用重要节点、重要时段搭建平台,丰富和创新活动模式,提高党员参与率。以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解决问题、增进团结为目的,扎实开展好组织生活会,为我局管理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打下坚实基础。
3、关于党建工作不扎实的问题。坚持党建引领,以增强政治功能、强化政治引领为目标,让每一个镇、村“初心室”都成为党史学习教育、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教育管理党员、团结服务退役军人、彰显先锋形象的平台和窗口。重新梳理明确、细化党支部委员主要工作职责,紧扣党建台账,安排专人整理每月台账,完成时限12月底。
4、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短板的问题。我局坚持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于6月底前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定期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督查并通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6052380;电子邮箱 dytyjrswj@126.com。
中共丹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2021年6月11日